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泽饮了一口酒,豪气的回答道:“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
李世民一听,蹭的一下从大石头上站起来,“可是我们不在其位,如何谋其政?治国平天下,也得有国有天下。”
两人对视一眼,两眼亮晶晶的,心里眼里,全是默契!
没有国,没有天下,咱们一起造出一个来,不就有了吗?
正是少年时,指点江山,激扬文字!觉得自己就是一个盖世英雄,无所不能。
两个少年,越说越是投契,也不知道是遇知音,激动的,还是喝酒上了头,那脸红扑扑的,竟然有了几分醉意。
正在这时,一阵腥风袭来,李世民双眼圆睁,大吼一声,“哥哥躲开,有大虫。”
沈泽背上惊出一声冷汗,那个猎户说的竟然是真的,这山里头当真有老虎,大约是他们带来的肉太香,将那老虎引出来了。
他急忙就地一滚,翻手就拔出了腰间宝剑,对着那大虫刺了过去。他是躲开了,可是李世民不是恰好直面大虫了吗?
却见那李世民手握长剑,嘴巴抿得紧紧的,一脸严肃!见那老虎扑来,大吼一声,迎面刺去,然后就势往那大虫的肚子下一钻,长剑顺着那大虫的肚子,直直的划拉了下去,险些将它开肠破肚,喷了满脸的血。
沈泽见状心急万分,两人与那大虫大战三百回合,遍体鳞伤,总算是虎口脱险,侥幸得了一条小命。
两人对视一笑,纷纷脱力了,往那大青石上一躺,以猛虎为枕,继续喝酒吃肉起来。
沈泽取下自己腰间的玉佩,扔给了身旁的李世民,“你我共饮美酒,是为同甘,以命相搏,是为共苦。女为悦己者容,世为知己者死。他日世民为天下主,沈泽为宰,令百姓有粟可食,稚子有家可归,开创太平盛世。”
李世民抚掌大笑,然后从自己脖子上取下一个玉佩,挂在了沈泽的脖子上,两人三次击掌,“以此为誓,永不相忘。”
说完,又郑重的将沈泽给他的玉佩,贴身佩戴了。
两个少年酒壮人胆,竟然也不清理地上的血迹,就一人一条腿的,拖着那大虫,一路下山而去。刚走到山脚下,就看到那个猎户正提着酒筒,往家走。
“哎呀,我的天!你们真的遇到大虫了!当真是英雄出少年!快来我家清洗一番,不然怎么进城啊!”
李世民摆了摆手,“改日改日,这是我姐夫送的聘礼,我得赶去送给我阿姐呐!”
沈泽在一旁听着,裂开嘴笑了。
第一百四十三章 噩梦开始(三更)
沈泽与李世民又在晋阳胡乱的游玩的三日,几乎搅和得那城中的母鸡都不敢下蛋了,这才依依不舍的辞了家,准备回范阳书院里去。
两人上了马车,好不悠闲。
沈泽用修长的手指捻了一块桂花糕,却被李世民抢了过去,塞进嘴里,“我娘真是的,非让我带一个小丫头,长得也不算很好看,名字倒是不错,叫朝华。这带了女子,就不好骑马了。”
沈泽却是笑而不语。世家子弟到了一定的年纪,母亲就会给他准备通房女奴了,这个朝华就是如此。
“不过是一个婢女,你若不喜欢,换一个不就好了。”
两人说着,就听到车外朝华问道:“公子,前头有一个茶寮,可要下车休息一下?”
他们已经走了很久了,是该歇歇让马也喝口水了。
“如此也好,就去饮杯茶吧。”
一行人下了马车,发现那茶寮里已经有一男一女二人了,正就着蚕豆喝着酒。
那女子一身戎装,大约是军户。那男子腰佩大刀,又风尘仆仆的,看上去是个游侠。
一见二人,那游侠便热情的走了过来,“二位兄弟,在下赵义,这是我妹子鲁萍,相逢即是缘分,一起饮杯酒啊。我一个人饮酒,正是无趣。”
李世民本来就是好交友之人,当下来了兴致,于是四人同坐在了一张桌子上。
在今后的无数个日夜里,沈泽都不由自主的在想,当年若是没有在那个茶寮歇脚,那是不是就不会有今后的噩梦了?可惜,没有若是。
四人喝得正是痛快,突然之间,一阵刀兵之声四起,他们竟然被一群山匪包围了。沈泽暗中蓄力,想要暴起脱困,却发现自己竟然手脚瘫软。
他大喊一声,“酒里有毒。”
赵义一听,怒道:“你这个黑店,竟然勾结山匪,想要劫财。”
那山匪叽歪了一番,拔刀就砍。因为他们人数众多,一时之间,沈泽和李世民竟然力有不逮。
更让他们意外的是,那赵义与鲁萍的功夫,竟然相当不弱,威猛之势,甚至超过二人。
还有那朝华,也是有胆气的,与山匪打了个难舍难分。
李世民饮酒太多,几乎昏昏沉沉的看不见了。沈泽把心一横,一把将他扛上了马,砍断了缰绳,且战且退。
突然那鲁萍大喊一声,“你们中毒太深,我没有饮酒,还能挡得住,你先带他走。”
沈泽冲着她一抱拳,就带着李世民绝尘而去,心中羞愧不已,只是他的眼睛也开始模模糊糊了,只隐隐约约的看着赵义鲁萍和朝华,好似慢慢的重叠在一起。
他寻了个山洞,刚将李世民从马上拉下来放好,自己也两眼发黑,晕了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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