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七夕和奥狄斯是大型犬中的大型犬,他俩并肩齐步跑,越跑越高兴。
经过一片农屋门口,果然看到了之前鸣吵他们睡觉的公鸡,对方迈着八字步,正雄赳赳气昂昂地散步。
鸡冠红得跟天边初升的太阳一样夺目。
众所周知,狗都喜欢撵鸡逗猫,看见活物就追,这是他们的本能!
作为一条未来的警犬,要忍住这种玩耍的诱惑。
发现狗子的目光盯着公鸡,这还得了?虞邵大喝一声:“不能撵鸡!继续跑!”
奥狄斯怎么可能想撵鸡,他只是盯着蠢蠢欲动的亚历山大,防止对方调皮捣蛋要去咬那只鸡。
乔七夕:在你们眼里我有这么狗吗?
好吧,他承认公鸡的尾巴很鲜艳很艳丽,对他有一定的吸引力。
但他忍住了。
和他们一起跑步的还有6条德牧,但这6条德牧不约而同都远离这两只小狼崽子,似乎对他们充满了忌惮。
这个现象让虞邵很费解,再怎么厉害也只是两条三个月大的小狼犬,6条德牧可是都成年了,真有意思。
晨练持续了一个多小时,一路上两条小狼犬遇到了很多诱惑,比如从路边溜过的老鼠,在地上忽然飞起的小鸟。
在人类的视觉看来,这两只自制力超高的小崽子都忍住了诱惑。
然而事实的真相是,每当看到一个小动物出现在身边进行干扰,奥狄斯就会温柔地提醒亚历山大:乖,不要追。
乔七夕想追,但他咬牙忍住了自己的玩心,改成追赶奥狄斯。
奥狄斯这绝对不会被他追上,只会用尾巴逗他玩。
一个多小时的晨练结束后,几只犬都兴奋得不得了,虞邵扔出一些磨牙的玩具让他们发泄精力。
通常是去菜市场收来的大骨头,牛腿骨之类的。
往日这些大骨头绝对是德牧互相争抢的好东西,不知道今天多了两条小狼犬会怎么样?
新鲜的牛骨头?
奥狄斯和亚历山大在非洲草原当狮子的那十几年早就玩腻了,这东西对他们来说唾手可得。
虽然没什么兴趣,但是跑步跑得兴奋的他们,还是露出了竞争的气势,用来磨牙也好,三个月的他们牙痒。
小狼犬喉咙里发出低低的咆哮声,表示自己看上了这根骨头。
‘兄弟俩’像野兽一样迈着狩猎的步子走过来,眼神也很凶,也许身为人类的虞邵看不出什么不同,但同为动物的德牧立刻感觉到危险的气息靠近。
他们在人类诧异的目光下,竟然表现出放弃竞争骨头的意思,只是委屈地看着新来的小狼犬把骨头叼走。
虞邵:“?????”
而两只小狼犬理所当然地你叼一头我叼一头,拉拉扯扯地跑远了。
奥狄斯并不介意陪着幼稚的亚历山大一起玩耍,重新得到年轻的身体,他感觉自己有花不完的力气,于是他尝试着咬了一下骨头,却差点没把自己的乳牙崩掉。
亚历山大看到男朋友的表情跟狗屎一样臭,顿时笑死:奥狄斯,你的牙暂时还没长好,别逞强!
如果他们长大了,这种骨头是可以轻易咬碎的。
一向当惯了食物链顶端的霸主,忽然变成咬不动骨头的幼崽,奥狄斯再怎么冷静稳重,也掩饰不了内心的郁闷,他忽然丢下了骨头,低呜一声扑向亚历山大。
尖牙照着脖子咬去,当然力道是很轻的。
“呜呜噫噫!”乔七夕没有一点战斗意志,被扑的他立刻躺平认奥狄斯宰割,因为战斗毫无悬念啊,他为什么要浪费力气去做反抗。
俗话说反抗不了,就学会享受不是吗!
那么帅的奥狄斯扑向自己,是一种恩赐,为什么要反抗呢?
明明就应该美滋滋。
懒熊,你要勤快一点。
奥狄斯改咬为舔,压着对方,有理有据地劝说:你表现得不好,恐怕人类会把我们分开。
他的意思是,担心亚历山大跟不上自己的成长节奏,以后就不能在一起了。
是的,乔七夕怎么会不知道,他心里有数,不过还是嘴硬地哼唧:我觉得这不能怪我,明明是因为你太厉害。
就这样,明明应该数落他的,但是奥狄斯还是被哄得心花怒放,眼神很暖地舔了舔他。
准备看两只小崽子架的人类:“??????”
而一旁可怜巴巴的德牧,竟然小心翼翼地夹着尾巴,趁他们翻滚的时候将骨头偷走。
虞邵不由怒极反笑地骂:“你们真有出息,这么大的个头比不过牙还没长全的小崽子?”
但有时候气场和胆识是天生的,半点不由己。
下午市里下班,乔七夕和奥狄斯的生活用品被送了过来,这预示着他们未来一段时间都要待在农场。
乔七夕把这个消息告诉奥狄斯,彼此都挺高兴的,比起城市的高楼大厦,他们很珍惜在野外撒野的日子,毕竟听起来这种日子并不长,他们很快就要去省警犬基地培训。
因为第二天是周末,冯骁就在这里住下没有离开,他果真是个爱和狗子玩的人,住下之后除了撸狗就是撸狗。
要不就是和虞邵下象棋,两人一边针锋相对,一边思考老大的名字。
“弟弟的名字那么挫,得给老大取个威风的。”虞邵一手拍下去,吃了冯骁一个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