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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实在是有点儿生气了,这是我祖父和父亲用命换来的稳定江山,如今他们不在了,我就有责任替他们继续守护。你们坐享其成,若不知道珍惜,那就换人来珍惜!
    你什么意思?人们有些慌了,虽然就是个小姑娘,却让人莫名地觉出一种压迫感,
    字面上的意思!如果内城的人不安份,那就换外城的人进来住。如果你们家的长辈连自己的孩子都教不好,那他如何能理天下事?如何上得起朝堂?
    江逢立即跟了句:本尚书会将今日之事起草奏章上奏朝廷,你们这些人里,本尚书也认得几个,便掺上一本,请你们家里长辈来同本尚书说话!
    池弘方冷笑,听到没有,你们犯下的错都得家里长辈来背锅,这就是内城的规则。家里人若没有教给你们什么叫做谨言慎行,正好通过此事为你们好好讲讲,也得个教训。
    江逢又道:何况夜四小姐也没有不管内城的人,本尚书只问你们一句话可有用过一家医馆的药丸?那医馆就在顺天大街从西往东数第六家,有一种药丸不收银子赠送给内城百姓,可治伤,有奇效。
    有人咦了一声,江尚书怎么知道这事?那是李家的医馆,确实有卖一种有奇效的药丸,只是价格极高,一枚药丸要卖到一百两银子。
    对对,是贵了些,但是确有奇效,伤筋动骨的吃了那药丸都能治好。
    人们七嘴八舌地说起话来,无一不是赞那药丸十分神奇,甚至还有人展示自己的胳膊明明断了,吃了两枚药丸之后竟就长好了,现在都可以自如地活动。
    夜温言听着这些话就皱了眉,当初她留下那些药丸,目的是给内城人一个缓冲的时间,先用药丸顶一顶,然后再自行求医。说有奇效也对,因为药丸服用之后确实能够促进骨骼自行修复和生长,如果伤得不是太重,坚持不求医也可以,待她回来再配一批药丸发出去,有了后续的药丸跟上,也能恢复个八九成。
    这是她不得已而为之的方法,也因为内城人少,所以药丸能分配过来。同样的方法在外城就不是很适用了,因为外城人太多了,这种方式一来太过显眼,二来也没处去找到那么多的药丸,故而外城的伤患就得亲自动手去治。
    所以说,她不是不管内城,她是在管完了内城之后才去的外城。
    可眼下事情却似乎在往另一个方向去发展,比如说医馆是李家的?他们还给每枚药丸都定价一百两银子?她一边说一边摇头,医馆是李家的,那么李家可有说过药丸是谁的?我的意思是说,你们有没有想过,那些药丸是别人寄存在李家医馆的?
    人们摇头,怎么可能,谁能到医馆寄存那么多药丸?而且李家小姐说了,那些药丸就是医馆特地为我们内城人准备的,只给内城人用,外城人别想分走半颗。虽然贵了些,但那也是因为里面用了珍奇的药材,李家不赚银子,只收回成本,这无可厚非。
    对啊,那样奇效的药丸才卖一百两银子一枚,简直太便宜了。
    李小姐是我们内城的守护神,李家虽跟夜家不同,但同样都是守护,不比你们夜家差!
    对,不比夜家差!
    一时间,李嫣然的呼声在内城达到了顶点,人们高喊着李嫣然的名字,声音响彻四方。
    夜温言听着这样的声音,几乎都要气笑了,是吗?李小姐说,那些药丸是他们李家的?
    她看向池弘方,池大人,我要报案,我丢了一样东西,现在怀疑是李家盗取。
    她说话这声音很大,虽未见用多大力,也不见是喊的样子,却能压过一阵阵高呼李嫣然李嫣然的声音。人们瞬间安静下来,纷纷看向夜温言,心里划出无数个问号。
    李家偷东西?夜四小姐有病吧?
    夜温言当然没病,甚至池弘方还知道夜温言既如此说,就一定有充份的理由,他必须配合。于是他也大声道:本府定秉公办案,无论何人,若行盗取,绝不姑息!请问四小姐所丢何物?又缘何直指李家所盗?
    夜温言答:所丢之物是一千两银票,上头盖着帝玺,是宫里赏下来的。至于为何指李家,是因为我将那银票拿给了李家医馆,我以为那是买下那些药丸的费用,可既然李家不认,那我的银子就该是丢了吧?敢问池大人,李家盗取盖着帝玺的银票,这属于什么行为?
    池弘方道:覆盖帝玺之银票非同凡物,敢盗取者,百两之内十年牢狱之灾,上了千两,那就是一个死字!
    那李家还真是该死。夜温言勾起唇角,再看向众人,听见了?李家医馆要了我的银票,卖给我那些药丸,如今既不认,那便是盗诈皇银。若回头他们再认了,承认那些药丸是我买下来的,银票是我付的钱,那便是一物多卖,赚两份儿钱。或者也可以换一种说法,就是李家不经允许卖了我的东西,我一样可以报官,他们还是偷盗。
    坠儿实在忍不住了,在车厢里钻出个头来,大声地说:我家小姐都跟医馆的伙计说好了,药丸是分文不取,白送给内城人的,这是我家小姐给内城人留下来的保命药丸。有了药丸保命,她方才安心去管外城的平民。所以你们这些没良心的,吃了我家小姐的药丸,记的却是那李嫣然的恩,你们还要不要脸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