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双击屏幕即可自动滚动
第249页
    “那你······会帮我们吗?”
    介于目前的舆论态势,他虽然报了希望,但见到他的处境,还是有些没底。
    “帮啊,我这还欠着方丈一条命呢,你也看到我的处境了,老子憋屈了这么多年,就等这个翻身机会呢。”
    余北穆低沉了许久的心情,终于在这一刻拨云见日。
    薛洋一家都是归国华侨,从小受自由独立的思想教育,加入报社的时候,怀揣着远大的报复与热情,致力用镜头和钢笔记录人间疾苦,替民请愿,为民解忧。
    他文笔犀利,嗅觉敏锐,总能用最普通的镜头捕捉受访者眼底的苦楚,只要是他署名的报道,一经出版都是供不应求,初出茅庐却建树颇多,是新闻界争相追捧的未来新星,前途无量。
    可自从一次乡野采风,无意间得知满祥村的黑幕,他就开始为曝光做准备。
    一年以后,一篇关于满祥村买卖儿童的报道,先后出现在各大报刊头条,一个以当地村委会为保护伞,大肆买卖儿童的惊天黑幕被公之于众。
    消息一出,舆论一片哗然。
    为了平息风波和民怨,当局派出调查组入驻满祥村开展调查。
    奈何这个法外之地民风彪悍,调查组的办公室每天都被当地居民打砸,工作人员被围殴,再加上交通闭塞,等后援到达,基本已经无人幸免。
    几次交锋后,调查组只得停手,将任务移交给当地执法部门,执法部门循例派人来查,同样被揍得体无完肤,就算把肇事者抓进监狱,也难逃村民集体暴动的反抗。
    未免事情闹大,上面不得不把强硬手段改为怀柔政策,以思想教导为基础,企图从观念上改变这种无知的暴行。
    经过一段时间的协商,双方似乎达成了某种协定,但村民们表面上顺从,私下扔偷偷进行非法交易。
    薛洋对这种局面很是诟病,他深知,如果不能让他们惧怕,罪恶就会一直滋长。
    于是,他又开始展开更深层次的调查,一度查到了当地的一把手身上,这么做的结果就是给自己惹来了杀身之祸。
    他被人买凶追杀,新闻报道一经投出也是石沉大海,在那个网络还没普及的年代,想要抹杀一条新闻并不难。
    就这样,他被凶手追到了寺庙,被方丈收留,言谈间薛洋把自己的遭遇告诉方丈,方丈想起了自己收留的季青,心存希冀。
    碍于当时情势逼人,商讨过后的两人决定暂时按兵不动,等风声过去,时机成熟,再一招制敌。
    只是薛洋没想到,这一等就是七年,他等来了季青被逐出寺庙的消息,等来了方丈圆寂的消息,却一直等不到那个“时机成熟”。
    当前几天季青的消息铺天盖地的席卷之际,他隐忍许久的怒意和憋闷终于找到了宣泄的出口,他一直关注着消息的走向,等待着那个时机的出现。
    奈何舆论太过强大,幕后推手又狠又利落,还惊动了广电。
    那一刻,他忽然没了底,在出手与犹豫间摇摆着,迟迟做不了决断。
    他深知,这是唯一也是最后的反击机会,如果不能一击致命,那么方丈的屈死,季青的冤屈都将成为敌人张狂的踏脚石。
    薛洋被余北穆带回了曼影,他的加入,让江泠兮紧急召回了小泥鳅和靳羽昊,曼影全员集结,铆足劲对抗这次风波。
    薛洋提供的资料久远到十年前,新闻通稿、影像资料、调查手稿里,囊括了第一批调查买卖儿童案的离职警员。
    当时的取证很困难,但他们都已经有了充足的证据,只是碍于涉事人员的复杂性,很多证据都没法当做呈堂证供。
    如今十几年过去了,警员们多数都已经离职,薛洋曾找过他们,再提起当年的事,依然是一个难以放下的心结。
    有了这个基础,薛洋便提出再次去拜访,并请他们出镜作证。
    小泥鳅这边就负责找出之前存档的买卖儿童新闻,把它们从暗无天日的档案库放到网络上,引起关注和热议,越激烈越好。
    靳羽昊则利用自己的“大师”头衔,把季青事件的始末公之于众,把物证悉数罗列以后,还邀请之前参与调查的警员到直播间受访,将事情始末,调查结果事无巨细的告知观众。
    靳羽昊小泥鳅负责网络公关的时候,时樾和江泠兮就负责手捧证据,走访相熟的律师,寻求重新与广电谈判的筹码,务必让当局改变封杀这个决策。
    多方努力下,季青的事件终于出现了转机。
    一直两头吃瓜的围观群众,在季青一方强有力的自证下,涌现出一批正义之士,以维护和捍卫季青权益为口号,集结有识之士与营销号水军对抗。
    紧接着,小泥鳅把各个营销号和水军的账号逐一公布在网络上,曼影旗下艺人的粉丝纷纷下场,为了曼影这个大家庭同仇敌忾,凝聚了最大的热情,帮他们肃清所有营销号和水军。
    在此期间,有些求生欲强的水军,自爆罪行和幕后黑手,企图祸水东引,鱼死网破,于是,大批粉丝揪出了白雅诺养的水军,以及智圣旗下的公关团队。
    随着两条大鱼的落网,网络上和季青有关的□□瞬间消失了大半。
    靳羽昊的直播间因为暴涨的粉丝和浏览量,也引起了相关执法部门的重视。
    他们不再作壁上观,派出普法警员上直播,大肆宣扬“利用舆论操纵群众发动网曝”是犯罪行为,任何人不得藐视法律,挑衅执法部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