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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9章 哈雷
    一条小鱼已经咬到了小明的小腿肚子,一阵钻心的痛,他本能地一踢,又一条大鱼咬了上来……
    蓦地,无数道线状的水柱掠过他的身边,那些围上来的吃人鱼转瞬变成了一团团血雾。
    这样的画面,小明在战争电影中见过,是子弹射入水中的情景,最神奇的是,那些子弹竟然没打到他。
    一股波浪冲击过来,他四肢搅动,拼命浮上水面,正看到珍妮端着冲锋枪站在船头,向他开枪,林巨信则俯身趴在船舷上,冲他伸出手。
    小明的身上挂着一串吃人鱼,被林巨信拉上了甲板,翻身滚进了驾驶舱,用手又打又拉,连着皮肉都拉下来,疼着他对落在脚下的吃人鱼连踢带踹,为自己报仇。
    多亏珍妮的战斗盔甲,保护了他的重要部位,还有他最关心的胯下宝贝也没有被咬掉,算是不幸中的大幸。
    珍妮和林巨信救下了小明,各自跑回炮塔,准备战斗。
    破冰船从桥洞里钻了出来,迎接它的是漫天的枪声,但见两边的岸上人头攒动,火药枪发射的火光此起彼伏,打得船壳啪啪直响。
    “叮叮咣咣”的机关炮声再次响起,珍妮和林巨信一左一右,对准岸上的伏兵扫射,压制敌人的火力。
    小明强忍痛楚,在驾驶舱里站起来,回头望去,只见拖挂的货船一艘一艘地穿过桥洞,船上的新兵们也是冲锋枪齐射,打得敌人抬不起头来,先进武器的火力优势显露无疑。
    他长吁了一口气,自己的冒险成功了。
    忽然,几声巨响,冰面上激起巨大的水柱,炸得货船左右摇晃,敌人竟然也有炮!
    小明顿时想起上次和秦舞在猴头街遭遇的两尊土炮,威力可不小,忙催促老班长:“快加速!”
    其实,破冰船的速度已经到了极限了,既要破冰又要牵引,再快也快不到哪里去。
    好在敌人慑于船队的优势火力,不敢探头瞄准,只能盲射,没有准心。不过,还是有一艘货船中弹,装载的物资被炸得散落在冰面上,上面的守卫也两死两伤。
    小明被惊得一身冷汗,要是装弹药的货船挨了这一炮,船队就要被炸成两截了,首尾难顾,至少要损失一半的物资装备。
    终于,敌人的枪炮声被远远地抛在了身后,船队安全通过了危险地带,新兵们发出胜利的欢呼。
    珍妮也回到了驾驶舱,找出急救包,为小明处理伤口,主要伤在四肢和屁股上,她很大方,帮他包扎屁股也不扭捏。
    小明已经当她是兄弟的女人了,心中坦坦荡荡,治疗、开会两不误:“珍妮、老班长,你们有没有看到保安队的人?”
    老班长一边开船,一边回应:“我看到的都是平民,没有穿制服的。”
    “我也没看到。”珍妮也是摇摇头。
    小明又问:“我们可以联络上堡垒吗?”
    珍妮又摇摇头:“只有母船上有远程通讯设备,破冰船上的对讲机,要进了市区的范围,才能和堡垒通话。”
    小明脸色凝重,向两人发问:“如果你们是胡为,没有率领保安队伏击船队,会干什么?”
    珍妮也想到了,顿时担忧起来:“堡垒刚经过核尸大战,守备空虚。如果我是胡为,会让老大牵制船队,同时,自己率领保安队突袭堡垒,抢夺胜利果实。”
    老班长也补充道:“留在堡垒的新兵只剩不到二百人,群龙无首,又没有热兵器。南北大营的保安队更是所剩无几。如果现在胡为率领东西大营反攻回去,堡垒很难守住。”
    小明想得更深:“胡为本来是市长候选人,因为临阵逃脱,等于自动弃权,让玫瑰当了市长。他要夺回堡垒的控制权,就必须对玫瑰下手。现在处境最危险的人,其实是玫瑰!珍妮,船队还要多久,才能到达市区?”
    珍妮面露无奈:“船速没法再快了,河道弯曲,冰层坚固,至少还要走两个小时。”
    小明看看时间,已近中午,着急起来:“如果我是老大,会马上派人通知胡为,船队通过了伏击圈。让保安队尽快拿下堡垒,然后在市区的河道伏击船队!”
    老班长吓一跳:“那我们怎么办,还往口袋里钻?”
    “不!我们不能放弃堡垒,更不能不管玫瑰!”小明紧锁眉头,“珍妮,船队里有没有什么陆地交通工具?”
    珍妮懊恼道:“只有一辆哈雷摩托车,是为我自己准备的。”
    小明二话不说:“老班长,靠岸!”
    在破冰船靠岸的当儿,小明对珍妮交代:“我骑摩托车先去堡垒,见机行事。你们带着船队,进入市区后,找一个不易被伏击的地方停下来,别主动联络堡垒,等我消息。”
    珍妮表示担心:“指挥官,我们应该一起行动,不能再让你一个人冒险了。”
    小明淡然一笑,已经接受自己生命不息、战斗不止的宿命了:“时间来不及,又没有多余的交通工具,更何况,还要保护这些重要的物资。”
    珍妮坚持道:“那就带上我,我开车送你。”
    小明一口否决:“船队离不开你,你就老老实实留在船上吧。”
    珍妮又提出了一个折中的方案:“那就把小林带上,他能帮上你的。”
    小明还真想带上林巨信,但想到自己的驾驶技术,再带一个人,只会徒增路上的危险;他又想问林巨信会不会开摩托车,但知道自己一问,就会暴露自己的短板,遭致珍妮的强烈反对。
    他只好打肿脸充胖子,再当一次孤胆英雄了:“我还是习惯一个人战斗,可以随时随机应变。”
    船停稳,摩托车推出来,小明也收拾好了,背着万象刀,挎着冲锋枪,还装了几枚手雷,全副武装,跳上了岸。
    珍妮不放心地追问一句:“指挥官,你的驾驶技术怎样?”
    “没问题!”小明看着哈雷摩托车那黑亮、流线型的车身,向前长长伸出的前车轮,心里一憷,来个大喘气,“不过,这种车我没开过,你还是提示我一下……”
    一个头戴黑色摩托头盔的车手,驾着黑色的哈雷,如同一道黑色的闪电,穿过田野,上了公路,风驰电掣地驶向市区的方向。
    连坐摩托车都害怕的小明,生平第二次骑摩托车,竟然手也不抖了,心也不颤了,他才感觉到,为了救玫瑰,他同样是赴汤蹈火、万死不辞的。
    一进入市区,就听到堡垒方向隐隐传来枪声,他心急如焚,完全忘了身上的伤痛,几乎是玩命地加速,只要一个闪失,撞上了什么东西,就是车毁人亡的下场。
    但为了玫瑰,他什么也顾不得了。
    进入了黑市的街道,竟没有看到一个幸存者,小明想找人询问情况的想法落空了,没有停顿,将哈雷开到了堡垒外围的一个巷子里。
    这车的价值不菲,又是珍妮的心爱之物,小明将它藏在一个偏僻的角落,然后向东大门摸去。
    枪声还在持续,让他心安不少,说明还有抵抗,胡为并没有完全得手。
    接近东大门的途中,他遇到了一堆尸体。
    一部分明显是东西大营的保安,制服很干净,胳膊上还绑着一个黑带子,应该是识别标记。另一部分是平民装束,但手里握着野战刀,一看就是新兵营的人。
    显然,双方发生了一场遭遇战。
    小明看着自己的这些部下,他们熬过了跟核尸的最艰苦战斗,却死在曾经的“自己人”之手,心中不由升起一团怒火。
    他没有让愤怒冲昏了头脑,先是警觉地看看四周,没有发现任何人,就动作飞快地找了一具被砍掉脑袋的保安尸体,故技重施,换了了对方的服装,戴上碉堡帽,拉上护面,也系上黑带子,变成了敌方的人。
    只是身上的万象刀和冲锋枪太显眼,他把冲锋枪藏在了尸堆下,手雷可以带在身上,再把万象刀拆散,装在了兜里。
    小明背着死者的火药枪,从偏僻处摸到堡垒的外围,听到枪声来自顶层,形势有些不妙,战斗已近尾声。
    他加快步伐,贴墙而行,瞥到东大门了,门口站着两个端枪的保安。
    他本打算直接走过去,想了想,又改了主意。因为大门的守卫,对外面的情况应该很清楚,平白冒出一个自己人,会产生怀疑的。
    小明看看二楼的平台,可以爬上去的,却又眼珠一转,想到了一个轻松的入口。
    他绕到室内停车场的位置,果然,早上被他撞破的门并没有修好,也无人看守,敌人忽视了这个角落。
    小明顺利地进入了一层,从里面冒了出来。
    他一现身,就感受到紧张的气氛,只见地上黑压压地蹲满了幸存者,个个脸上的表情,都是敢怒不敢言,周围站着十几个保安,端着火药枪指着他们。
    小明又注意到,地下室的门口也站了一排保安,戒备森严,新兵营的人应该都被关在了里面。
    他犹豫了一下,要不要先救自己的部下?又一想,自己只有一个人,对付十几个敌人,很难不弄出动静,一旦打草惊蛇,让楼上的敌人有了防备,反而误了大事。
    自己是个奇兵,就必须出奇制胜!他打定主意,装作巡视,大摇大摆地走了过去,进了应急通道。
    楼道里是空的,小明不再掩饰,快步向楼上跑去,快到顶层的时候,枪声越发清晰。
    他停在了十三层的楼梯口,沉住气,侧身躲在墙边,小心地一拉安全门,一股刺鼻的硝烟味顿时扑面而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