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才的动静太大,此地不宜久留。简禾二人立即关门离开。
于蜿蜒的回廊里绕转数回,穿过了建筑群,直至差不多靠近那座小茅屋了,才缓下了脚步。
“人不要脸天下无敌,就这么大言不惭地揽了别人的功劳,真想打他一顿。”简禾啐了一句,又道:“夜阑雨,你生气了?唉,这话问了也是白问,换了是我,我也生气。”
夜阑雨脸色阴沉,缓缓道:“是,但没有意义。”
一边是修炼了数年、生母出身不凡的大少爷,一边是初来乍到、修炼还不足一年、生母亦非贵人的他。谁更像杀得了人头蛇的人,不言而喻。
没有别的原因。在旁人眼中,他是娼妓之子,所以绝不可能是杀蛇之人,就是这么简单而已。
“也对。要是我们刚才冲了出去揍人,听上去是很爽,可那小子那么阴,你回过头来,八成得领罚,还不是得不偿失。”简禾抬手,揉了揉他软乎乎的发旋,道:“人人都有生气的时候,但不是个个都能在盛怒的时候看好形势的。所以,我觉得你很了不起,又聪明又克制。到了以后,你的成就一定会远高于他。”
夜阑雨神色缓和了些,轻声道:“会这么想的,也只有你了,怪人。”
简禾莞尔。
夜阑雨果然在当她哄人,其实她的话完全没有夸大。
将来,论个人成就,夜阑雨确实是牛逼。论名气,亦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完全不输给另外三位病友——虽然不是什么好名声,是说出去能止小儿夜啼的那种。
而他声名狼藉的开端,可以追溯到丹暄夜氏的满门覆灭惨案。
所以说,夜景平根本就没命嚣张多少年了。
贺熠火烧公孙氏的那一回,不仅证据确凿,他本人的态度也是坦荡自如得过分。任千万人戳他脊梁骨,也从未试图掩饰过自己的恶行。
但夜阑雨却不同,其实并没有人亲眼看到他屠门,也没有直接证据证明这事儿就是他做的。面对风言风语,他却从未站出来辩解过一句,像是不屑解释。所以,这事儿基本是扣在他头顶,没跑的了。
夜家众人的死状颇为凄惨,大多都是手足分离,头颈撕裂,死不瞑目,这种纯用暴力撕扯而不见锐利刀剑切口的杀法,比一剑穿心恐怖得多。再加上,夜阑雨自那以后便行踪成谜,见过他真面目的没几个。因此,他常被好事者描述成脸色黧黑、胸长汗毛、四肢粗硕、尖嘴獠牙、十恶不赦、专门吃小孩的鬼见愁。
这些人哪里会知道,真正的夜阑雨会是个身材纤瘦高挑、俊美中带着四分阴柔、三分森然的白衣公子。
说实话,就目前来看,夜阑雨的天使程度可以说是跟玄衣不相上下。简禾也一度怀疑,他这几年到底是怎么了,才会变成长大后的那个样子。
其次,他与夜家之间,虽有仇怨,但似乎,还不至于强烈到要屠门的程度。屠门一案是不是他的手笔、到底是什么激化了他与夜家的矛盾,现在还不得而知。或许之后就能明白了吧。
思绪飘远不过是数秒,简禾回过神来,快步跑到他身前,面对着他,倒退着走路,道:“我现在想想,咱们就这么放过夜景平、不揍他一顿,果然还是有点不爽。”
夜阑雨学着她的语气,反问道:“‘聪明人要控制自己’?”
“活学活用,不错。但我刚才还说漏了一条,那就是‘笨人用手打架,聪明人用这里打架’。”简禾的食指点了点太阳穴,道:“我有个好点子。你知道夜景平那厮爱去什么地方么?明天我趁他落单时,找个麻袋把他套住,揍他一顿。”
夜阑雨:“……”
简禾说着说着,被自己逗笑了:“你难道不心动吗?我们偷吃完他的鸡,还要用麻袋揍他一顿,想想就美啊,哈哈哈哈哈……”
听到这儿,夜阑雨终于绷不住脸了,“嗤”地一声笑了出来。
“啊,还有。”简禾道:“你刚才不是给我取了个名字么?姓氏呢?你还没给我取呢。”
这么问,不过是她想试探一下,夜阑雨会不会给她取一个“简”姓。如果真是这样,那就绝对不是“巧合”二字可以解释得了的了。
孰料,夜阑雨却摇头道:“姓不用取了。”
不用?
简禾一怔,道:“为什么?”
树影幢幢,月照一天雪。清辉如泽,为他稚嫩的脸庞镀上了一层动人的光辉,衬得他的双眼格外明亮:“你是我的傀儡,所以跟我姓。”
清剿人头蛇的活动红红火火地进行中。故而,每天早上的早课也暂停了一段时间。这正合简禾的意——不必早起,又不必看夜景平那帮人晃来晃去、辣自己眼睛,最重要的是,可以让夜阑雨好好养伤,一举三得,妙哉妙哉。
当然,所谓的养伤,不代表每天从早睡到晚,什么也不干。
在简禾的提议下,趁着这段空闲的时间,他们在昭明岭附近找到了一个秘密又安全的地方,让夜阑雨学习操纵别的傀儡。
这样提议是有原因的。
简禾夺取了这个身体的控制权,当初的立契也没有成功。这就相应地剥夺了夜阑雨与真正的傀儡练习的机会。若才想落于人后,自然要在事后补齐。
转眼间,时间匆匆而逝。炎热的夏季走到了尾声,秋意渐浓。在这期间,咸鱼值一直没有变化过,仍旧维持在了1900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