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双击屏幕即可自动滚动
盗墓之南洋惊潮 第54节
    他之所以不去管,或许他也有一些担心,千爷这么做了,对曲斌来说,如果他真的金盆洗手了,那倒也无所谓了,如果曲斌还盗墓,那鬼门也会马上知道。也算是一个下下策的防范之路。
    我说道:“按当年三十多岁来说,他现在应该作古了吧?如果有后代,也该是孙子辈儿的。”
    万金油撇撇嘴,说道:“不知道啊,老一辈的西境人会藏得很,那改名字都是改好几次,家庭住址都是租了房子,再跳到另一个城市再租一个,住个十天半个月,又换,最后才找一个风水宝地,安营扎寨。”
    我说道:“如果真是曲斌的后人,这个人倒是很坦荡那。坐不改姓行不改名。你能找到曲斌的下落吗?”
    万金油说道:“不确定,这样的老神仙想藏起来,鬼都找不到。我先试试吧。”
    我点点头,说道:“你什么打算?不回去找金晶?”
    万金油挠挠头,说道:“我还是跟着你吧,我将我一半的人都安排在了她身边,悄悄保护她的安全,应该没什么问题。”
    “追女孩子可不是这样的,那得像苍蝇一样,天天围着打转呢。”我笑着说道。
    “鬼得话,我不是那样的人,苍蝇是会被一巴掌拍死的,我还是润物细无声的好。”万金油说道。
    我打趣道:“你好歹先把人约出去一起吃个饭那。然后送一些礼物啊,或者去看看恐怖片,一起吃个爆米花,再安排个英雄救美?”
    万金油说道:“得了吧,我约过好几次,金晶也来呢,一聊天就说起你,哎!想挖个墙角太难了,别说吃爆米花,你的这个点子,早用过了,人看恐怖片都能看乐。还英雄救美呢,她的功夫打我三个,一点问题都没有。简直就是你二婶的翻版,沙漠里的人当真各个不简单。”
    我噗嗤一下笑了,说道:“硬的不行,来软的嘛,等事情差不多了,你带她去海北,女人都喜欢大海,再去个国外,陪着逛逛街,喝个夜啤酒,那感情不是很好嘛?”
    我又想到了小花儿,我感觉万金油就是当年的我,追小花儿的时候,我也是煞费苦心,各种阴谋手段层出不穷,一点儿用都没有,我都忘了自己是怎么让她喜欢上我的,只记得那种甜蜜。
    我记得当时,我给她说过,我要带她一起去海北,吃吃海鲜,在大海里和鱼儿一起游泳,我答应过她,一起去国外,在没有人认识我们的街上,热情地亲吻,我答应过她,一起去倭国的伊豆,看看樱花,我答应过她,当我们有了孩子,一起去埃及看看金字塔,我要告诉宝宝人类的渺小,我答应过她,要陪她去北极,我要光着身子,跳到北冰洋的海里,说不定可以骑在鲸鱼的背上,我答应过她,一起去看看极光,那光会像她一样美……
    “哎!你说的很有道理啊!”万金油有些大彻大悟的感觉,说道,“高手!我怎么就没想到呢,女孩子离开了西境,那自然需要一个男生照顾一下,我绝对的好保镖,好向导嘛。”
    ……
    第144章 两个盗洞
    和万金油的打屁中,时间飞快,李 青武的电话响了,才让我从快乐中回到了阴霾。
    我独自驱车赶到了目的地,看到警察依然在周围找着线索,他们的午饭就在现场解决,而且都是蹲在车里,确保草原上没有生活垃圾,影响搜集线索,看得人很感动。而且他们因为我穿了防护服,专门又从别的城市调了十几套,现在现场的警察每一个人都穿着防护服,看上去很像生化现场。
    我的出现让他们很是尊敬,我一问李 青武才知道,他将那枚金币的照片发给了西境区公安厅,老专家们看了之后已经在鸟市调集团队打算过来,公安厅只有一句话:务必保护好现场,等待专家组过来。
    本来李 青武接到电话通知,只能在墓穴外围搜集证物,不允许其他警官下墓,但因为我上午的表现,大家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我冲所有警察点点头,看向了最后那个墓穴,这墓穴最远,大约隔了一公里,被发现也是因为车压在了草原上,草地留下的痕迹让警察摸了过去,这才发现还有一个墓穴被盗了。
    因为怕影响草原,我们一众人走了过去,我看到那个盗洞的时候,简直有些惊讶。怎么会有两个盗洞?一个盗洞是斜打进去的,另一个盗洞在大约两米的距离外,是个直打下去的,外面堆的土全部放在左边,好大一堆。
    我看了看周围,这里离植被很近,大约在五米外,有一大片红柳,此时的红柳还没有完全从绿色变成红色,一半的深粉红一半的绿,煞是好看。
    我没有先去探墓,反而是走向了红柳林子里,我又发现了一个不同寻常的地方,这里不是草原,而是一片黄土地,红柳枝繁叶茂,无数的各种野草将黄土地深藏在了根系之下。
    我突然发现一个黑漆漆的洞突兀地出现在了地上,它几乎就在红柳林子的中间,看上去十分不和谐。我走了过去,朝下一看,吓了一跳,一眼望不到底,朝下十几米的洞穴边缘红柳茂盛的根须张牙舞爪地伸出来。
    我趴在边缘,用手电朝下照,可惜警用手电根本照不到底儿,这是……一口水井,李 青武见我半天没过去,带了两个警察走了过来,一看到我趴在水井边上,忙说道:“哎?又一个盗洞?”
    我摇摇头,说道:“不是!是水井,能不能问一下,这是不是琼博卡村里挖的?”
    一个警察说道:“我们现在不让私自挖水井,我们村里的记录里没有这水井,哦!我说我们怎么老有村民说丢了羊,找不到了,原来掉到这里面了。”
    “那就是说这是一口古井。”李 青武说道。
    我点点头,说道:“这还说明很早之前,有人在这里居住,那个墓就可以解释过去了。”
    我站起身,钻出红柳林子,穿好防护服,打量起了这个墓穴。这墓穴也不大,如果不仔细看,几乎与周围的草原看不出一二,埋的土甚至没有筛过,里面的石头大大小小的都有,也就是说,在当时是直接挖坑儿,把棺材放进去,再堆土。典型的少数民族墓葬形式,没有墓穴,只有棺材和土石。
    这种墓穴从外面很好辨识,因为墓穴之上的土方不紧实,几场大雨后就会将松软的土石冲毁一些,所以,要从地面的斜度开始辨识,松软的土会被雨水冲刷,墓穴之上就只剩下一层体积较大的石头,而斜度的下方,多年之后会自然而然地产生一道清晰的黄土流,这就是雨水将黄土从墓穴上冲刷下来形成的独特样貌。
    更直观的是那黄土流上植被很少,因为过于松软,所以黄土里的种子也会朝下游冲,要辨识这种土包子,不!准确地说,应该叫石顶包子最简单地就是看上面石子儿有多少,因为年代很固定,有的盗墓贼看一眼上面石子儿的量就能判断出下面有没有墓穴。
    如今看来,蛐蛐也有我这个本事,他一眼就看出来了,而且很可能还是晚上。
    这个墓距今不过两百年,也不过是嘉靖年的墓,说来奇怪,在清朝之前的西境人还注重过世之人的安葬,反而到了清朝,这些习俗都渐渐改了,似乎人命变得不值钱了。
    所以,有时候我挺瞧不上清朝的,因为通过墓葬文化可以直观地看出一种文明被另一种文明所取代。当然,眼下这个墓穴没有进入,所以说还不能完全确定。比如,打仗时,便什么讲究都没了,只需要把人安葬下去了事就好。
    我一点点地朝里爬,突然,头顶的土块掉落了下来,我的心咯噔一下,我最不喜欢土石墓葬,因为盗洞不好打,毕竟土石结构过于松散,很可能一个大点的震动,比如,车经过,就可以让它的结构松散。
    我爬了出来,说道:“李所长,这个墓穴有点特殊,很可能会塌方,如果一旦塌方,我只有四分钟时间,所以,你必须做好准备随时把我挖出来。”
    李 青武左右看了看,低声说道:“这么危险的话,要不算了,要是专家赶来之前出了事儿不好。”
    我说道:“我至少应该下去瞅瞅,万一有机关,上面有指纹,那不是你赚大了。而且也给专家排除一下险情。”
    李 青武左右权衡再三,一咬牙,说道:“那你要小心,一旦发现不对,马上出来,下面线索自然重要,但是不要冒险。”
    我点点头,其实我撒谎了,专家不会钻盗洞,这也是曾经一个盗墓贼和专家之间一句经典的对白,专家来了之后,会从上面将土层全部挖开,找到入口,再做计较。专家打开墓穴的时刻,所有处在黑暗中的机关大都失效。
    我一点点地爬进了盗洞,我爬得很慢,几乎是一寸一寸地看,别真有一个机关,我可是亏大了。
    一路都很畅通,就是脚下的土壤有点软,每一步都很不踏实,这就是土石墓穴的一个缺点。不得不说,这个盗洞打得很有水平,根本没有上下调整,直接就挖到了棺材边。
    我打量着棺材,发现了一个奇怪之处,这棺材下面的土居然是黄土,很圆的一圈儿黄土,我用手捻了捻,这黄土淘得还很干净。
    第145章 五品白鹇服
    棺材左右都没有一丝空隙,全是土石,棺材边照样是被巨力砸碎,从表面的碎裂可以看出,他们敲击地很聪明,从最下面的棺材边敲击,这样做打开了缺口,上面的棺材板还能支撑住,不至于导致塌方。
    我爬进来时候扬起了一片尘土,警用手电的灯光不如神火手电聚焦,照着的都是灰尘,我只能趴着一动不动,等待灰尘小一些。我确定了里面没有机关,却看到令人气愤的一幕。
    棺材被砸开的地方是宽面,一个一米多的不规则窟窿,蛐蛐他们很粗暴,并不是摸东西,而是一把揪住古尸的衣服,将他往外拽,古尸早就脱水,很脆弱,加上空气的氧化作用,大力之下,尽然寸寸碎裂。脑袋和胸口挤压在一起,腿部的骨骼从裤腿里掉出来,头戴的帽子上似乎有一些装饰,被蛐蛐他们一把扯下,帽子丢在了一旁。甚至于砸坏的棺材旁边还有几块黄褐色的人骨头。那古尸的脑袋还留在棺材里面,可想而知,这是用了多大的力气。
    我猜测,盗墓的人应该很着急,似乎时间不够了,也可能就是一个门外汉。这古人是个男的,居然穿了一身官服,但这官服很奇怪,帽子是西境普通的瓜皮帽,靴子是厚实的毛毡靴。这种打扮简直有点不伦不类。
    我将这官服展开,看到是五品文官白鹇补服,但白鹇却不似我看到的那种栩栩如生的感觉,反而有点……假,而且没有腰带,我很确定这不是被盗了,因为官服上扎了腰带会有很深的褶皱,这种褶皱经过百年的定形,会有一种灰尘的明暗交界,甚至是尸油的侵染,但这官服很展。
    我摸了摸料子,也不对,这五品文官补子图案为白鹇。白鹇鸟取其行止闲雅,为官不急不躁,并且吉祥忠诚,所用布料一般是江浙一带的真丝绸缎,职位越高的面料越好,这堂堂五品大员的布料却是个细布染的。
    我在古尸上摸了摸,我不确定是不是将顶戴帽子放在了墓穴里面,棺材里是没有的,有没有带朝珠也看不出来,毕竟尸体损毁太严重了。我将官服拉了起来,看见这古尸穿着大管裤,这倒与年代是符合的,只是这裤子在裆部还有几个补丁。大概是骑马骑破了,又舍不得丢掉,补了补继续穿。
    做为清朝的官员来说,这就有点过分了,清朝的官员,尤其是下葬,那讲究可多,必须是生前准备的最好的衣服,长穿的一套放到墓穴里,做为死后的换洗,剩下的会送给穷人。哪儿有穿着补丁下葬的。而且这棺材下葬的未免太不讲究了,我最初还以为是某个牧民草草下葬呢。
    我用手电照进了棺材的角落,与我想的一样,几个角落上的灰尘厚实且平整,就是说没有任何陪葬品,倒是在棺材的最里侧,我看到一个黑乎乎的小棍儿,我伸手将它摸了出来,一看居然是个毛笔,毛笔头儿早就酥了,我取出来的时候,笔头掉了,看来这古尸还多少有点文化。
    再没有其他的陪葬品,如果有也在这古尸的身上,一时间,我有些看不懂。
    外面,李 青武喊道:“哎!那个……怎么样了?我们的人就剩下这边还没有搜集证物了。”
    我慢慢地爬出来,将里面的情况说了一遍,李 青武听得青筋直跳,说道:“畜生那!也不怕折了寿,为了一点点文物,这是丧尽天良!”
    另一个警察说道:“那这下面的人有意思啊,是不是个清官啊?”
    我说道:“不太像,清朝的官员很有意思,如果是贪官,墓葬里要奢华,各种你想不到的好东西都会埋下去,不会考虑留给后人,但凡是清官,那必须要有墓志铭,甚至是自己身前的功绩,比如,给皇帝谨言,被打了一顿什么的,这下面的古人,什么都没留下。也就是说,做人总要图一样,要么是名望,要么是利益。”
    另一个警察说道:“呵呵!指不定是个冒牌的。”
    哎!他的话突然提醒了我,瞬间,我苦笑了起来,是的!是我太一厢情愿了。我说道:“看来你是说对了,在清朝那会儿,家底殷实的人家也是可以穿官服下葬的,这还有点讲究,和风水上讲的人死望天愿一个意思。”
    “师傅,你给讲讲呗。”一个警察很有兴趣地说道。
    这个也没什么神秘,就是人死了以后,穿着官服下葬,见了阎王爷,那等于是找阎王爷讨要一份当官的工作,古人死了穿着官服,那可以给阎王爷省一套衣服,直接上班就对了,同时呢,也留给后世一个美好的祝愿,希望以后的子孙能够升官发财,所以呢,民间就会仿制一批官服,做为下葬的服饰,这种下葬的官服也多是以文官的官服样式。
    也有一说,意思是这人生前功名没考上,但自己感觉是文学水平那是登峰造极,可是怀才不遇,这死了那就自己给自己封个官,了却了这辈子当官的梦想。
    我讲解完,众人是恍然大悟。
    李 青武说道:“你觉得大概被盗的文物多不多?”
    我想了想,说道:“我认为不是很多,这人家里看似殷实,但下葬方式非常草率,有很多原因,可能是因为这个人本身就有病,这家人举族搬迁,死在了路上,没有匠人造墓,所以,只能以这样的方式埋了,也可能是这个人在族内并不受待见,死了便死了,死了之后,那就给族里的后来人做个贡献,穿个官服,等子孙们也去了,万一在阴间是个官儿,那还能攀攀交情。”
    李 青武显然没有另外两个警察好奇心重,他的目标全在案子上,时不时地看看表。
    我正要再次下另一个盗洞,一个警察说道:“你说有一个家族,但是在琼博卡这个地方没有听说有哪个家族啊?”
    我愣住了,看着这个警察好奇的脸,我陷入了沉思。
    这个人有什么理由来到琼博卡这个在当时来说鸟不拉屎的地方,还会点文墨,也没有穿着什么皮袄和羊毛坎肩,从死亡时的穿戴来看,这古尸应该死于冬季,但这穿着在西境的冬天那是会冻死的。
    第146章 披甲人的奴隶
    一个画面在脑海里展开,我有点肯定他的身份了。
    我看向了天空,湛蓝的天空中,云朵被细风吹成了薄溜儿,就像一块白底子的幕布,我看到一个落寞的人,他的身上穿着破旧的长袄,背着一个破旧的褡裢,一步一步地走在草原上,他日耕而作,日落而息,原本细嫩的手变得粗糙。
    每一个夜晚,他看着漫天地星斗,想起了曾经的辉煌,那时候他还在皇城,他也是一个富家公子,也能摇着扇子,手里把玩着一个文玩,带着三五奴仆,看着错身而过冲他暗送秋波的少女。
    可一切的转变来得令人措手不及,皇上的一道圣谕,令原本幸福的家支离破碎,父亲被斩于菜市口,或许是某个大臣念旧,在皇上面前说了两句软话,最终,他没有被斩,但下场还不如被斩。
    他跪迎圣旨,太监像看着一个可怜虫一般地看着他,说道:“着发配西境,与披甲人为奴。”
    他颤颤巍巍地叩谢,原本那些阿谀之人此时此刻躲了个干干净净,他一步一步地走出了那个出生的皇城,一步一步地走进了这个广袤的草原,带走了他的希望,带走了他的梦想,带走了他的爱情。
    每日劳作之后,他会点着油灯,在一块羊皮上写下他的忏悔,并且托人寄给京城曾经的好友,希望他能帮他在当权者那里美言几句,以便可以重回京城,哪怕在京城做一个乞丐,也好过在西境这个无人惦记之地做一个活着的人牛。
    可是,终究是没有等到,终于有一天,他干不动了,也绝望了,他受不了西境的冷,受不了由一个高高在上的才子变成了一个每日与砍头曼相伴的农夫,受不了被披甲人调笑和鄙视。他从那个到了琼博卡之后,便不曾打开的背包中取出了离开京城时买的寿衣,他看着这官服,想起了以前,甚至还有那么一丝丝的幻想着未来或许有一天,自己可以真的穿上五品大员的官服,在皇宫前,替皇上指点江山。
    这想象让他不知不觉地穿上了官服,他的眼前不再是昏黄如豆大的黑灰油灯,而是珠光宝气的大殿之上,周围的群臣在冲他微笑,皇上在对他赞许,他一把推开了大门,他看到一个穿着凤冠霞帔的少女在冲他盈盈巧笑。少女朝他伸出了纤纤玉手,那如葱段般白嫩的小手就如这屋外皑皑的白雪。
    他笑了,他从怀里掏出那支写了无数封忏悔信的毛笔在空中画着,那是他在给皇帝献言献策时的龙飞凤舞,那奏章一气呵成,惊天地泣鬼神,连这冬夜的星斗都化成了奏章上的蝇头小楷。
    他伸出手想抓住这一切,可寒风吹过,他醒了,他看到的依然是在这漠北草原,寒风凛冽中还夹杂着披甲人身上的体臭,他的笔掉到了地上,他栽倒在地,冰冷的雪没有让他感觉冷,相反,他感觉到了暖,他又看到了曾经自己在秦淮河畔,烟雨画舫上,俊俏的红馆温暖的身体搂着他的身子,慢慢地飘远,飘远……
    他冻死在了普通的寒冬中,第二天,早起的披甲人发现了他,披甲人也很发愁,彼此间都在议论,这是一个曾经京城里的能人,就这么死了,万一上面追查下来,最没地位的他们肯定是要受到责罚的。
    其中一个披甲人是过来人,他不以为然地说道:“这样的人太多了,就算上面找过来,人死为大,我们呢,也只用好生安葬,就行了!”
    另一个披甲人问道:“那我们把他葬在哪儿呢?”
    之前那个披甲人想了想,说道:“就红柳林子旁边,那不是有一块黄土地嘛,我觉得那位置好,没有石头,随便挖个坑儿,埋了就是。”
    一个披甲人想上去扒了他的官服,却被说话的披甲人制止了,说道:“就这么下葬,还有他的宝贝,那个破笔,一块埋了。以后真的有上面的人找过来,咱们也说得过去。不要花太多时间,不然影响了今年的粮食,大家都不好过。”
    于是,一个只有棺材却没有墓穴的坟默默地躲在了琼博卡的草原上,我觉得他是幸福的,至少还有一处红柳林子陪伴着他,春去冬来,地下的他或许还在守望着京城能够有人来给他洗脱罪名,只是京城早已忘记了他的存在。
    我回过神儿,将我的猜测告诉了警察,他们觉得我的猜测十分合理,纷纷点头,甚至找了笔记了下来,等专家来了,说给专家听。
    时不我待,我继续看向了这倒霉公子的盗洞下面的另一个洞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