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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三章
    翎钧与张居正几无交往,却是有暗中使人查探过他,得知他现如今,仍未成为哪个皇子的幕中之宾,他想,趁着这个极好机会,卖张居正一个人情,争取能让他为自己所用。
    听翎钧跟自己推荐张居正这个做事严谨仔细,口风严,又不归属于任何一派的人来为自己探查此事,隆庆皇帝对他的喜欢,顿时便更多了起来,对他所说的,这些事情的清醒,也是更多信了几分。
    “钧儿说的这人,朕也觉得妥当的很!”
    隆庆皇帝满意的点了点头,给了他一个难得的慈父笑容,未再与任何人商议,就把此事给敲定了下来,“待用完了午膳,钧儿就随朕回去御书房,朕使人去把张居正唤来,钧儿把已经探知的事情,跟他交待一二,也方便他探查起来,可以有处下手……老将军那里,你也使几个信得着的人去,保护照料一番,若给老将军治病,需要用什么名贵药材,只管让小英子去大库里帮你取……小英子,这事儿,你记一下,万不可误了给老将军诊病!”
    在隆庆皇帝身边儿伺候的太监总管,姓罗,单名一个英字,虽已有四十有余,却因十几岁时候,就跟着当时还是裕王的隆庆皇帝远去封地,而一直都被隆庆皇帝称呼为小英子,一叫二十多年,也都没再改过。
    小英子是跟着隆庆皇帝在昔日的裕王府受过罪的,老将军对裕王府的帮衬。他也是感同身受,听翎钧意思,极有可能是翊釴这最该感激老将军保命之恩的人,对他老人家……一种本能的气愤,便是在心里默默凝聚了起来……
    人,要懂得知恩,虽然施恩的人,未必就是要图报的。但,那被施恩的人,若是以怨报德,可就是太不应该了。
    小英子这样想着,脸上不动声色的答应了隆庆皇帝一句,微微抬头,看了坐在隆庆皇帝旁边。正被他拉着手说话的翎钧。眸光微微一闪,他了解隆庆皇帝,确切的说,是了解他的习惯,他是个有洁癖的人,极少跟人有肢体的接触,在小英子的印象里,能得隆庆皇帝这样亲近的说话的男子。仅有三人,老将军,姜如松,现在,又加上了一个翎钧。
    有李氏的服侍,隆庆皇帝的这顿饭,吃得非常舒服,父子俩吃完了午膳之后,就又往御书房而去。因之前事情,本该中午之间就批完的奏折还剩了不好。隆庆皇帝掐算着,姜如松那里也该差不多了。自己去了御书房之后,正好,也可以顺便把嫁蓬莱公主给他做妾的这事儿,跟他说道说道。
    然后,世事常难尽如人意。
    隆庆皇帝跟翎钧一起,刚刚走进了御书房的小院,就听到西侧院里,仍在传出女子的告饶之声,而且,这出声儿的人,还是蓬莱公主,她对姜如松的说话,也不再是之前时候的高人一等的傲气,而是,带着讨好的撒娇。
    蓬莱公主,还是未出阁的公主,对男女之事,理应不懂多少,但听她这……
    隆庆皇帝的老脸有点儿挂不住,翎钧的脸色,也有些微微泛红。
    父子俩对视一眼,一言不发的双双转身,又出了御书房的院门去,往来时的方向而去。
    “朕觉得,今儿这天气不错,没风,不冷,要不……咱们就去御花园的亭子里去,让人点上火盆,唤张居正来,一边说事儿,一边观景?”
    大明律有写,后宫不得干政,他们不能去任何一个妃子或者皇子的寝殿,而现在,又不是上朝时候,去空荡荡的大殿里,也是不妥,隆庆皇帝颇有些尴尬的清咳了一下儿,跟翎钧提出了这么一个不能算是办法的办法。
    “儿臣听父皇的。”
    没想到柳轻心给姜如松,让他进献隆庆皇帝的这药丸竟是如此神效,翎钧颇有些尴尬的清了清嗓子,这事儿,可一定不能让隆庆皇帝知道,不然……以后他迎娶柳轻心,可就该又多一层麻烦了……
    这可恶女人,尽给他出难题,她真当他这夫君,是无所不能的是不!
    冬天的凉亭,即便没风,即便风和日丽,也一样是冷的。
    隆庆皇帝让人在凉亭里烧了四个火盆,石凳上铺了厚厚的棉垫子,也依然是阻挡不了寒气从脚底下往上冒,坐了没多大一会儿,未及张居正领命前来,他便有些坐不住了。
    “父皇,瞧这天气,像是要起风了。”
    翎钧眼尖,一眼便见着了隆庆皇帝冷得发抖的双腿,唇角微微一抿,心思急转,就想出了一个折中的好法子来,“儿臣记得,皇祖母最是喜欢冬天的,现如今,她都驾鹤两年有余了,也不知……她老人家的寝宫,现如今,下人们可还有好好打扫……”
    “是啊,这日子,可真是过得快,转眼,母妃这都走了两年了……”
    听翎钧这么一说,隆庆皇帝顿时便想起,还有已故的杜康妃寝宫可以使用,杜康妃是他的母妃,亡故后,他特意亲笔拟了旨意,封她为太后,责令原来伺候她的宫女们,依旧在那里值守做事,并让李氏,也就是翎钧他娘,负责监察此事,“咱们去那里看看罢,小英子,使人去告诉张居正,直接去香慈宫!”
    香慈宫里,整洁如初,连杜康妃以前种植的几棵盆景,都像是跟她健在时候的一样,不乏打理。
    隆庆皇帝领着翎钧一进门里,便感觉一阵暖风拂面而来,舒服的让人忍不住闭眼享受。
    杜康妃年轻时,曾因遭旁的妃子陷害,而不慎坠水,之后虽是保住了性命,却因此而染上了腿疾,天气一冷,就不敢再出门,这对喜欢冬天,喜欢下雪的她而言,无异于最大痛苦,所以,隆庆皇帝便在登基之后,孝顺的为她在原本的宫殿基础上,改建了香慈宫这座,坐在屋里也能观看到雪景的宫殿。
    只可惜……杜康妃没有享福的命,在这香慈宫里住了不到三年,就撒手人寰……
    宫殿之中,隔着屏风的里间里,一个看不清样子,穿着白色坎肩的女子在打扫屋子,一如隆庆皇帝年轻时候进他娘的住处,时常会看到的情景。
    “彩凤?”
    那个屏风之后的身影,让隆庆皇帝本能的就想起了翎钧的生母李氏,薄唇微启,就唤了他一声名字。
    屏风之后的身影,在听到了隆庆皇帝的这一声呼唤后,本能的僵愣了一下,继而,便忙不迭的放下了手中物件,快步走出,态度恭敬的朝着跪地行礼了起来,“臣妾刚刚在给太后娘娘擦拭妆台,未闻陛下驾到,有失远迎,乞请陛下……”
    “你还是穿这身衣裳好看。”
    隆庆皇帝笑着走到李氏面前,伸手,把她扶了起来,顺手,给她理了理额角因为劳作,而有些凌乱了的头发,“就像朕还是个皇子的时候,每次来母亲这里时的一样。”
    李氏曾是杜康妃身边伺候的丫鬟,姓李,名彩凤,嘉靖年间,因家乡灾荒,而跟着做泥瓦匠的爹爹来到大明朝的帝都,后逢当泥瓦匠的爹爹重病,急需用钱,便把自己卖了十两银子,进皇宫里当了一名最下等的宫女。
    时杜康妃失宠,被嘉靖皇帝降了位分,送到了皇宫西边儿的一处废旧宫殿居住,这李氏,就是当时唯一的一个,没有因为主子落魄,而“转投明主”的宫女。
    隆庆皇帝记得很清楚,那时,他还没有被封王,也没成亲,每次来杜康妃住处探望,都能看到他穿着一身素衣,在一个人忙里往外,他不懂的跟她问询,为何她宁可跟着他母妃在这废旧宫殿里吃糠咽菜,也不像旁的宫女太监们一样,去别的妃子那里讨生活。
    李氏回答他说,买她进皇宫里的人,是杜康妃,她卖身所得的十两银子,救了他爹一条性命,她欠杜康妃的,是她爹的一条性命,即便是陪着她苦一辈子,也不足以报答,而且,这里还算不错,能遮风,能挡雨,她闲暇时候做点儿针线活儿,让小英子带出皇宫去卖了,便足足够她跟杜康妃吃用了,并不想他想的一般,吃糠咽菜。
    那时的小英子,还只是个十一二岁的小太监,没有伺候主子,寻常里,就跟着采买太监出入宫门,做些拎提重物的粗活儿,有遇上宫里的宫女们,想要把自己做的针线带出去换钱的,就好心的帮忙带上,东西卖了,也不沾人家便宜,得多少,就给人家多少,很多小宫女都跟他关系不错。
    “臣妾每次来太后这里打扫,都会换上这身衣裳,这样……就好像太后她老人家,还在这屋子里一样,臣妾……”
    说到这里,李氏便是忍不住红了眼圈,四下里又看了一看,更是连眼泪珠子都掉了下来,声音哽咽,让隆庆皇帝一听,便是有些心疼了起来,“臣妾想太后娘娘了,臣妾……宁可自己还是在她老人家身边儿伺候的宫女,换她老人家……能够安好……”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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