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人上半身只穿了件深灰色衬衣,袖口被挽起露出白皙结实的小臂,正垂着眼帘专注的看着手里那叠白纸文件。男人皮肤异常的白,仿佛从未受过阳光紫外线的摧残,白的几乎发光。他神态悠然,眉宇间散发着一股清冽气息,如同传说中妖异的吸血鬼王子。
男人自始至终都没抬头给陆凌风一个正眼。
陆凌风越想越气,却还是按压住即将从七窍中喷薄而出的怒火,‘吧嗒吧嗒’跑去了厨房,将买的东西细细归置好后,才逐渐恢复了理智。他又‘吧啦吧啦’走回客厅,一屁股坐在男子对面的沙发里,伸手想从兜里掏根烟,可抬眼一看对面那张脸后,恹恹地将双臂往沙发软质靠背上一摊。
嘴里却依旧不冷静:“老子家里那条臭狗都伺候不过来,还要特意跑来给你当保姆,你说说这是什么狗屁世道。”
对面的人脸上终于有了变化,他微蹙眉宇,依旧垂着眼帘,头也没抬淡淡开口:
“下次进来不用换鞋。”
陆凌风很诧异地挑眉看了他一眼,冷哼一声,“平时你逼事那么多,今天终于良心发现了?”
男子依旧未抬头,从口袋里掏出一副手帕,遮住了高挺的鼻梁,面无表情道:“你的脚气让我有股恶心的窒息感。”
慵懒低沉的声线中有一股毫不掩饰的厌恶。
陆凌风听完,恨不得将男人那张自以为是的脸狠狠踩在脚底板下,来回摩擦。不过他知道那样的可能性很小,于是报复般的翘起二郎腿,不住的抖动,试图让所谓的“脚气”尽情的挥散在屋里这片过于纯净的空气中去。
尽管陆凌风知道男人有着高于常人几倍的嗅觉。
他煞有介事道:“我怎么没闻到?谁让你天生狗鼻子。”接着话锋一转,“好了,说正事。你应该看过新闻了,小鬼抓到了。”
男人终于放下手中的文件,挪开掩住鼻翼的手帕,一抬眼,陆凌风的视线便与之对上。
第2章 浮尸二
男人的瞳孔是极为罕见的赤金色,像是千万股流光汇聚成一点勾芡在他的眼眸之中,淹没着神秘而未知地力量,使得周围一切都黯然失色。尽管陆凌风与这双眼睛不知对视过多少次,竟还是会被森予眼底摄出的那股强大的压迫感所震撼。
这种压迫感,不由自主地让陆凌风头皮有些发麻。
下一秒却看到森予嘴角略勾起,尽管那笑容看上去是温和的,可陆凌风知道,那意味着他是在不屑与轻蔑。
说实话,陆凌风实在讨厌他露出这样的表情。
森予眼尾轻挑,细长的眸子里暗藏着一股深不可测邪气,像是深埋在河床下的暗礁,危机四伏。
“这种程度的案子我只接这一次,陆队,下不为例。”
果不其然!
陆凌风对他这样的态度早就习以为常,不仅对他的奚落置若罔闻,反而放低了身为专案一组队长的姿态:“我今天来主要是想问你,为什么这么肯定凶手会去文鼎广场?“
森予:“你应该知道,我只负责破案,不负责解析案情。”
“少废话,”嚷完后,陆凌风正色道:“我分析了前三次案件案发地点,可以判断出凶手是专门选择人较少的地方实施犯罪。而这次如你所料,他选择的却是人流较多的“文鼎广场”你到底根据什么判断出来的?”
森予没有立刻回答他,而是将手里那叠文件放在茶几上,缓缓起身走到客厅的落地窗边……
落地窗的镜面倒映出他的影子,面部却是模糊的,像是蒙上了一层黑雾,看不分明。只一瞬间,森予看到了另一个与自己模样相同的”自己”。
见他不回答,陆凌风自顾揣测道:“不用说凶手是典型的反社会人格,第一起案件跟第二期案件之间的间隔是一个星期,而第二起案件跟第三起案件的间隔是四天。作案间隔短,手法快准狠,而且作案时间专门选择在雨天进行,这一切仿佛都在明目张胆的挑衅警方。难道只为了挑衅警方,所以选择众目睽睽之下在文鼎作案?”
谁知一旁的森予突然开口,淡淡道:“不,相比于挑衅,炫耀似乎更贴切些。”
“炫耀?”
“不错,这个凶手算有点小聪明,的确也很谨慎。前几次作案之所以选择人少处,除了便于事后逃逸以及避免有目击者出现,更多的是想要降低受害人被救的可能性。特征性的选择作案地点、作案时间以及作案人群,这种罪犯的心理往往都为表现型人格障碍。凶手是想要炫耀自己的作案天赋,将作案地点当作自己的舞台,受害人是他的表演道具,而杀人仅仅只是一场表演,众人皆沦为他舞台下的观众。”
森予仍旧站在落地窗前一动不动,欣长挺拔的身影陷在一片冷寂中,像是从整个世界中分离出来,脸上则是置身事外的淡漠感。
他继续道:“但他有个致命的弱点,”
陆凌风听的津津有味,忙不迭地问:“什么弱点?”
“多疑。”
陆凌风盯着他的背影,不以为然:“我知道你研究罪犯心理,但是森大爷,试问下哪个杀人犯不多疑?”
森予回过头来,嘴角露出优雅又踌躇满志的笑容,对陆凌风的话,他不予理会,自顾道:“他早就料到或者是准备好接受‘警方分析出他犯罪动向’的这个结果。这已经是他第四次作案,每一次作案成功而获得的胜利满足感就像是毒品一样,令他快感不断而无法自拔。他不会像其他罪犯那般愚蠢,忘乎所以的去挑衅警方,而是更加谨慎。既然警方掌握了他的犯罪动向,因为多疑和炫耀心理会促使他去选择与前三次不同的作案模式,给警方出其不意的致命一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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