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莎看他双眸炯炯有神,脸上气色饱满,整个人神采奕奕,根本不信他真的一晚上没睡。虽然好奇他到底是怎么做到的,林莎没问,只是抬了抬下巴,让耗子张帮忙把兔子拿出去处理了。
耗子张早年是个土夫子,擅长对付一些机关穴窍,洗手以后就到大兴安岭当了个猎户,处理猎物这些事儿,他最拿手,也最稳妥。
耗子张闷声不吭地拎着两只兔子走了。
始终在观望神无的神父跟黄毛白人叽叽咕咕小声交流着什么,叼藏就是个初中都没毕业的学渣,当然听不懂英语。
理所当然的,神无也听不懂那俩洋人在叽咕些啥。
本身就是外籍华人的小罗跟林莎却能听懂。
黄毛白人长得人高马大,却有一个可爱的名字——乔治。
乔治看了一眼神无,有些不满地叽咕:“这个背叛同伴的人为什么又回来了?”
神父也有些不满,不过他比划了一个十字,心平气和道:“神爱世人,迷途知返的羔羊,也理应受到圣光的照耀。”
乔治翻了个白眼:“威尔斯神父,这可是害死了同伴的罪人!”
神父念起圣经里关于宽恕罪人的选段,念得乔治有气无力地垂下了脑袋。
听了全过程的林莎跟小罗都未理会,林莎起身拿着望远镜蹬上一处坡度较缓的蘑菇岩石,极目眺望。
小罗看林莎没反驳,便知道是什么意思了,将原本已经放回去留给老板开小灶的两包泡面又拿出来,一边拆开往锅里洒调料包熬煮,一边问试探着跟神无攀谈起来:“你昨天不是跑了吗,怎么又回来了?难道是遇上那伙人了?”
神无盯着锅里随着开水翻滚已经融成汤的调料包,不走心地说:“没,车落流沙里了,跑出来一看啥也不剩,就回来找你们了。”
这实话说得,好悬把小罗气得一个仰倒。
第51章 活的湖泊? 这月牙湖竟然在迅速移动!……
用过泡面加烤兔肉的丰盛早饭后, 一行七人重新上路。
骆驼队丢失了几匹骆驼,但七个人还是足够分了,还能剩下两匹跟在后面专门驮物资。小罗确定, 这叼藏是真的嘴有毒, 一开口就把天给聊死了。
说要探寻古楼兰,前几日车队就已经顺着罗布泊东部戈壁区至廓状古堤岸, 至湖心, 于西岸就可以探寻楼兰古城。
这条线路虽然人烟稀少, 但并非没有人。
可林莎他们却并未停留, 继续南进。如今再出发, 向南行进了两日功夫, 又忽然东折,继续前行。
神无不知道他们要去哪里, 但根据叼藏的记忆,总归不是真的是探访古楼兰就是了。
沙漠里的风景初看壮阔摄人, 可在里面多呆两日,就只剩下麻木了。
神无不管, 要赶路就跟着赶, 到了晚上是必定要单独出去打打野味, 猎物多时就给其他人带点儿,不多时就什么也不带,权当自己是在外溜达了一宿。
除了急需血肉补充能量,神无对林莎一行人也是有所防备的。
说是科考队,神无冷眼看来,其实就是林莎的私人团队,物资、装备都在他们手里,神无只有个轻易不好动用的残破异能。
按照叼藏的记忆, 林莎找他是为了增加在沙漠中的生存几率,可神无跟了几日,并未发现自己有这个作用。
——所以林莎这个女人,重金聘了叼藏,在他捅刀背叛后又一言不发默许了神无的回归,到底是存着什么心思?
这一日,在百里风区遭遇了沙尘暴,好在有库尔勒大叔提前察觉,及时寻了个沙窝子藏身。
每个人都用东西把自己脑袋盖住,给脸隔出一个小空间埋头趴在沙窝子里。
呜呜的巨大声响由远及近,风大,绵细的沙粒也成了最可怕的利器。
等到沙尘暴擦着边离去,众人抖着脑袋,像一只只冬眠的大青蛙爬出来,抬头举目望去,周围的一切都成了让人心慌的陌生地貌。
库尔勒大叔带着小罗、耗子张去检查物资装备,乔治跟神父互相拍沙,越拍力气越大,颇有公报私仇的意思。
神无越看越觉得每一个人都跟“沙漠无人区秘境探险”这个主题根本搭不上边,心生退意。
管那娘们儿是存了什么坏心思,反正三十六计走就是了。
“林老板,你们到底是要找什么?继续这么走下去,水马上就要喝光了,到时候找不到补充水源的地方,咱们有一个算一个,都要晒成人干躺在这里等人当土特产挖去买咯。”
林莎手搭凉棚,眯着眼看着远处地平线若有所思,闻言扭头看他,忽然笑了,干裂的嘴唇裂出一道血线:“怎么,又想溜?可惜这次,你想走也走不了了。”
说罢,回头招呼众人整装立刻出发,“目的地就在前方,那里会有沙漠中最甘甜的泉水!”
已经为水囊里见底的水充满不安的众人互相看了看,确定自己没听错,顿时精神为之一振,就连神父都不再弯着腰捶背了,握着十字架亲吻:“噢终于要到了,感谢上帝!乔治,快,我们快上骆驼!”
一路上态度最是消极的两人跟打了鸡血一样,争先恐后爬上骆驼。
库尔勒大叔不明白他们俩激动什么,不过目的地终于要到了,还有水源,他也松了口气。
不过内心里还是存着一个疑惑:这里是无人区最深处,已经远远超过探索范畴,连孔雀河道都不知道怎么走的林老板又是怎么知道那里有水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