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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来就拥有相同的祖先, 在唐朝的时候, 大家都是一国的, 是战乱让他们成了外国人,倒是花灯节让他们找回了一些以前的感觉。
    如果可以住在这样的城市里,生活应该会相当的舒适。
    只要住过悦丰楼的人都知道, 在这座城里不少房子都是这样的,哪怕是给有钱人建起来的亭台楼阁的宅子,也都有着最舒适的卫浴。
    外城由于是从荒芜到如今的繁华,地下铺设了不少的管道,专门为了排掉那些脏污的东西,流到城外,统一运走发酵,成为适合的肥料。
    这样倒夜香的就不必这么辛苦的进城,每家每户的收取, 科技改变未来,让边城变的干净卫生, 路上也没有再出现过随地方便的人。
    毕竟被发现的话,可不是罚款这么简单, 还要被吊在柱子上, 让人参观,那简直丢人!
    谁也不可能为了一时的舒畅,选择被吊在柱子上让全城的人来参观, 没错,这就是赵令闻威胁的话,只要有人敢放着厕所不用,给我污染环境,就让全程的人来参观!无论你是男人还是女人。
    女人比男人更自觉,知道有安全隐蔽的公共厕所以后,别提多欢喜了,谁会像男人一样随便方便,又不是野外,简直不要脸!
    而且在城内的话,只要你有那解开裤腰的动作,立刻就会有人阻止,因为如果不阻止,要是让人完成了一系列的动作,那么周围的人也要跟着连坐,也就是一起吊起来,当然了,这个时候女人没事,倒霉的只有男人。
    也是惨……
    有这么一个不讲道理的王爷,他们能怎么办,当然是听令啊。
    不然是去汴京城抗议吗?
    用什么脸去抗议?
    丢人丢到京城去,那是绝无可能的。
    这街还没逛完呢,她都快吃饱了,想着自己在悦丰楼包间里订了一桌酒菜,孙蓁蓁理所当然的将没吃完的食物塞给了赵令闻。
    反正看着想吃的,她都尝了一口,过过瘾就行。
    “不吃了?”赵令闻见她都塞给了自己,眨巴了一下眼睛问道。
    “嗯,不吃了,看的差不多,我们回酒楼去。”孙蓁蓁随手抽了一条手绢出来擦了擦手说道。
    “现在就回去了?”赵令闻看着还挺长的街道,还以为小娘子兴致勃勃的准备走完全程呢,他都已经做好了舍命陪娘子的准备了。
    “看的也差不多了,都没什么问题,我懒得走了。”孙蓁蓁理直气壮的说道。
    行吧,最后一句才是重点,没错本小娘子懒了。
    本来他们两个出来溜达,又不是来玩的,主要是检查城防工作,不要以为五天大开城门,就真的放松警惕了,进城容易出城难说的正是这个。
    花灯会的街距离悦丰楼倒不是太远,两人走走便到了,两个都是大长腿,走路过去也用不了多久的时间。
    当然了,孙蓁蓁的腿还是比不上赵令闻的,她十六岁长到一米七,已经算高了,这货居然过了一米九还要长,简直不是人!
    要不是她用的法术,现在人估计看赵令闻都跟看妖怪一样了。
    没错,在别人的眼里,赵令闻比孙蓁蓁高不了多少,而且两个男子一黑一白的,跟那黑白双煞一般。
    不过那俊美的容颜,还是让不少少女频频侧目,毕竟爱美之心人皆有之,谁不喜欢看好看的容颜。
    在边城可没有什么女子只能在家待着的言论,只要愿意,都可以出门,反正安全方面,在整个大宋绝对能排到第一,就是汴京城都没这边安保的规模。
    谁能相信,一个城市保护普通百姓的比保护有钱人的还要多。
    在边城就是,给足百姓安全感,是赵令闻做的最好的部分,无论是外城的百姓还是替他在城外工厂里工作的员工,通通都是一样的。
    事实上外城的百姓有很大一部分也都是替他干活的多,毕竟成衣厂里有不少制衣的员工,孙蓁蓁还找了一些有设计天赋的裁缝,让他们专门设计方便出行的衣服来。
    至于有钱人喜欢的衣服,孙蓁蓁一款只出一件,玩多了某暖暖的她,可是记得不少的衣服的。
    不说一毛一样,款式的话差不多,还是可以的,那布料根本不可能找的到,总不能拿她的藏品来,那是绝无可能的,她那些藏品价值太高,真拿出来,没有同等的金银可以买的起。
    好在有一种可以解决材料方面的方法,那就是她炼气六层后打开的仓库,找到了七彩茧,那不是这个世界的物种,吃的倒是差不多,只是品质要求还是不一样的,她在改善水源的附近种植了这种蚕喜欢的桑树,跟一般的不同。
    这种七彩的蚕可比这个世界的产量多多了,就是吃的也多,所以孙蓁蓁不得不种了一片桑树,要人家的丝,口粮至少得给人备齐吧。
    就这么养着,一年估计能出一件衣服就算不错的了。
    这大宋唯一的一件,被孙蓁蓁送给了皇后刘氏,女子爱悄,她不信皇后会不喜欢。
    至于为什么不自己留着穿,先不说她真瞧不上,她那仓库都堆不下了,比那彩丝的裙装都要好,随便拿出一匹布来都是秒杀,可能拿来做衣服吗?一般的裁缝也做不了,还得是炼器的才行。
    这个世界上最好的炼器师,那就是她的未婚夫先生。
    她是不着急,以后还能没衣服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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