闵明喆听着皇帝高谈阔论、发号施令,下边数百人规规矩矩,作半垂首状,不敢直视圣严,生怕惹恼了帝王。
从他的视角看去,恰能将所有人的表情收入眼中,敬畏刻在了他们的骨子里,乃至于皇帝语调的起伏都能让他们打个哆嗦。
直到此时,他才惊觉自己已克制不住内心对这至高无上位置的渴望。
这些人的敬畏,不是对他,而是对皇帝。
他只是一个附赠品。
即便他身为储君,却仍需要战战兢兢步步钻营,生怕一个不小心惹得皇帝不快撸了他的位置。
储君又怎么样,皇帝唯一的儿子又怎么样。
皇家宗室里最不缺的就是子嗣后代,若他不慎跌下这个位置,多的是人可以取而代之。
闵明喆以前觉得,按部就班地走吧,事事听从父皇所言,当个安分的储君,总会走到那个位置的。
可若是父皇长寿呢?
他还得熬多少年?
几年?十几年?还是几十年?
那时候他得有多大了?便是登上皇位,又能享受几年?
他就只能站在父皇的下首或是身后,看着他至高无上的身影,可望而不可及。
脑子里忽而冒出一个大不讳的想法——若这挥斥方遒接受万人膜拜的人,是我呢?
只是想一想,就觉得浑身的血液要沸腾起来,血脉之中流淌着叫嚣权势的欲/望。
他想着,就将自己代入进去。
我会是皇帝,这天下的一切都是属于我的,所有人都得对我俯首称臣、三叩九拜,我说的任何话,都是真理。
闵明喆尊贵带着审判的视线扫过面前每一张写满胜负欲的脸,他乏味地撇撇嘴——蝼蚁罢了,不值得我费半点心思在他们身上。
施舍的视线以极慢的速度扫过,而后顿住,停留在人群之中一张面孔上,那面孔俊美而勾人,一点点的瑕疵也掩盖不了美玉的光泽。
这个人,与其他人不一样。
一身反骨。
萧启跟他人一样规规矩矩的外表下,是诱人的风骨,他似乎并不满足于做一个区区校尉。
他能看见他的野心。
闵明喆唇角勾起一抹兴味的弧度,找到好玩的了。
皇妹身边的驸马爷,真是生了一张好脸啊。
伤疤被皮质面具遮住,露出来的半张脸真是好看到让人忍不住据为己有,被遮挡的地方添了神秘的意味,犹抱琵琶半遮面,这样看着,更合胃口了……
这个人是不一样的,可那样更有挑战性不是吗?
纵横沙场的少年将军桀骜不羁,却只能雌/伏于他闵明喆的身下。
光是这样想想,他就迫不及待了。
想看一看这清冷的脸上染上情/欲的色彩。
他会是皇帝啊,天底下什么不是他的?萧启,也该是他的。
等坐上那个位置,干脆把他纳入后宫吧。
闵明喆高高在上,他想,不过是个蝼蚁而已。
至于皇妹那里,多赐她几个面首不就得了,这样合胃口的脸可真是不多见了。
便是再厉害,自己碾死他也跟碾死一只蚂蚁那么简单。
他该感恩戴德才是。
***
被惦记的人可不知高台上那人的阴暗心思,不然估计得嘲笑他哪来这么大脸。
萧启以手握拳掐了掐手心,指甲陷进皮肉,勉强提神,将涣散的思绪重新聚拢。
战场上轻敌是大忌,秋猎虽不是战场,却也不能松懈,她需要清醒一些。
秋猎有禁卫军把手深林,按照他们的话来说,就是一只蚊子也飞不进去。护卫多得很,闵于安也就遣了柯壹柯伍陪着张云沛实施计划,也是为了在秋猎途中好好过与萧启的二人世界。
成日带着些电灯泡算怎么回事?
感情还能不能要了?
可是不久以后,她就后悔了。
***
空中飘起了小雨,秋季的天色永远是这般变幻莫测。
皇帝也不在意,钦天监千算万算定好的日子,区区小雨又怎么能阻碍这场秋猎?
他开怀大笑,挥手道:“诸君,放手去狩猎吧!以捕获猎物多者为胜,胜者,朕就把御用的弓箭赏赐给他!”
此言既出,底下人立马骚/动起来,圣上御用的弓箭!放家里供起来祖坟都得冒青烟!
更不要提给人带来的无上荣光了!
“驾!”
马匹在其主人的驾驭下四散开来,奔着山上而去,众人脸上是如出一辙的势在必得,能在圣上面前露脸,这可是难得的机会。
萧启并不去凑热闹,慢悠悠调转马头,虽说打算待会回帐中补个觉,但过场还是得走的。
猎什么不是猎?
猎个小公主喜欢的让她高兴高兴也好。
萧启问:“公主想要什么?”
闵于安轻声回她:“我想要一只大雁。”
大雁?
不就是个黑乎乎的鸟么?浑身上下没半点肉。
萧启有点困惑,这个年纪的姑娘家应该都喜欢毛茸茸的小动物啊,要个白狐、兔子之类的不才是正常的么?
怎么小公主格外的不同?
不过,话既然说出了口,她自然不会收回,猎个大雁对她来说轻而易举。
萧启:“公主还有别的想要的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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