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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72章 我本不是英雄
    林志咕咚咕咚喝光一瓶啤酒,这才说道:“我要有良心,也活不到今天了。”
    钟灵生气了一会儿,终究是少女心性,气不长久,笑嘻嘻地走过来,指着自己的脑袋:“林志哥哥,你这里是不是有些问题?”
    林志道:“怎么,你怀疑我说的话是吹牛皮?是在骗你?根本没有什么末日?”
    钟灵拿起一串牛肉,一边吃着,一边说:“要不然呢?我的林志哥哥。”说完,做了个鬼脸。
    林志道:“我也没指望你相信。”
    钟灵道:“不说这些了,刚才我买酒的时候,看见一个人凶巴巴的,吃了烤串不给钱,老板问他要,他还要揍老板。”
    林志道:“喝醉了?”
    钟灵道:“也许吧,他还胡言乱语地叫嚷,说是救世主派他来拯救世界的。”
    林志一下站起:“他长什么样?”
    钟灵道:“怎么了?我当时吓坏了,没有留意他相貌。”
    林志道:“快,带我去看看!”
    钟灵道:“来不及了,老板说要报警,那人一溜烟就跑了,简直比兔子还快。咦,你怎么这样激动?”
    林志缓缓坐下,心道:“王帝在月亮城的时候,石格生等人都称他为救世主,钟灵遇到的这个醉汉,他是胡乱叫嚷,还是王帝派他来的?莫非穿越时空的人,并非只有自己一个?”
    钟灵道:“隔壁摊位的老板说,醉汉好像也不是第一次来了,说不定过几天,还会来的。”
    林志点了点头,说道:“以后吃烤串,我跟你一起去。”
    随后几晚,林志都和钟灵一起去烧烤摊,一坐就是好几个小时,他出手大方,老板对他招待得殷勤备至,但再也没有看见那醉汉。
    这一晚,两人照例来到吃顺口的烧烤摊,老板一见到他,赶紧递上一根烟,又掏出火机点火。
    林志点上烟,右手食指在老板手背上点了点,老板一阵忙活,送上了烤肉和啤酒,刚吃了几串,隔壁座就闹了起来,两个女孩单独宵夜,却被六七个小地痞纠缠不清。
    林志抬头看了一眼,一名女孩背对着自己,另一名女孩胖乎乎的,掏出手机说:“你们……你们再这样,我就叫我哥哥来了,他可是练拳的,很……很厉害。”
    六七个小地痞嘻嘻哈哈,跟本不叼,一个脖子上纹着青龙的地痞说:“小胖妞,哥哥们对你没胃口,你要走,就走你的吧。”说着,将手搭在背影纤细的女孩肩上,流里流气地说,“只要她留下就好。”
    钟灵见女孩瘦削的双肩不住发抖,显然极是害怕,不由心生同情,对林志说:“你就这样坐着看?”
    林志嘴里嚼着一块肉,含含糊糊地说:“又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快吃你的。”说完,端起杯子一口喝光了杯中的啤酒,烤肉麻辣,啤酒甘冽,别提有多爽。
    钟灵哼了一声:“我原本以为你是个男子汉,没想到是个懦夫。”
    林志漫不经心地说:“抱歉,让你失望了。”
    钟灵听他随口敷衍,更是气恼,抓起面前的碟子,连肉带碟就砸向纹身的地痞。
    七八个小地痞见钟灵美貌,早就躁动火燎,只是见林志不动声色,拿不准他的底细,不敢轻易招惹,钟灵一出手,他们要是咽下了这口气,那以后也不用在这小小的苍狼县城混了。
    纹身地痞是这一伙人的头,还算是有一点江湖阅历,他见林志看似平静的脸上,隐隐带着一股杀气,这种杀气说不清,道不明,是佯装不出来的,只有在杀过人的人的身上,才能感应得到。
    纹身地痞一抬手,刷地抽出一把明晃晃的刀,其余地痞也亮出家伙,朝林志逼了过来。
    钟灵一时冲动,也知道闯了大祸,赶紧躲在林志身后。
    “朋友,你混哪里的?”纹身地痞道。
    林志道:“哪里也不混。”说着一抬手,伸进裤兜,众地痞一惊:“干什么?”
    “别误会!”林志慢慢抽出手来,抓了一大把钱,“她一个女孩子不懂事,别跟她计较,这点小钱,就当陪不是了。”说着,把钱放在了桌子上。
    钟灵一阵失望,叫道:“别给他们钱。”
    林志喝道:“闭嘴。”心知地痞在外面混,最看重的就是面子,三四万摆平这件事,也算是息事宁人,自己穿越而来,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更何况对于看破生死的林志来说,钱不过是一堆纸张罢了。
    众地痞见这把钱堆在桌子上,少说也有三四万,一人能分个好几千,不由大是心动。
    纹身地痞见林志掏钱认怂,心说:“难道我看走眼了,他不过软蛋一个,不是什么硬茬子,出来混不就是为了钱吗?该收手时就收手。”当下一努嘴,两个小弟上前,抓起桌上的钱,一人道:“算你眼睛见亮。”
    纹身地痞挣足了面子,又得到一笔飞来的小财,但色心不死,又去纠缠那女孩,强行要将女孩带走。
    女孩都快急哭了:“放开我,你们放开我!”
    林志猛地一愣,这声音听起来怎么很熟悉,看向女孩时,一惊更甚,竟然是唐林灵!
    “兄弟,给个面子,放了那女孩。”林志认出唐林灵,自然不会让地痞将她带走。
    纹身地痞冷眼瞧了一眼林志:“你说什么,我没有听见,大点声。”
    林志又掏出一大把钱,丢在桌上:“放了她,这些钱都是你们的。”
    这时候,纹身地痞也笃定林志只是软蛋一个,说道:“钱我要,人也不能放。”一伸手,就抓向桌上的钱。
    到了这个地步,林志心知不来点狠的,今晚这事儿摆不平,猛地抓住纹身地痞的手腕,顺势一扭,将他按在桌子上,左手操起老板割肉的尖刀,只听“嗤”的一声,尖刀穿过纹身地痞的肩胛骨,将他半边身子钉在桌上。
    “快拔下刀!”
    众地痞听纹身地痞长声惨叫,全部脸色大变,这家伙下手也太狠了吧。见林志脸色阴沉,却也不敢上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