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有个‘外人’在,叶馨馨心爱的马灯自然是用不成了。更别说想要加班继续的草席子了。就着灶洞里的火抹黑洗漱结束,躺到床上的她终于后知后觉的发现,身边多一个人有多麻烦。
马灯和草席子不算什么,黄豆做豆腐的事儿她也可以照常进行,但是她今日不去天庭,大后天就要去啊!
如果常盛舟一直在这里,她要怎么去?以对方军人的警觉性,她不觉得自己有本事神不知鬼不晓的从对方的眼皮底下溜走。
“靠!”不爱动脑子的叶馨馨心烦意乱,想到半夜也想不出个所以然。在常盛舟自曝其名之后,她发现,她甚至连赶人都做不到了。
“早知道就不做好人了,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直接把人送去军区得了。”叶馨馨忍不住后悔,“男主反正是属于女主的,管他去死。她这种丑小鸭炮灰在现实面前,只有靠边站的份儿,尤其是那么优秀的男主,她这种农村柴火妞怎么配得上人家?人可是未来的将军!唉,都是□□熏心惹的祸,以为跟写小说一样,救个人,管他是什么牛逼身份,最后都会麻溜的娶灰姑娘?别做梦了!”
腹诽了隔壁男主大半夜,叶馨馨最终还是抵不过睡意打着小呼噜睡了过去。
第二天一早,天一亮她就精神抖擞的醒了。与过去玩儿手机玩电脑不到后半夜睡不着,第二天不到中午醒不来,醒来也不想起床相比。现在的她,只要醒了,就不想继续在床上硬躺。
大约是身体变年轻还是怎么的,总觉得有用不完的精力。一大早就想动动,要不然就骨头不舒服。之前的柴火,就是她在这种情况去后山砍的。
踩着满地的白霜,在院子里踢踢打打两遍她前世学过的花拳绣腿,还特有架势的给自己配了中国功夫的歌曲。拳法打的对不对没人给她指点过,反正她自己自觉打的特别有范儿。
打完拳,还觉得骨头没有伸展开,又哼唧着来了一个飞天舞蹈。其实她还会迈克杰克逊的鬼步舞和另一个完整的岛国二次元卖萌舞蹈。都是她为了跟一群闺蜜装逼特意学的。可惜现在正是特殊时期,她怕隔墙有耳,被人当成间谍什么的。
飞天舞蹈跳完,一转身就看到大门口靠着一个人。
好高!叶馨馨看到靠在土地庙大门口常盛舟的第一感觉,不是被人看到跳舞的尴尬。而是惊讶土地庙的大门原本就两米高了,那人站在那边,明明都没站直,却好像马上就要顶到门檐了。
这得有多高啊!怕是至少有一米九了吧?对比她这个一米六的小矮人,简直是巨人了!
常盛舟从对方的惊讶表情中瞧出了什么,微微抿唇道:“没有一米九,只有一米□□。”
叶馨馨表情莫名,眼角抽搐,心说:同志,一米□□和一米九有什么区别,你告诉我?鞋后跟的厚度也不是这个数儿吧?
本能的朝对方脚下看了一眼,某人才后知后觉的想起,这年代部队里和市面上的流行,好像都是解放鞋。解放鞋的鞋底好像真没一厘米。
男神站在面前,作为花痴,叶馨馨根本没办法去正视对方的脸。只能微微垂眼道:“我去做饭了。你有什么想吃的吗?”
常盛舟注视对方微垂的小扇子似的睫毛,肉肉的嫣红小脸,还有一身稍显宽松的旧毛衣和毛裤,想说些什么,又止住道:“简单一些就好。”
“哦,我知道了。”叶馨馨快速瞄了一眼对方,又快速的错开眼睛。之前在庙里因为光线问题,其实一直都看得不怎么真切。
这会儿男主常盛舟同志站在大门口,被晨光沐浴。那模样,就算是面无表情也是真的好啊!
高光版的大佛爷,啧啧啧!唉!
常盛舟稍稍侧开一点,看着叶馨馨进门去做早餐。想说些什么,却不知道怎么的,居然有点张不开嘴。
他,常盛舟,二十三岁就至上上过几十次战场的人,居然有一天对一个小丫头胆怯了?
他是刚刚对方唱歌练武的时候走出来的,那首歌也不知道对方在哪里学的,总之听着特别的有气势。就是小丫头打的拳法有些太过花拳绣腿了。
不过对于小姑娘来说,他还是更喜欢对方后面跳的那个舞蹈。那种带着浓浓的华国远古神韵的舞蹈,让他莫名觉得美妙的无法言说。如果小丫头再换上一身古装,怕是真能跳出那种他某次去敦煌执行任务时,看到的那些画像那般。
他隐约记得,当年考上军校,第一次看艺术团表演的时候,就曾经见艺术团的人跳过名为敦煌飞天的舞蹈,只是那些人的舞蹈,远远不如小丫头跳的这般美妙。
早餐。叶馨馨煮了个玉米燕麦灵米粥,依然是玉米燕麦多,灵米只有几粒的那种。配上萝卜丝鸡蛋饼,凉拌萝卜丝和大葱炒鸡蛋齐活。
一大碗粥,两个萝卜丝鸡蛋饼下肚,叶馨馨就吃完了早饭。之后便是一副欲言又止的模样。与昨天的‘外向洒脱’相比,今日的她显得别扭又拘谨。
常盛舟猜测,这大概才是眼前人遇见生人的常态。
“有事?”慢悠悠吃着粥的常青松抬了抬眼皮,他发现,小丫头煮的玉米燕麦粥特别的香甜软糯,吃到肚子里,还会有一种暖暖的感觉冲刺进四肢百骸。
本来昨日晚间的饭,根本不是他平时的食量,按理不到半夜就该饿醒了。结果不知道是不是因为他昏迷的这段时间胃口变小了,居然一觉睡到天亮都没感觉到饥饿难耐,直到小姑娘再次煮粥。
“嗯,我,我今天想去县里一趟。”叶馨馨努力维持镇定自若说道。
常盛舟默默的看着她,半晌点头道:“身上有票吗?”
“还有一些。”买种子应该不需要票吧?
“一个人注意安全。”
“嗯。”叶馨馨咧嘴笑着点头。“那个,锅里的粥还多,你中午就将就一下,饼子也还有几个,灶洞里面还有俩红薯。”说完跟后面有狼追似的,背着个半旧的筐子就跑了。
这让还坐在一张最多一平方大小的小方桌边吃东西的常盛舟哭笑不得。也不知道是谁,昨天还说要睡他。那大胆的模样,简直让他这个男人自愧不如,结果现在,见到他跟见到老鼠见了猫似的。
所以,这是昨天喝醉酒了,今天酒醒了?
常青松猜测的不错,叶馨馨当此时就在反思她昨天是不是间接性脑抽了。虽然想睡男神是她的梦想,但是昨天说出来,绝对不是她的本意。
她这个人胆小,内心虚伪又做作。就算有什么想法,也是憋在心里的,怎么可能跟别人说?
可问题是昨天也不知道怎么就说出来了?现在的她再次回想就恨不得找个地方钻下去。
“我昨天一定是脑抽了!靠靠靠!好丢人,呜呜!要死了要死了!”叶馨馨抱着脑袋一个人在凹凸不平的泥巴路上抽风。幸好左右都是树林子,前后也没人出现,否则被人看到,还以为这丫头羊癫疯了。
想到昨日那丢人又尴尬的事儿,叶馨馨感觉自己跟鬼上身似的。
“不想了不想了,不准想了,难道还能时光倒流?”叶馨馨狠狠的摇摇头,想捏俩下自己的小脸,又觉得不能捏,万一捏大了,变丑了怎么办。于是,只能仰天长啸,“真的好丢人啊!呜呜……,要是真的睡成功了,还有得说,这没睡成,以后想起来,就会觉得傻逼一样。”
她怎么能那么大胆的说出那种话呢?她可是成年人,理智健全的成年人,又不是十几岁的小姑娘。
不,她现在就是十几岁的小姑娘。可能,或许这原主的大脑还不健全,所有才会脑抽。对,就是这样。
“以后说话之前,一定要三思而后行,一定!”叶馨馨嘀嘀咕咕的告诫自己。
原主之前去过一次县城,继承她记忆的叶馨馨便觉得凭借她变年轻的身体,就算是一个多小时的路,还不是手到擒来。哪里想到她太高估自己了。
在没有小说可听,没有歌曲可听的世界里。一个人走路,那真叫一个远。
眼看都要走到中午了,居然还没见到什么县城影子。最后还是一位赶车的老人家一毛钱带了她一程,就这又花了一个多小时才到。
“这么远!”下了车,看着满满时代气息,人流明显比原主记忆里军区小镇多的县城。叶馨馨不自觉的感叹一句。
心里却是:天啊,这是县城?这连后世老家的小集市都不如!二层的小楼屈指可数,还个个都是破旧不堪的模样。
“从你们小东村那边到县城的确远,怎么也得走仨小时。你一个小姑娘家,这么长的路,下次最好找个人一起,也不怕遇上坏人。”好心的老大爷临走还不忘提醒。
“不管怎么样,多谢大爷了。要不是您捎我一程。我先还不知道在哪儿呢。”
“客气啥,乡里乡亲的。俺是柳树沟的。今日也是过来接知青的。要不是……”要不是什么,对方貌似忽然想到什么,看了一眼叶馨馨,没再说什么。“那姑娘你忙。”
“谢谢大爷,大爷您慢走。”叶馨馨目送着对方离开,心里约莫明白对方顾及什么了。
小东村土地庙事件,在书中一直都是一个未解之谜。而这个未解之谜随着六名知青接二连三的出事,也是名震十里八乡。
看老大爷刚刚的表现,估摸以为她就是那边的知青,才不敢多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