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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看着人群中心的崔子恪,意气风发,为所有人拥护。再回望自己所在的小茶摊,普通的一杯清茶,并一盘小点心。心里的激动渐渐平息,他们终究不是一路人。
    崔子恪完成了近期一直忙碌的事情,心情畅快,仿佛奖励自己一般,叫了宋梨好几回,夜里总是闹得很晚。
    宋梨尽职尽责的做好一个小情人,每日送上门,还带着自己鼓捣的小物件。
    “大人,妾最近女工上进不少,给爷绣了个五福的荷包,大人看看怎么样?”宋梨掏出自己准备的小惊喜。
    崔子恪一时没能说话,眼前的荷包完全不能算是女工还不错,只能说是初学者的作品。料子极好,花样勉强没有出错,可这针脚实在不如人意。
    “还行。”崔子恪好赖跟宋梨处了许久,已经学会了说一些善意的谎言。
    宋梨哪里看不出来崔子恪的勉强,但是她还是满心欢喜的模样,有些羞涩:“大人喜欢就好,我最近一直在练女红,可惜不能给大人做一身衣服,只能绣个荷包。”
    崔子恪无端得松了口气,他很喜欢宋梨满心都是他的样子。
    他的父亲很早去世,一直由母亲将他抚养长大,印象中的母亲总是哀愁的、严肃的,虽然母亲为他付出很多,但是母亲的心里眼里从来都是父亲,他只占据了那么小小的一部分。
    他不知道宋梨是否真真的喜欢他,可她总是满心满眼看着他,讨他的欢喜、为他的话开心。
    他总是拘着宋梨练字,宋梨性子懒散,回回推脱。但崔子恪看过她新写的大字,一笔一划比原来板正不少,一看就是花了功夫练习,把他的话记在心上。
    宋梨让他很开心,他也想让宋梨快乐一些。
    第12章 小日常
    如果宋梨知道崔子恪心中所想,一定会感慨这全是误会。虽然是宋梨乐见其成的误会。
    写大字不过是宋梨也觉得自己的书法拿不出手,她写得一手好硬笔书法,当然也不想自己的毛笔字写得这样难看。
    而且,宋梨对以后的谋生手段心里已经有考量,会写一手好字是必须的。
    她之前还担心自己的字过分娟秀,如今有练书法十多年、过了会试的崔子恪的字帖打底,宋梨定不会放过这样的机会。
    至于女工荷包之类的,为了讨好上司,宋梨自是会分出三分心思。
    崔子恪不知道该怎么对自己的枕边人才算作好,突然想起宋梨前几日说一个人在府里颇为无聊。
    便说:“听青竹说,再过几日县城里有夜会,很是热闹,正好我最近也忙完要紧事。”
    宋梨:“?”
    然后呢?
    她瞅着正襟危坐的崔子恪,扑哧一笑,贴心地接上下半句话:“大人既然有时间,妾最近也乏味得很,不知能不能有幸和大人一起去夜会。”
    崔子恪轻咳,面色不变:“当然可以。”
    “第一次跟大人一起出门,肯定要好好打扮一下,免得让大人丢了颜面。”既然还要陪玩,宋梨就想着给自己谋些福利。
    “妾柜子里的衣裳已经是好几年前的样式了,大人送我的步摇没有衣裳搭配,都只能放在妆奁里落灰。”
    崔子恪显然不知道竟还有这些门道,怪不得从未见宋梨戴过那只步摇。
    “你......”崔子恪刚想开口,宋梨打断了他的话。
    “大人陪我一起去买衣裳好不好,大人的眼光肯定很好!”
    说话时,宋梨伸出手抱住崔子恪的手臂,轻轻摇晃,她仰着一张又纯又媚的小脸,嘴唇微微张开,像海棠柔软的花瓣,引人采撷。
    崔子恪一恍神,一个好字就脱口而出。话音刚落,他就显得有些懊悔,长眉蹙起个小疙瘩。
    宋梨该瞎的时候必然是完全没长眼睛的。她笑眯了眼,把自己窝进崔子恪的怀里:“大人真好。”
    也许是宋梨期待的表演太过成功,也许是崔子恪本性使然,总之最后他还是咽下了后悔的话语,乖乖地在休沐的日子里陪宋梨逛街买衣裙。
    大雍的衣裳制式仿若宋梨那边历史上的宋明,更加偏向矜持、素雅,很少见到大红大绿的裙衫。
    宋梨逛完南大街有名的成衣店,仅买了些细碎的配饰,没有看得上眼的裙装。
    崔子恪从不知道女子逛街这般辛苦劳累,只是宋梨兴致未消,他又是做出了承诺,也只能抿抿唇,跟上宋梨的脚步。
    南大街主街街尾,一栋两层高的小型建筑夹在高楼中显得格格不入,金丝楠木的牌匾有些陈旧,但不见一丝丝灰尘,上书“金缕衣”三个大字。
    “劝君莫惜金缕衣,劝君惜取少年时。”
    金缕衣,缀有金线的华贵衣裳,这是一家成衣店。
    宋梨挑眉,来了些兴趣。也不知道这上书的字样是不是她理解的意思。
    一进内间,店面空旷,仅在临窗一侧摆上两排架子,架子上只挂了零星几条长裙和外衫。
    一个双十年华的姑娘立在柜台处,她捻针在一方绸布上绣花,几针下去,一朵灼灼的桃花跃然而上。听见客人进门的铃铛响,她才抬起头来。
    温婉秀雅,这是宋梨对女子的第一印象。
    女子从柜台边走过来,态度温顺,但也显得不够热情:“两位要订做什么吗?”
    宋梨:“订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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