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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2章 宋归的疑惑
    前十名高手,叶雪英每人发了一根特制的精美金钗,上面刻了某年某月洛城金钗围棋赛第几名的字样。十名后面的则全是同款式的银钗子。
    颁奖完后,自然是行令喝酒,大家一起取乐。
    后来,这份名单传遍了全城。得了前十名的姑娘得意洋洋,到处炫耀她们得的侯爵小姐奖的金钗。这个荣誉,可是值得她们炫耀一辈子的。
    金钗价值五百两白银,对前十名中三个出身低的小姐来说,这简直就是最珍贵的嫁妆。这次进入前十,一下全城皆知,也极大的抬升了她们的身价。
    两次活动,叶雪英都办得声势浩大,全城瞩目,无人不知。
    洛城人都感叹,叶大小姐真会玩!真舍得花钱玩!玩得跟别人就是不一样。
    无数人都在期待着叶雪英下次又玩什么。
    这种陪着玩,有吃有喝有奖品还有名声的好事,各家姑娘都巴不得叶雪英多来几次。特别是许多庶女和出身低的姑娘,她们自认有才有貌却恨无人知晓。这两回,叶雪英可都没再限定一定要是嫡小姐啊。
    不久后,就有几位公子联合发起了洛城公子围棋大赛。前十名发的是金丝楠木的棋盘。
    杨恒出人意料的技压洛城群雄,拿了个第一名。不过他并不特别高兴,因为他知道,真正的洛城第一棋王叶雪英两次棋赛都没参加。
    据说,后来男女前十名中,还有一对因此结缘成为夫妻。一时也传为美谈。
    五月初十,清晨,洛城北门。
    城外一队锦衣卫侯在城门口,一人二马,人马都风尘仆仆,疲惫不堪。为首一人面白无须,淡淡的双眉,深陷的双眼,深深的法令纹,一看就是个无情残忍的人。他就是大夏最令人恐惧的锦衣卫提督宋归。江湖上人送外号,送你归西,千里不回。
    城门一开,正要进城的锦衣卫们都懵了。一面大旗率先探出城,上面写着“巾帼群英会。”紧接着是如雷的马蹄声,一匹白马呼啸而出。
    宋归凝神观看,白马银鞍,马上坐着位身着银甲手持大旗的美丽少女。背上背的是张大弓,马鞍边挂着两筒利箭。
    “姐妹们,跟我来!”少女娇喝道。
    少女一骑当先绝尘而去。她完全无视城门边的锦衣卫。
    随后城门如洪水般涌出一队队骑兵,马上全是姿容秀丽的少女。一阵阵香风夹着莺声燕语。再后是一大群一大群的公子哥,骑马紧追不放。
    宋归惊讶无比,他到过无数地方,从未见过这种情景。他一把揪住守门的兵丁,问:“刚才是怎么回事?”
    “您第一次来洛城吧?”兵丁打量了宋归一眼,识相陪笑道。
    宋归面无表情的点点头。
    “今天五月初十,洛城人都知道,这是巾帼群英会出城游猎的日子啊!”
    “巾帼群英会是干什么的?为什么有那么多人追着她们?”
    “那是侯府大小姐组建的,带着全城的小姐们打猎和玩的。那些公子哥都是想追上去看美人的。”
    宋归皱了皱眉头,“第一个出城的是谁?”
    “当然是侯府大小姐啊!今天除了她,谁敢第一个出城?!!”
    “漏网之鱼!”宋归推开小兵,冷笑一声,“进城!”
    抓捕天山派逃走的弟子,本不用宋归亲自出马,只是叶大小姐身份显赫,他又顺路。宋归做事,一向阴狠,不动则已,动如雷霆扫穴。就如他这次一举覆灭天山派。
    宋归先到了洛城锦衣卫所,找来个锦衣卫百夫长问:“侯府大小姐什么时候回来的?这些天都干了什么?”
    “哦,这个人人都知道啊。她出去玩了几天,十天前回来,然后马上在洛河边开了诗会,接着办了全城小姐围棋大赛,前天在洛城大酒楼宴请获胜的前一百名小姐,今天带着巾帼英雄会的五百成员刚出城去打猎。”百夫长认真的答道,虽然他不明白堂堂的大提督打听人家大小姐做什么。
    “啧啧,这大小姐还真会玩。”宋归冷笑,心说一会等她回来我就上门抓人,我看她到监狱里还怎么兴风作浪。等等,她十天前就回来了?
    “你说,她十天前就回来了?”
    “是啊!那天她在城外河边用丝绸围了五里地,请上百位小姐去赏景作诗。里面有知州家的,知府家的,同知家的,参将家的。她们的诗第三天就印出来了,我还记得大小姐写的柳絮词,最后一句是好风凭借力,送我上青天。读起来特别有味道。”百夫长详细的说,他以为宋归对大小姐有兴趣了。
    宋归皱起了眉头,疑惑不解。有数十名被捕的天山弟子指证,有位姓叶的侯府小姐是真传弟子,当时就在唐家堡。有近百位锦衣卫指证她杀了至少上百名锦衣卫和士兵。如果五月一号她在天山,那第二天在洛城开诗会的人又是谁?
    天山和洛城远隔千里,他战后连夜赶路,今天才赶到洛城。期间虽因料理战后的事耽搁了三天。但叶雪英从天山逃回来,沿路关卡林立,她不可能比他更快,更不可能快九天。
    “你说,会不会有人假冒大小姐在这开诗会?”宋归深思道。
    “怎么可能?叶大小姐那么出色,谁能假冒得了?”那百夫长吃惊的说。
    宋归回忆起那少女在马上的样子,马背上那么起伏不定,她举着大旗,却象端坐着举着茶杯一样,仪容完美无缺。经常出入宫中的他,在宫中都没见过如此完美的礼仪。她有着骄傲、自信,高贵而又超然如仙的气质,即使是他这样不爱女色的人,一面之后也再也难忘。他不由点点头,那样出色的少女确实很难假冒。即使她能骗过一个人,也不可能骗过经常在一起玩的众多小姐们。
    宋归很困惑。叶雪英不可能前一天在千里之外的天山杀人,第二天就在洛城写诗,除非她会飞。
    宋归是绝不相信这样荒谬的假设的。他也不认为别人会信。
    “这么说来,天山那位叶二十七又是谁?”宋归沉吟起来。
    边上一位千夫长,忽然道:“这位叶大小姐很有名气吗?”
    “那当然,她在洛城那是公认的第一千金。洛城最不能得罪的就是她,因为全城的小姐都仰慕她,全城的夫人都喜欢她。无数公子把她看做梦中情人。”洛城的百夫长赞叹的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