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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Wish
    哈夫利切克居住的地方有高速公路横贯其间,往南则是平行的路线9,而在他成长的兰辛,开在住家楼下的杂货店的大门打开则是车来车往的路线40。
    韦夏第三次进入旧时光的时候(不算打比赛的那次),发现哈夫利切克的家就盖在一个弯道上,前门距离高速公路只有10到12尺,夜里大卡车经过时整个房子就是一阵震动。
    为了安全考虑,也是为了家里的经济考虑,哈夫利切克的父母没有满足他的愿望——给他买一辆自行车。
    由于没有自行车,哈夫利切克只能靠双脚跟其他骑着脚踏车的玩伴一起移动,所幸他就读的小学就在下个街区,对面就是教堂,平时交通不成问题。但是当跟邻近其他小孩一起出游、打球时,哈夫利切克只能全力飞奔好赶上这些骑着自行车的同伴。其中,除了年长他五岁的大哥菲尔德外,就属住在对街1939年愚人节出生,整整比他大一岁的菲尔·尼克罗与他最亲近,年龄相近的两人几乎是一起成长。
    韦夏发现,他们的娱乐项目极为贫乏。
    钓钓鱼,打松鼠,投蝴蝶球。哈夫利切克最先学会的运动不是篮球,而是棒球。或许正是自小玩棒球的缘故,后来他在篮球场上的传球非常灵巧。
    第六次来到旧时光的时候,韦夏发现了哈夫利切克后来阵地战中总能找到位置切入与切出的秘密。
    哈夫利切克和尼克罗形影不离,但唯一分离的时间就是当菲尔德跟小他四岁的尼克罗开自行车的时刻。
    兰辛是个位于俄亥俄山谷的小镇,沿着怀俄明溪修筑的公路40就是山谷的低点,因此开门就看到公路40的哈夫利切克等于住在全镇最低点,无论要去何处都得要经历“攻山头”的考验。
    韦夏有幸作为哈夫利切克自己冲击那一个个山头,他身处其中感觉受益匪浅。
    由于得要赶上同伴,因此他只能舍弃正规道路改从树林里抄捷径奔向山头以节省时间,这里同时也是哈夫利切克的私密空间。下丘时他喜欢偏离树林裡的小径玩起闪躲游戏,想尽办法用各种假动作闪开树木、大石与树根等可能的障碍物,经常摔得满身是伤。
    韦夏第一次发现儿时经历的事情竟会在十几年后那么深刻地影响哈夫利切克的人生。
    几个月后,韦夏发现他在梦里做的事情在他的体内产生了明显的变化。
    他的体力变得越来越好,筋骨强壮,而且,他的身高正以超出想象的速度增长。
    韦夏还是不能理解“旧时光”。
    他不知道那是个什么所在,也不知道奥妙是什么,他只知道只要他一睡着,就能感觉到周围的时间倒退,带着他的意识回到过去。
    终于有天,他意识到他可能拥有了哈夫利切克的天赋。
    接下来的一年时间里,韦夏涨了12公分的身高,对于高中生来说还是很矮,但171公分的海拔,和159公分的小布丁相比,是完全不同的。
    教练组发现他涨了身高没减速度,敏捷性更强了,而且身体的强壮程度正以肉眼可见的速度提升。
    十年级开学的第一堂训练课,主教练格里格·唐纳将韦夏从预备队里提升到一队。
    那是他人生中最幸福的一天。
    听说他入选一队,梅晨做了一份外形难看,但很好吃的蛋糕为他庆祝。
    韦夏距离成为高中篮球界的明星还很遥远,他依然不知道他能否像科比一样进入nba,但他隐隐能感觉到一切都在向好的方向改变。
    他作为主力队员代表劳尔梅里恩斗王牌队出战宾夕法尼亚州4a高中锦标赛。
    韦夏代表王牌队打的第一场球是替补登场,格雷格·唐纳将他放到二号位。
    171公分的二号位放职业赛场就像等着你去犯规的奥尼尔,不强吃他都对不起他敢以171公分打二号位。
    高中比赛则是全然不同的概念。
    韦夏虽然只有171公分,但他并不惧怕对抗。一年的时间,他借由“旧时光”的改造,练就了一身铁骨,阵地战中疯狂内切,轮转反击的过程中可以像离弦之箭一样奔向前场,又能自己带球推反击。
    美国的高中比赛最鲜明的特点是快。
    一节比赛只有8分钟,落下来打阵地战的时间很少,而且球风随意,拿球就攻的不在少数。
    这会造成大量的防守篮板让活力充沛的小孩冲起来。
    “菲利克斯要是可以继续长高,倒是可以向二号位和三号位转型。”库布·基弗看完韦夏的第一场高中比赛后评价道,“他有利用跑位切开防守的本能。”
    而在唐纳教练的眼里,韦夏最大的优点不是他的持球推进,不是他的切入,而是他的防守。
    只有171公分的身高却能单对单防住对方的三个位置的外线,这可不简单。
    高中首秀,韦夏拿下14分4篮板2助攻。
    接下来的十场比赛里,他成为了王牌队的第六人。
    其中,万众瞩目的下梅里翁学区内战,劳尔梅里恩对哈里顿的比赛,韦夏在比赛开始两分钟后登场,此后打满剩余的30分钟,在父母的见证下,他封杀了哈里顿高中的核心,终场前8秒破坏对方传球,一条龙冲向前场完成了人生中的第一次绝杀。
    他刚要转身摆个poss,现场的校友们便已经将他淹没,他不知道被多少人吃了豆腐,大概有十个女生给了他一吻,当然他并不介意。
    那个绝杀登上了《费城每日见闻》。
    第一次,有人称韦夏为“wish”。
    标题则是令人瞩目的“下一个科比?王牌队新星wish绝杀哈里顿!”。
    从那一球开始,韦夏在别人的眼里不再是“菲利克斯”,而是“wish”。
    一开始他不喜欢这个外号,因为是误读。
    不职业的记者将“weixia”读成了“wish”,错中带错的一次工作失误,却成就了伴随韦夏一辈子的外号。
    只是一开始他真的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