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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九章青春无罪
    安语在前面走,陆峰跟在后面,安语按了电梯,电梯门开,安语进去,陆峰也跟着进去了。
    电梯里有其他人,陆峰看了安语一眼,没有说话。
    电梯里很安静,大家基本都在玩手机,安语看着电梯上行的数字,目不转睛,陆峰站在安语的身后,看着那性感的背影。这几天安语对他的态度不冷不热的,陆峰吩咐的事情,安语都完成的很好,做完事情,安语就回酒店的房间,几乎不跟他闲聊任何的事情。
    陆峰明显的感觉到,安语在躲避他,陆峰也不知道自己究竟哪里得罪了安语,安语为什么要这么对待他?难道还是因为那天喝醉酒的事情吗?
    电梯停了,安语出来,朝着酒店房间走去。
    陆峰跟着出来,快走几步,到了安语的前面,伸手拦住了安语的去路。
    “让开!”安语的语气不是很好。
    “安语,你是不是对我意见?”
    “你是我的上司,我哪里敢对你有意见呀!”安语冷笑着说道,一想到陆峰跟琳达那旁若无人,眉来眼去的样子,安语就觉得反感,实在对这位模样看着还不错的上司有任何的好感。
    “安语,究竟我哪里得罪你了?你!”
    “没有,最近工作很忙,连喘息的时间都没有,我有点累了,不好意思,我想去休息一下,可以吗?”安语确实有些累了,为了让法国老头回心转意,这几天,安语几乎不眠不休的做了很多工作,一方面要与公司那边及时沟通,一方面要完成陆峰安排的工作,光是项目计划书的修改,安语就加班两个通宵才完成。
    “你这次表现的很不错,我回公司一定好好奖励你!”
    “谢谢陆总,还有别的事情吗?要是没有,我先回房间了。”
    “你为什么换房间?”
    “住的不舒服,所以就换了。”
    不舒服?难道是因为住在他的隔壁吗?陆峰一头雾水,他也不知道自己究竟哪里得罪安语了。
    安语推开了陆峰的手,朝着房间走去,开门,迈步走进去,关门。
    陆峰站在那里,苦笑不已。
    陆峰回到了房间里,打开了电脑,查看着有关丽宝莱的资料,资料上显示丽宝莱后面有一个神秘的大财团支持,陆峰一向对竞争对手要做到了如指掌,这样知己知彼,才有更大的胜算。现在还没有和投资方签合同,一切还有变数,陆峰一点也不敢松懈。
    陆峰看了一会儿资料,也实在是太累了,迷迷糊糊的睡着了,陆峰的脸上,慢慢的滑落了眼泪,睡梦中,他又回到了那遥远的记忆里去了。
    校园里,春风如沐,一个年轻人骑着自行车,后面坐着一个穿长裙的女孩子,女孩子的手紧紧的抱着年轻人的腰,脸贴在年轻人的后背上,一脸的幸福。
    女孩子长得很漂亮,从篮球场经过的时候,打篮球的男孩子们,都停了下来,注目看向了女孩子,可惜名花有主了,他们这些人没希望了,有人气得把篮球狠狠的摔在了地上,他们实在想不通,是他们系的男生不够帅不够优秀吗?他们艺术系的系花,怎么偏偏喜欢上经济管理系的那个书呆子了。
    “峰,周末我们去海洋馆吧!”
    “周末不行,我要参加辩论赛,我是主辩手。”
    “那下周吧!”
    “下周也不行,我要参加校团委的一个志愿者活动。”
    女孩子小嘴瘪瘪,似乎有些不开心。
    年轻人停下了自行车,双脚撑地,回头看了女孩子一眼,笑着说道:“干嘛非得周末去呀!周内我们可以翘课去呀!”
    女孩子眼睛一亮,幸福的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了,这个全校有名的高材生,书呆子,居然为了陪她,要翘课。
    女孩子从自行车后座上跳了下来,在年轻人的脸上亲了一口,蹦蹦跳跳的朝着宿舍楼跑去了。
    年轻人看着女孩子离去的倩影,脸上浮现出了淡淡的笑容。
    一辆豪华轿车停在了年轻人的前面,霸道的拦住了年轻人的自行车,从车上走下来了一个中等身材的男人,语气傲慢的说道:“你就是陆峰吧!跟我上车,我们夫人要见你。”
    “抱歉,我不认识什么夫人?”陆峰说着,拎起了自行车,转身,就要骑车离去,车窗放下,一张美丽的脸庞出现在了陆峰的面前,女人四十来岁的样子,面容姣好,皮肤保养的非常好,一脸温和的说道:“陆峰,我是小倩的妈妈,我找你有点事情。”
    “你是聂倩的妈妈?阿姨你好。”陆峰没想到女朋友聂倩的妈妈居然会来找他,陆峰一直以为聂倩是个普通工薪阶层人家的孩子,她一向穿着打扮很普通,而且为人和善,跟着他去外面吃大排档,也从来不挑剔,一点也不像是个富二代。
    陆峰跟其他男同学一样,都很喜欢车,他们宿舍有个汽车狂热爱好者,每期的汽车杂志必买,陆峰也是每期必蹭,面前停着的这辆宾利轿车,他在前几期的汽车杂志上看到过,能坐得起这样的汽车的人,非富即贵。
    陆峰犹豫了一下,还是把自行车停放在路边,去锁车了,陆峰锁车的时候,车子里的女人眼神变得复杂起来。
    几个小时后,陆峰浑浑噩噩的回到了校园里,来到了他的自行车跟前,拿着钥匙开了车锁,没有骑,推着车子来到了女生宿舍门口,抬头朝着宿舍楼上看去,五楼的那个正对着的他的窗户里,住着他最心爱的女孩,他爱她,太爱她了,第一次见到这个活泼可爱的女孩的时候,他那颗波澜不惊的心,就起了涟漪,他装作如无其事,他装作对那个女孩丝毫不感兴趣,可是,他早就把这个女孩子埋在了心里,发芽,生根。那也许就是一见钟情吧!
    女孩子追了他三个月,打算要放弃的时候,他却捧着一束鲜花,找来了宿舍舍友组建的吉他,笛子,风琴临时乐队,站在现在位置,大声的对着楼上喊道:聂倩,我爱你,做我女朋友吧!
    这大概是陆峰这辈子做过的最疯狂的事情了,他爱这个女孩,胜于爱他的生命,即使遭受威胁,他也不会屈服,他要守护在他心爱的女孩子身边,不离不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