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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一节 又一次被轻视
    第六十一节又一次被轻视
    听到电话里的尖叫声,于文秀改了称呼:“洛秋。别这么激动,我只是临时需要用些钱。我很好,别担心我。大学四年里,就我们关系最亲近了,当然还有大二去加拿大留学的若茜了。如果我真的有事,不会瞒你们的。”
    “你等我,我订机票马上过去,晚上你去机场接我。”洛秋说完直接就把电话挂了。
    在她听到,于文秀肯定是遇到大麻烦了。
    当年四人间的宿舍之中,有一位出去和男友同居,结果家中非常富有的洛秋就一口气交了那宿舍四年所有的费用,不希望再有让自己不喜欢的人住进来。
    然后另外两个,一个是家庭条件不错,又拿到国外名牌大学奖金学的古若茜。
    最后一个,工人家庭出身,本身就不富有的于文秀。
    虽然家中不富有,但于文秀但却是理财有道,借用洛秋一笔三万元的私房钱从股市上给自己挣了大几万,也给洛秋挣了几万。再然后古若茜在国外留学之后,就作起了化妆品代购。
    这几年来,于文秀从加拿大到美国,再到法国、意大利。
    可以说代购的生意作的很火。
    大学四年没有问家里要一分钱,还借着一次出国的机会,给自己带回来了一辆车。这一辆可是为了庆祝伦敦奥运会mini的八款限量版中的一款,全球限量一百辆,价格当时也就值三十多万,可因为限量,回来之后这价值就不同了。
    洛秋惦记这辆车有快一年了,用她的话说,于文秀把车当老公一样的爱惜。
    所以听到于文秀要把车转给自己,洛秋赶紧就买了机票,她要来见见自己的好友。
    刘澈并不知道这些细节,依然在埋头查询着相关的资料,给这一块自己占下的领地作一个长期的规划。
    中午的时候,于文秀买了快餐,给刘澈送进屋。
    看刘澈忙碌,既是心中高兴,又是担心刘澈不爱惜自己的身体。
    “我有个朋友到机场,我下午去接一下。”
    “恩!”刘澈连头都没有抬,眼神还是在电脑的屏幕上。
    机场,全身上下名牌亮闪闪的洛秋出现在通道里,看到于文秀后飞跑几步就扑了上来。紧紧的给了于文秀一个拥抱:“亲爱的,你看起来更美丽了,这皮肤……”于文秀赶紧推开洛秋:“就你这样子,能让人不怀疑你的性取向吗?”
    “管别人怎么看呢。”洛秋上下打量着于文秀:“你真的变了,这才几天时间呀。”
    于文秀没在机场大厅说什么,拉着洛秋上了车,这才说道:“我是真的需要钱,我没有任何的麻烦。”
    “你只需要回答我,你要钱干什么?不要骗我,你知道你是骗不我的。”
    相互在一起时间久了,自然是可以确定对方说的是不是假话了。
    于文秀肯定不能说大明怎么怎么样,只好说道:“不是我要用,是我老公要用钱。他有一个小投资,如果顺利的话可以挣到钱的。你相信我,我绝对不会胡来的,你知道我家里的条件,所以我对钱很严肃!”
    “老公?”
    洛秋怀疑了,拉过于文秀的手:“没有戒指,再看身上没有一点象样的首饰。算个什么老公呀,我严重的怀疑你被人骗了。我要见一见他。”
    “见他没问题。”于文秀把那一块红宝石拿了出来:“这是他给我的戒指!”
    “当真?”
    “我确定。”于文秀的语气让洛秋不再怀疑。
    回到家,于文秀敲了敲刘澈的房门,她知道自己只要敲门,无论刘澈在干什么都会知道。因为这门根本就不是普通的门,可刘澈没有反应,那么就是出去了。
    刘澈干什么去了,去借车。找和父亲一起搞机械加工的一位叔叔借那辆皮卡,特别加装了一个货厢的小皮卡。他知道于文秀回来了,不过车子的备胎没有气,他去补胎了,因为刘澈打算跑一次乡下。
    刘澈回到家,已经晚上了,想来于文秀在自己屋里可能休息了,就没有去打扰。
    于文秀和洛秋就在自己的屋里聊了大半夜,当然聊的全是女人之间的私密话了。洛秋是富家女,对于文秀屋内那里刘澈早期搞出来的手链很感兴趣,特别是一串十八学士的,洛秋认为至少值一万七。
    次日清晨,刘澈醒来。
    因为是夏天,起床之后也不用换衣服,拿着钥匙就开了于文秀的门。
    一进门,三个人全愣住了。刘澈有些意外,于文秀屋内怎么会一个穿的那么清凉的女人,睡衣之下是全真空的。而于文秀发呆则是自己忘记对刘澈说了,这会真正是尴尬,赶紧把洛秋推回卧室。
    洛秋呢,在她眼中刘澈这凌乱的发型,加上这身朴素至极的小市民打扮。又能够拿钥匙进到这屋来,只能是一种人。如果是路上,洛秋不会多看一眼,可就因为只可能是一种身份,洛秋心中升起一种厌恶感。
    卧室里,洛秋在门没有关上的时候就喊了:“于文秀,你就选了这么一个。”
    于文秀没回答,刘澈却在卧室那里敲了敲门:“我出去两天,最晚明天晚上回来。我把你那张卡装身上了,我走了。”
    就这么,刘澈就走了。
    听到外门关门的声音,洛秋真的不理解了。“于文秀呀于文秀,你的眼光就这样!”
    于文秀却笑了:“因为你不懂欣赏,他的好只有我自己知道。而且最重要的是,没有人能够从我身边把抢走。至于怎么一个好法,就算你是我最好的姐妹,我也不能告诉你,怕你惦记上。”
    “以我对你的了解,这事情有古怪,太大的古怪了。他叫什么?”
    “刘澈!”
    “啊……”洛秋记得了,于文秀说过自己暗恋过一个人,从有记忆就开始把这个印在脑袋里了,当年在大学的时候,就有一种非此人不嫁的态度。而这个人,就叫刘澈。
    刘澈根本不知道,或者说此时也没太多的心思去关心那屋里发生了什么。他已经开车着往乡下去了,他打算去收玉米,就收那种土玉米,非转基因,或者是杂交的。最普通的玉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