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次,众人都以为又会重演一次过往的“听说有邪祟——真相大白——虚惊一场”的过程,每次都免不了鸡飞狗跳一轮,所以根本没有多问。
哪里知道,连天佑就这样失踪了。
追问过那天与他一同的散修,他们称:那天本来约好了在城门见面,结果到了太阳高挂,连天佑还是没现身。他们以为他临时有事爽约,便没有带他,自己动身出了城。线索就这样丢掉了。
临平有好几个城门,连天佑又没有带随从。推来推去,推到最后,根本没人知道他去了哪里,甚至连出城了还是没出城都不知道。足足三四天都没音讯传回,人命关天,所以,在房间歇息片刻后,夜阑雨就与简禾一同动身出府了。
夜家的其余弟子的房间都关着门,估计是各自出府打探消息,毫无合作的意识。不过,心要是不齐,合作也没什么意义。
系统:“也没必要,这个根本不算是副本,因为评不上难度。”
置身于人流如梭的大街上,听着路人的嬉闹话语声,简禾的脚步也轻快了起来。唯一遗憾的是,刚才那个街角的表演的摊子已经散了。
“连大富一问三那不知,连那小公子到底要查什么怪事也不知道。”简禾踢了踢街上的石头,道:“主人,你说我们先去哪里打听消息比较好?”
与夜阑雨相处,本来是很简单的,只要服从他的命令就好了。可这样的话,心动数值的进度条恐怕永远也不可能升满。道理很简单——谁会喜欢上一个只听自己命令、没有思想的娃娃?
该如何把握“有性格”和“不OOC”二者间的平衡,是简禾现在最头疼的事情。
而难上加难的是,在这之前,简禾曾经与夜阑雨朝夕相对了大半年,很多事都形成了习惯。分开的六年对她来说,真的就是打个喷嚏的功夫。虽然有在克制,但有时,难免还是会飘出一两句以前常用的话语来。
夜阑雨站定在街上,抬头望了眼烈日,淡道:“先去饭馆。”
明明没说喜恶,可他看天时却习惯性地眯了眯眼。简禾暗忖:夜阑雨应该是不太喜欢阳光太炽盛的日子的。
简禾道:“也是。饭馆这种地方,客人又多又品流复杂。连家是这儿有头有脸的人家,一定有很多人知道他们工资失踪的……呃!”
原来是光顾着说话,一不留神,她的肩膀即被一个迎面而来的行人撞了一下。
夜阑雨身姿挺拔、不动如山。简禾却一不留神,根本没站稳,踉跄了几步,连忙扒住了夜阑雨的手臂保持平衡。
向来都不习惯、也不喜欢跟人亲密无间地贴在一起,夜阑雨一回头,简禾立即松开手,示意自己无辜。可稍稍分开片刻,人潮又是一涌,简禾瞠目结舌,这次是直接一头撞到了夜阑雨的胸膛前。
那个撞到她的五大三粗的妇人还回过头来,用不知什么地方的乡音训道:“哎哟,两个小年轻,莫要在路中心打情骂俏哩!”
如果她知道自己教训的“小年轻”,只要抬抬手就能把她的脖子捏碎,不知会作何感想。
既然天意如此,简禾干脆不放手了,厚着脸皮揪住了夜阑雨的袖子,催促道:“主人,我们走吧。”
二人行来到了一处酒招子迎风招展的饭馆,在角落的小方桌边上坐了下来。
除了爱吃甜这一项以外,夜阑雨的口味其实颇为清淡,至少,简禾就从未见过他吃汤面上飘过红油的菜,就连一根辣椒也没有。
很快,菜就上齐了。简禾趁机叫住伙计,套近乎道:“这位小哥,我听说最近临平发生了不少怪事,你有收到什么消息么?”
“怪事么?嘿,多了去了。”那伙计倒是个健谈的,把擦台的布巾往肩上一甩,道:“客人想知道哪方面的?”
夜阑雨擦了擦嘴,开门见山道:“城西连家的独子失踪一案。”
“哦,这个,听过听过,当然听过了,这几天城里都在讨论这件事呢。”伙计道:“不过嘛,说起近段时间的失踪案,他也不是第一个了。喏,两位客官往那边看看,有没有看到一片槐林?”
简禾与夜阑雨一起转头,果不其然,透过酒馆的门,在远处层叠的屋顶之后,露出了一片苍翠欲滴的树梢:“看到了。”
“那片槐树林里,原本住了一户人。那丈夫是个屠户,还是咱们这家店的常客,收了摊以后经常都回来光顾我们。他夫人喜欢吃卤猪手,所以他每次都要买两小块回去。”伙计唏嘘道:“可最近就突然没来了,因为他失踪了。”
夜阑雨道:“失踪了?为何?”
“这就是离奇的开端啦。这屠户的家里,包括他在内一共有五口人。也就是上个月前的事儿吧,屠户失踪后,他的妻女自然是心急如焚,四处寻找。可结果呢,人没找着,把自己也搭进去了。”伙计绘声绘色道:“下面就是最离奇的地方了——他们不是同一天消失的,而是每隔一段时间就不见一个。一个接一个地消失,寻人启事一天比一天张贴得多,也不知道是遇到了仇家还是什么魍魉。除非一步都不踏出家门,不然怎么可能防得住嘛。至今,一家五口人间蒸发,活不见人,死不见尸,你说离奇不离奇?”
简禾与夜阑雨对视一眼,迅速扒完了饭,结了账,直奔那片槐树林。
直入槐树林数十米,果然看到了一座民宅。柴门轻掩,寂寥无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