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云清见她似乎有些失望,温言道:“倒也无甚要紧,只是怕你行动不便,今日先这么穿着吧。”
李攸宁露出一丝腼腆:“确实是有些不习惯,要不现在我就去换了吧。”说完转身欲走。
曲云清一把拉住她的手腕:“不必换了,很好看,我很喜欢。”
他说这话时语气温柔似水,眼神中似有宠溺。李攸宁听了,竟然感觉到脸颊一热。
她心中不免疑惑,自己这是怎么了?没羞没躁的事情都干了,怎么被夸了两句反倒是不好意思。
她看了看曲云清,见他身上没有一丝半点多余的配饰,一身窄袖束腰白袍,勾勒出修长挺拔的身姿,端的是英气又利落。
只见他领口压的严严实实,腰带也束的极紧,显得沉稳又有精神。他腰身挺直,英姿飒爽,一张脸干干净净,清清爽爽,神情中带着一丝不苟的专注与认真。
两相对比,两人好像确实不在一个风格上。
不过他的样子,当真是无论怎样都叫人瞧不够。
李攸宁看着他,笑意盈盈,不由的感叹一句:“没你好看……”
曲云清愣了愣,突然觉得有点开心。
关于他的样貌,其实他自己并无太多自觉。毕竟从小到大夸奖的人实在是数不胜数。他自己早就听惯了,也看惯了。
或许就在不久之前,他眼中关于美丑的定义根本没有明确。或许这世间绝大多数人在他眼中都不过是两只眼睛一张嘴,根本没有太大的区别。
可是现在,每每看见李攸宁在他眼前或嗔或喜,都觉得生动有趣。她的一颦一笑仿佛与世间所有人都不一样,不但入了眼,更是入了心。
他知道李攸宁也是喜欢看着他的,很久以前他就发现了。
曲云清生平第一次庆幸自己生了一副好皮囊,能够让李攸宁一眼就看到了自己。
曲云清:“你觉得我很好看吗?”
李攸宁:“当然了,天底下没有人比师傅更好看了。”
曲云清:“既然如此,那以后你要天天都看着我,可好?”
作者有话要说: 周末回家,可能休息一天,也有可能是两天。但无论无何周一也会更新。周日的话小概率会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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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7章
这大约是李攸宁生平头一遭穿上这么轻飘飘又松松散散的衣服。没过多久她自己倒是率先忍受不住了。
那轻纱似的质地还有垂落的飘带, 随风而动,看上很有几分仙气,可着实让她举步受限, 抬手为难。御剑都变得没有往日便利。
强忍了还不足半日, 她就败下阵来,直接找了个隐秘的地方,将衣物换回。就连头发也重新绑成了干净爽利的高马尾。
曲云清看着“焕然一新”的小妻子,眼中染上一层笑意:“少侠当真是英姿飒爽,一表人材。”
李攸宁撇嘴道:“你何时也会打趣人了。”
曲云清低头抿嘴,浅浅一笑。
两人仗着修为深厚, 夜以继日不消两天便到达了中原大地与淅川魔境的交临之地。
十万大山横贯南北,将人族和魔族生息之所隔断出两方世界。
曲云清:“前方便是火途城,再往前越过山脉就到了魔族的望乡。”
四周的灵气已经十分稀薄,怕是再往前些,灵气便会彻底断绝, 只能靠自身的丹元以及灵药施展术法。
李攸宁感到一阵莫名心慌:“既然路过, 我们还是进城休整一晚吧。”
曲云清侧过头:“望乡已经相隔不远, 虽有山脉阻隔, 却奈何不得能御剑的金丹修士。”
言下之意是尽快潜入淅川。
李攸宁:“身上有些疲累, 咱们还是先找家客舍投宿, 养精蓄锐, 明日再去吧。”
曲云清点了点头。
火途原本是西方世界释教教义中地狱道的别称, 此城以火途之城冠名,可见曾经在世人眼中这里便是毗邻地狱的苦难火海。
此城兴盛于四百年前, 原本是走入歧途的修士,贩卖因战乱流离失所的平民入淅川为奴的中转之地。
这些凡人奴隶身体孱弱,绝大多数没有半点修行天赋, 一旦入了淅川魔族之地,被魔气侵染,往往活不过三五年的光景。
这些人大部分被魔族充当民伕,日夜辛苦劳作,开山挖矿,修建宫舍。极少数颇具姿色的则沦为玩物,过着生不如死的日子。一旦病弱还有可能沦为食物。
只不过自三百年前开始,魔道止戈。前仇往事不论,定下不再互犯的永世之盟。火途城的奴隶生意才日趋止息。
不过火途城并没有因此而荒废,反而随着魔族和人族之间关系缓和,成了一处互通有无的贸易往来之地。
淅川虽然鲜少有人族需要的资源,却盛产黄金和“鸽子血”。固而火途城中有不少手工匠户,专门制作黄金和红宝石镶嵌的珠宝。
李攸宁借口说自己身体疲累,两人入城后直接寻了一处环境还算不错的客舍落脚。
原本是想要拉着对方一起做些“恢复灵力,有益身心”的乐事。可我们的曲掌教不解风情,一本正经的表示自己不累,还想出去走走打听打听有关望乡城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