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避免将行这个沉睡中的男子的剩下的唯一的一个魂魄。晨风静静地,悄悄的走到了那个地方。他保持着12分的警惕程度。
“吃吃吃天天就知道吃,你除了吃还知道什么,真不知道我们老徐家白白的养着你做什么?也不知道是哪里来的小杂种,现在就躺在我们这儿这么恶心。就知道白吃白喝我打死你。我打死你个小杂种。”在一阵凶凶的哭声中,一阵一阵鞭打的声音传到晨风的耳朵里。
晨风抬眼一看,有一个浑身穿着白色衣服,但是白色异常却早已被鲜血浸染了的少年,大约也就是十五六的样子,病恹恹的躺在哪里,他身边还握着一只猪蹄儿。那是握着猪蹄儿的手,早就已经被打折了不知道多少个手指骨节儿,血淋淋的,让人看起来觉得很可怕又很恐怖,可怕的不是这些血和这个受伤的人。可怕的是,这个世界上居然有这么凶狠的人。
只见那个少年像狗一样的趴在地上,气喘吁吁的嗅着这个香喷喷的猪蹄儿。他低头轻轻地笑了笑。随后把自己受伤的全身的骨节儿有全都自己安了起来。最后一瘸一拐的走着走着走回了一个破破烂烂的狗洞里,钻了进去躺了下来。
“在这个世界上所有的人都嗜血如命。都看不起像我这样孤苦伶仃的孤儿,甚至有的时候我也会怀疑我自己。但是又有什么好抱怨的呢?世界上除了自己,还有谁能对自己真正这么好呢?还有这么真心实意的人啊?”少年摇了摇自己已经沾满泥土的头,头发黏黏腻腻的在自己的脸上粘着。
但是他丝毫不嫌弃此刻已经狼狈不堪的自己。慢慢的站了起来,用力的砍下了手里的猪蹄,大口的嚼着肉。
这看起来过得倒是轻松惬意极了。估计如果不是他这脏兮兮的外表,别人恐怕会以为他是一个有钱人,家里的公子哥儿,这样高风亮节的行为,这样举止的优雅。真的很不像一个狼狈不堪的穷苦孩子所能够拥有的。
随后场景已换,只见一个身着月白衣襟的男子,一副光明磊落的样子,端端正正的坐在那里。公子只应见画,此中我独知津。写到水穷天杪,定非尘土间人。
伴随着那一声声的朗朗的读书声。这个穿着月白衣服的男子,缓缓地转过头来朝着窗外。窗外是盛开的桃花,桃花花瓣一片一片地落了下来,像一幅画一样,而这个男子就像画中人一样那样的英俊潇洒,晨风从来都没有见过这样写的好看的男子。
而随着男子视线的转移,陈峰看到了站在桃花树后的女子,这个女子很显然就是刚才奋力的正在恳求晨风,救救她的哥哥那个女子,但是好像哪里又不太一样。晨风顿时明白过来了,这个女子现在正是十三四的好年纪,是妙龄时期。
晨风不仅想到了一首诗,可笑东邻女伴,采桑径里逢迎。女子笑容艳艳的样子真的很好看。晨风顿时明白过来,这是指的是他们两个的少年时期。少年时期懵懵懂懂的爱情,就是这样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