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凛这才醒过神来,垂眼看了看剧本,林诺的台词是:“我从没说过我们是朋友。”
赢骄挑着半边眉毛:“你怎么一直在走神?”
叶凛心不在焉地解释道:“可能是昨晚没睡好。”
连续几晚都在做不可描述的梦,能睡好才怪。
偏偏搅乱一池春水的始作俑者满脸无辜,完全不知道他用尽最后一点理智,压制着不可描述的欲望,才能勉强做个人。
“说了多少次,下次过来换上睡衣。”叶凛绷着唇道,“或者你可以等我们对完戏再洗澡。”
“为什么?我习惯回酒店就洗澡啊,对完戏可以直接睡。”赢骄丝毫没觉得有哪里不对,“再说,我们俩共用浴室,怎么也得把时间错开。”
他今天照例只穿了浴袍,也没穿拖鞋,就这么光着脚踩在地毯上。从小到大都被娇养着,就连脚指头都泛着淡淡的粉。
叶凛将视线僵硬着从他脚上移开,“哪有那么多为什么,我不习惯有人穿着睡袍在我房间乱晃。”
赢骄不情不愿哦了一声,将剧本放到旁边,刚站起来,就听见叶凛问:“你要去哪?”
“回房间换睡衣。”赢骄晃着浴袍下摆,“免得污了你老人家的眼。”
他晃动的幅度略大,从茶几旁经过时把玻璃杯也带到地上,杯子正好磕到没有被地毯覆盖的一小片区域,伴随着一声脆响变得四分五裂。
碎片在他小腿上带出一道血痕,赢骄还没来得及作出反应,叶凛已经两步并作一步将他拦腰抱起。
一切发生得太过突然,赢骄像只受惊的兔子。
惊吓的来源并不是粉碎的玻璃杯,而是叶凛突如其来的公主抱,怔愣片刻反应过来,下意识想从叶凛的怀抱中挣脱。
“别动。”低沉的声音从头顶传来,赢骄被叶凛抱着放到床上,转身从储物柜里翻出药箱打开,拧开碘酒的瓶子,用棉签沾上。
冰凉的触感从小腿传来,赢骄缩了缩腿,伸手去够叶凛手里的棉签:“我自己来吧。”
依旧是一声别动,像是怕他反抗似的,叶凛左手一把握住了赢骄脚踝。
这一握就像控住他的命门,赢骄整个人僵在原地。叶凛单膝跪在他面前,在他伤口处抹开一小片黄色的痕迹。
彻底消毒之后,叶凛又将赢骄的腿搭在膝盖上,转身将用过的棉签扔进垃圾桶,撕开创可贴帮他贴上。
“好了,这两天最好别碰水。”
“没事儿,也是你包扎的速度够快,不然这伤口都愈合了。”赢骄倏的将腿收回,对上叶凛视线又立马移开。
气氛变得有些奇怪,戏是对不下去了。
“那个,我有点困了,先回房间睡觉,你再把台词顺顺,我们明天再对。”
赢骄说完,也不等叶凛作何反应,火烧屁股似的逃回房间,睡衣也没换,就这么直直地躺在床上,好几分钟才缓过神来。
等耳朵上的热意逐渐褪去,才发现自己反应好像有些过激。
好朋友抱一下擦个药而已,不至于这么别扭。
*
一晃过去半个月,林诺的戏份零星出现在通告单上,前期跟着摄像B组拍摄了几场在警察学院的镜头,包括在学校的日常训练,以及临危受命,被警局的前辈选中,让他转学到新大接近顾允。
叶凛一开始面对镜头还有些生疏,一个星期后逐渐变得游刃有余。
秦鸣很是满意,有些人天生就是为镜头而生,赢骄是这样,叶凛也是如此。
叶凛和赢骄的第一场戏正好是拍初遇。
林诺被一群小混混围在巷子里,顾允经过时撞见,躲在拐角处用手机播放警车鸣笛。
小混混作鸟兽散去,林诺捡起掉落的手机,点了点碎成蛛网状的屏幕,顺手扔进垃圾桶里。
林诺发现了顾允,没说一个谢字,反而说他多管闲事。
新大是一所艺术类大学,顾允从小就有着超高的音乐天赋,他一直被病痛折磨,除了哥哥顾钦,音乐是他与病魔斗争的唯一动力。
学音乐要花很多钱,顾允从没想过要上音乐学院,这几年顾钦的事业逐渐上了“正轨”,在哥哥的大力支持下,顾允抱着试一试的心态参加了新大的自主招生。
很顺利的通过了一试复试,正式成为了新大音乐学院其中一员。
林诺是这学期开学时转到他们班的,班上的同学对大一下学期转来的帅哥怀着满满的好奇。
奈何林诺似乎没有交朋友的兴趣,整天独来独往的,开学一星期了,也没见他主动和谁说话。
刚开始,顾允并没有特别留意林诺,直到周三的编曲课上,林诺自弹自唱了一首原创歌曲。
顾允在林诺的音乐中找到了共鸣。
此时此刻,顾允没被林诺的冷淡吓到,亦步亦趋跟在他身后,走过小卖部时转了方向。
林诺余光瞥见顾允进了小卖部,不着痕迹地放慢了步子。他转到新大就是为了接近顾允,故意惹怒那些小混混,是为了让两人结识得更加顺理成章。
等顾允从商店里出来,放慢速度的林诺还是走出了一段距离。
顾允小跑着追上来,这么一小段距离就喘得不行,轻轻咳了两声,将手里的冰棍递给林诺:“喏,你嘴角受伤了,冰敷一下就不会肿。”
混战中林诺以一敌五难免挂彩,相比起他嘴角的伤,五个小混混更是没讨着半点便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