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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 自古有之
    不行,马天泽很快就否定了这个无聊邪恶的想法,最后决定,先随便弄点血出来再说。
    至于是不是精血,管不管用,也得先试试再做计较。
    一咬牙一跺脚,马天泽狠命一拳砸在自己鼻子上,登时鼻血横流……
    大爷的,砸鼻子也够疼啊。
    赶紧把飞剑拿过来,滴上鲜血,就听嗡的一声,飞剑似乎有了灵性,开始慢慢变色,忽黑忽黄,变幻多时,最终变成了一柄通体黑色,中间一道黄色的小剑,静静的躺在他的手中。
    刹那之间,马天泽就感到这柄小剑,仿佛就是自己身体的一部分,心意完全连在了一起,就像是自己的右手那般。
    神念一动,小剑瞬时化成一柄三尺冰锋,对着路边的一颗大树刺了过去。
    嗖的一声,飞剑似乎没有半点阻碍就穿过了大树,继而回头一旋,大树已被齐腰斩断,没有半点滞留。
    心念再一动,飞剑瞬间变回一个光点,直接飞入马天泽的紫府,消失不见。
    “太牛掰了,哇哈哈哈哈…………”
    马天泽面目狰狞,仰天大笑,为什么说狰狞呢?
    原来刚才光顾着试验飞剑的威力了,鼻血都忘了擦,这会儿流的到处都是,牙上都沾了不少,看起来那是异常狰狞,不像是什么好鸟儿。
    他笑了一阵过后,照例给自己去尘,水球,换了身湖蓝衣衫,换下的衣服,随手一个火球就消失不见了。
    哥哥现在有不少银子呢,哪还有工夫洗衣服啊?
    神念一动,飞剑祭出,幻化成三尺长短,缓缓飘到了脚下。马天泽腾身而起,飞剑载着他疾若流星般飞去。
    站在飞剑之上,他感叹不已,这速度……堪比飞机啊,比自己蹦跶蹦跶的赶路快多了。
    关键是也够帅啊,这造型……太拉风了。
    不过,也该给自己的飞剑起个响亮点的名字才是。想了半天,啥也没想起来,无奈肚子里词儿少啊,除了知道几个古代的名剑之外,怎么也想不出个好名字。
    马天泽心里琢磨着,要是套用古代的名剑,那就没意思了。既然飞剑是通体黑色带黄,干脆就直接叫玄黄剑得了。
    玄黄剑,唔,玄黄剑,这名字也很好,正好应和玄黄之气哈……
    平遥到信阳,约莫一千五百余里,马天泽驾驭玄黄剑,飞了大概一个多小时就到了。
    刚接近信阳,就被两个天魔宗的轮值弟子发现了。
    “快看快看,又有高人来了,不知道是哪一派的仙长?”一个马脸穿葛衫的说道。
    “谁知道呢?随着开派大庆越来越近,各大派的人都陆续到了不少,佛道两家的仙长也有先到了的了,咱们师门真是有面子…………”另一人说道。
    马天泽的神念早就扫到了两人,连两人的小声对话,也都听了个一清二楚。
    看来驾驭飞剑来的也不是我自己啊,果真有不少修道的高手也来了。
    无所谓了,打得过就打,打不过,逃……要知道,这可是郭大侠的师傅说的哈。
    他没有理会那二人,而是找了个僻静的地方落下,收起玄黄剑,漫步进了城池。
    城池不小,房屋很多,鳞次相比,错落有致。街上更是繁华,商贩的叫卖声,酒楼的划拳声此起彼伏。
    他看了没来由的心里一喜,作为一个现代人,又是从小生活在大城市里,肯定是被拥挤惯了,没人反而不习惯,所以一点反感也没有,倒是有种很亲的感觉。
    时值中午,马天泽信步走了半晌,找了一家规模宏伟,金碧辉煌的酒楼走了进去。
    “客官,请问打尖还是住店?”小二见马天泽衣着光鲜,气质超群,连忙迎上前来,满脸堆笑。
    “给我开间上房,另外找个齐楚儿的地方,来几个特色菜。这是赏你的,待会酒菜和房钱另算。”马天泽随手就是五两银子。
    “齐楚”的地方这个说法,还是他在水浒传上看来的,好像是鲁智深说过,这会儿哥们也可以堂而皇之的臭拽上了哈。
    “谢公子赏!不过……公子有所不知,由于马上临近天魔宗开派大庆,咱们酒楼的上房,都早就被人包下了,还有就餐的地方也暂时没有了,公子你看这……这……”小二为难的说道。
    马天泽心里那个气啊,你大爷的,没地方了干嘛不早说,先特么接过银子才说,当哥哥是羊牯呢……
    不过气归气,饭还是得吃,他顿了顿问道“无妨,天字号房间可还有空余的?”
    “也没有了公子,噢对了,还有一间天字号尚未入住,但那是道家玄门金鼎门早就定下了的,你看……”店小二的目光闪了闪。
    “这样啊,不如先让给我住吧?反正我也住不长,金鼎门的人,什么时候前来,我接着走就是了,诺,给你……”
    马天泽赏人的兴致越来越高。关键是看到了店小二的目光闪动了,琢磨着店小二肯定是想多得些银子,有了银子,应该就会有了房间。
    “多谢公子,我这就去给您收拾好房间,您看在房间里用膳如何?”小二的脸都笑成一朵菊花了……啊呸,都笑成一朵花了。
    果然如此,还是银子管用。但听到要在房间吃饭,马天泽却不禁皱了皱眉。
    他本想在大堂吃饭,顺便听点小道消息呢,进了房间可还怎么听?
    正犹豫呢,就听有人说道“兄弟,我这张桌子就我自己,不知道兄弟可否愿意和我坐在一桌?”
    马天泽抬眼望去,就见临窗的一张不大的桌子上就坐了一个人。年龄嘛,大约三十余岁,浓眉大眼,鼻直口方,约莫身高也得与自己相仿,腰杆笔挺,英气勃勃。
    他心里不由暗暗赞道“真是条好汉子,看来当是齐楚燕赵之地的悲歌壮烈之士。”
    当下走向前去,抱拳一揖,“多谢这位兄台!我自然愿意和兄台同桌。”
    再看桌子上,只摆着一大壶酒,一只鸡和一大碟牛肉,可见就算是吃喝,这汉子也很是潇洒随意。
    “来兄弟,咱们先干一碗,之后再互通姓名!”大汉举起酒碗豪爽笑道。
    “好!人生得意须尽欢,会须一饮三百杯。来哥们,咱们透了!”马天泽被大汉的豪情感染,也毫不犹豫的举起酒杯。不过,也没忘了先臭拽上一句。
    “说得好!兄弟好文采,就凭这句话,愚兄得连干三碗!”大汉说完,竟然真的连干了三碗。
    酒碗极大,一碗至少得装半斤多酒,那大汉喝完之后,居然面不改色。
    “爽快!”马天泽也不含糊,哐哐哐也是连干三碗,然后俩人一照碗底,相视一笑。
    “小二,上酒,来坛好的。”那汉子看马天泽也面不改色,喝酒爽快,心里也是大喜。
    酒品如人品,自古有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