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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章 这叫好诗?
    头一批炼制出来的药物,已经足够吃上整整一个月,因此无辰接下来倒也没有急着把后面几批次的药给练出来。
    反倒是重新开始研究起了自己的小玩意儿,每天不是看看书,就是捣鼓两样新的东西。
    这样的日子又持续了三四天。
    这天中午,唐均从家里匆匆的来到酒馆,把酒馆大门打开,各种陈列布置搞好了之后,就趴在柜台上看起了书。
    还不等他完全投入到书里面去,酒馆处面突然响起来一阵脚步声,同时伴随而来的是一道清朗的男子之音。
    “惯在水边捉鱼虾,雪里飞来不见他,他家老子咱认得,头上有个大红疤。”
    唐均第一反应是满脸懵逼之色,整个人有些傻了。
    这屁玛还有人跑到自己酒馆里来念诗,莫非咱这小破地方还能吸引这人墨客不成,
    只是在几秒钟之后,唐均的懵逼就变成了呆滞和无语。
    卧槽,这尼玛写的啥啊?
    这首诗未免也大通俗了吧,怕是一般人都写不出来这样有意境的诗。
    能写出这种诗的人,绝逼不是什么文人墨客,而是一个怪脸。
    唐均不由得转过头去,就看见名清秀男子,手上摇着折扇,背后跟着俩跟班,一摇一摆的迈进酒店来。
    唐均不由得更加纳闷了一看这家伙模样长得还挺清秀,昨念起诗来一副那样的德性。
    还不等他说什么,跟着这小年轻一起进店来的,一左一右两个跟班,立马吹了起来。
    “公子,您这诗写的好啊,意境深远,暗藏玄机,看似普普通通,但实际上却关联甚广,这绝对不失为一首好诗人”
    “我看公子这首选,妙就妙在通篇质朴无华,读起来朗朗上口通俗易懂,让人一听便可知道,这写的是鹭鸶!”
    这两名跟班一吹捧,那名俊秀的公子哥就得意洋洋的摇头晃脑起来,似乎真觉得自己写得非常到位。
    唐均顿时默然不语。
    居然写的是鹭鸶。
    他刚刚是想破了脑袋,也没想到写的居然是这种生物,还以为是啥子高端玩意。
    明明是写诗,这咋整的跟猜迷语一样。
    还有为啥你个小公子哥这么自信满满
    喂,对自己的写诗水平大直且了吧,别人一说还真就相信啊!
    还有边上的两个家伙你们是真的牛逼啊,这样首狗屁不通的歪诗,居然能够解读的这么优秀。
    这要把你们放到语文考场上去,那绝逼是古诗词理解满分,件线西盐无华,通俗易懂意境深远,这些万金油一样的词全被用来了。
    唐均心里疯狂的吐槽起来,对这一主二仆有些无语。
    心里吐槽完了之后,唐均恶作剧般的笑然后顺口就念了起来。
    “远看泰山黑糊糊,上头细来下头粗,如把泰山倒过来,下头细来上头粗。”
    唐均刚刚念完,跟在那小年轻背后的两个跟班,立马就噗的一声,然后剧烈的咳嗽起来。
    这俩人虽然是专业捧哏,但心理接受能力也有限,他们公子哥写的歪诗虽然离谱,但好歹能够像猜迷语一样猜猜。
    可屁玛这位酒馆掌柜念的是啥?
    泰山上头细下头粗倒过来下头细上头粗,这怕是有眼睛的人都知道吧。,
    秀,属实是大秀了。
    就以他们两个做古诗词理解的水平,恐怕也理解不了这首诗。
    完了,今天算是碰到高人了,他们硬是接不上话。
    唐均看着这俩家伙如此模样。心里不由得偷笑不已。
    要论念歪诗,他们这公子哥还是差的远了一真正的生人首推张宗昌。
    张宗昌可是个念歪诗顶级高手,一般人绑二起也比不上他,这首游泰山都还只能算是张宗昌诗选里面一般水平的厉害的都还没拿出来呢
    而除了两个小跟班之外,那名公子哥听着唐均念的这首歪诗,居然一-阵细细品味,仔细咀嚼之后,猛地鼓起掌来
    “好,这首诗写的好,完完全全就是这个道理,泰山可不就是上面细下面粗嘛。”
    “读起来朗朗上口通俗易懂,实在是很有几分韵味!”
    唐均:“……”
    从何处看出来有韵味的?
    这种完全没脑子的歪诗,居然还有人欣赏,这小年轻是昨长这么大的?
    唐均干脆停下手头上的事情,然后走出柜台来,刚准备招呼二声。
    那名公子哥就整齐的对唐均行了个礼,然后恭恭敬敬的说道。
    “学生拜见老师!”
    “听大哥说您学究天人,学生抱着来见识一番的态度,果然大哥所言非虚。”
    “光是您做的这首诗,和学生相比就志趣相投,颇有异曲同工之妙。”
    这下可把唐均给整情逼了。
    哈?
    自己啥时候又蹦出来一个学生,问题是他这个当事人昨不知道。
    不过这种懵逼之感也就是那么几下子,唐均反应还是很快的,脑海中琢磨了一下一就明悟了过来。
    估摸着这是小朱那家伙的弟弟,些竟自己只有两个学生,都是老朱家的。
    既然眼前这小年轻说什么大哥老师之类的,那指定就是老朱家的小朋友。
    唐均立马抓了抓下巴,然后反过来问道:-你是老朱家的儿子?”
    这小年轻立马点了点头,然后笑着说道:“学生在家中排行老三,大哥正是您的学生,二哥是喜欢研究数学和经义。”
    唐均恍然大悟的点了点头,果然是老朱家的孩子。
    不过怎么感觉这老三有点铁憨憨,老大是朱家继承人,老二喜欢研究算术和古文,算是正常人。
    这老三昨喜欢念歪诗?
    事实上,这个长相还算俊朗的小年轻,的确是朱棣的儿子,吴王朱恪。
    当然要论排位的话,并不是老三。
    而且最主要的是朱恪并非朱棣的嫡子,是富中乞颜妃所生,和朱瞻基,朱泰等人的身份并不一样。
    只不过这家伙算是诸多庶出皇子里面,比较独特的那一个。
    因为他算是极少数,能够和大子朱瞻基等嫡系皇子关系非常亲近,玩得比较好的存在。
    朱恪的母亲是前朝公主,也就是前朝乞颜姓,因此朱恪知道自己这辈子是绝无任何可能登上皇位的,除非其他皇子都死光了。
    要不然光凭他这个身份,想要当皇帝,满朝文武百官能拼了命一样的反对。
    所以朱恪从一开始就没有过当皇帝的心思,一直以来都是绝了这个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