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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1章 不靠谱的王
    五千兵马过三山,虽未趟四海,依然神不知鬼不觉的进去了一国之帝都。
    尽管它只是一个公国。
    都说南高丽是个经济繁荣的国家,且文风昌盛,继承了晨曦古国的传统,并加之以优化,融合几身,形成了独特的泡菜文化。
    当然,李爵爷率领大军过来,并不是为了吃泡菜的,而是为了找替死鬼的。
    不然,师出无名,怎么铲除盘踞在紫禁城下的蛀米虫?
    黎明在望,即将破晓,等第一声鸡鸣传来之时,李爵爷下了冲锋令。
    执旗手扛着一面硕大的晨曦帝旗,率先冲到了前方。
    马踏南国就在此时。
    众多士兵呼啸着,只是刹那,遍兵临城下。
    相对于凛冬城的险峻和北疆长城的宏伟,南高丽的城墙,就显得有点潦草了。
    或许是他们的文化使然,让这里的名族产生了一股迷之自信,认为有白鹰帝国照着,且帝都也有他国之铁骑,所以即使是帝国国战,也未曾设防。
    当军队冲到城下后,里面的人才反应过来,看着黑压压的人群,一个个露出慌乱的神色,赶忙发出了敌人来袭的信号。
    “晚了。”
    “完了。”
    敌人的绝望衬托了己方的雄壮。
    滚滚洪流一骑当先,不用攻城锤,不用云梯,仅仅是重骑的冲撞,便破门而入。
    后来史书有云:大军入南国,一骑破一国。
    直到大军入城,敌人才开始组织军队进行防御。
    却骇然发现,己方的军队竟然挡不住对方的冲击,直接就溃散了。
    甚至,这支重骑还没上刺刀,仅仅是一轮射击,便杀得他们鬼哭狼嚎,丢盔卸甲。
    一路仓惶败退到帝都城下。
    这时,天亮了。
    沉睡中的人,也醒了。
    他们吃惊的看着那一面刺眼的晨曦帝旗,那些被淡忘在岁月中的恐惧感,久违的开始出现了。
    是的,天灾之前,南高丽曾被晨曦摁在地上狠狠摩擦了一下。
    出兵不足一周,便把帝旗插在了他们的首府之中。
    晨曦红色帝旗,几乎成为了他们的梦魇。
    只是呈平几十年,让他们忘了当初的红色大军,是如何蹂躏他们的祖先了,以至于在白鹰帝国的保护下,自信心得到了空前的膨胀。
    ……
    相对于外界的骚乱,国王还是很平静的。
    兴许是南高丽被财团掌控的原因,故而让国王没了实际权力,反正,天塌了,有这群狗腿子塑像去顶着。
    上层决定下层,因此,当群臣看到国王还在一如既往的梳妆打扮大摆宴席之后,都纷纷淡定了下来。
    想着,反正还有白鹰帝国不是嘛。
    殊不知,三鑫工会的会长,脑袋都快炸了,正在组织部队进行反攻,随着一次次的失败,他们妥协了,也绝望了。
    无法组织有效的反击,只能眼睁睁的看着红色大军,冲进王城。
    好嘛,
    可算是诡异了。
    南高丽的王叫李在焕,李氏公国的第四任继承者,平日里不喜朝政,却偏爱一些胭脂水粉。
    世人都传李若愚长得像个女人,但那仅仅是像,而南高丽的王,则几乎快要成为是了。
    无他,
    只因他是个男女通吃的人。
    李爵爷穿着鎏金甲胄,在士兵的保护下,直接来到李在焕的宫殿。
    进去之时,正光着膀子坐在一条毯子上。
    宫殿很大,完美的结成了晨曦古国的风格,亭台楼阁,屏风壁画皆有之。
    宫殿外很冷,
    但里面却繁花锦簇,温度更是诡异达到了恒温的状态,也难怪能在这冬日之间,百花盛开。
    在他所见过的所有国家主宰者中,晨曦的恢弘大气,身为莫测,宛若天上的云。
    古蒙的贫穷,很穷。
    那么南高丽,就是难得的享受了。
    李爵爷大马金刀的坐在宫殿主座上,望着光着膀子化好妆的李在焕,笑了,道:“你可知,我今日来,是所谓何事?”
    “不论什么事,在你进来那一刻,就注定了,即使我问了,也没意义,不是吗?”
    “倒也有自知之明。”
    李在焕整理好衣服,拜道:“下国小王李在焕,见过开尘爵爷。”
    按理说,他的身份,是不必跟李若愚行礼的,毕竟他只是一城之主。
    但今时不同往日,现在的他,如日中天,连续几场大战下来,早就传遍了世界,树立了一个不可磨灭的形象。
    一人灭一国,
    这不是笑话。
    只要李若愚想,那么只需要挥挥手,就可以让这南高丽成为历史。
    所以他也迷惑了。
    这等弱小之国家,怎么就没见晨曦将他收回来,反而任白鹰帝国将其从古蒙当中反分裂,从王国降格到公国。
    其实,问题的根本还在于他来到这个世界的时间太短。
    国与国之间,盘根错节,王国也好,公国也罢,每一个国家的背后,都有一尊帝国的影子。
    没爆发国战之前,一个个都很克制,只是在暗中较量,指示小国去完成自己不好出面的事。
    他倒好,一来,便来了个一刀切。
    不听话的,打。
    暗藏祸心的,杀。
    当你把这世界最强的摁在地上摩擦之后,那么,弱于最强的,在眼里就不是什么了。
    李在焕尽管没有掌权,但却深刻明白小国无人权的道理。
    所以哪怕对方只是个城主,但身上挂着远征军的帅印,此等身份,自然不是他一个小小公国能够相比较的。
    “坐吧。”
    李爵爷指着下方的毯子。
    这份气度和熟络,就好似这里是他后花园似的。
    李在焕老老实实的坐了下去,并吩咐宫女上茶摆宴。
    国之将灭,礼法不废。
    远道而来即是客,哪怕这是来消灭自己的敌人。
    不说其他的,这份气度,李爵爷还是很敬佩的,也就没多说什么安静的坐在那。
    等待着酒菜入席。
    ……
    内部歌舞升平,宫女们在乐师的配合下,翩翩起舞,莺莺燕燕。
    但是宫廷外,去兵对兵,将对将,肃杀到了极致。
    三鑫工会会长的长公主正带领着府上私兵站在公输墨的对面。
    “我家爵爷吃饭,没有命令,一律不得进入,但凡靠近十步者,杀无赦。”
    “狗贼,你好大的胆子。”
    三鑫长公主厉声骂道:“你们晨曦不要欺人太甚。”
    公输墨哈哈一笑,像是听到了一个笑话,没好气的摇了摇头,道:“小妞,别怪本军事没有提醒你。
    有些事儿,不是你能掺和得了的,还是把你爸爸叫出来吧。”
    三鑫工会,作为南高丽最大的商贸世家,掌握了全国百分之七十以上的财产和资源,并且,家族内部的人也在朝廷庙堂中身居高位,无数重要职位都他们掌握着。
    毫不夸张的说,南高丽,是一个商会伪装的国家。
    他们没有正规军,只有各大商会的私兵在维持着,毕竟没有对外征战的能力,加上又被白鹰帝国控制着。
    所以这个国家就显得很奇葩了。
    古蒙虽然穷,但再穷,也有好几万铁骑。
    可南高丽不穷啊,而且还很富,富得流油,算是公国之内,排在顶尖的富裕阶层之国了。
    哪怕每年的收入有一半都要上缴给白鹰帝国当保护费,余下的一半,也足够他们挥霍了。
    花不完,砸在手里,只能让别人来宰割,倒不如花在自己手上,反而显得痛快。
    这也是为什么这里的男人都喜欢化妆的原因。
    平日里吃饱了,不弄点幺蛾子打发时间,又该怎么办?
    总不能天天老婆孩子热炕头吧,短时间还行,时间久了,便是铁棒子,也得磨成针了。
    三鑫长公主常年身居高位,指挥人习惯了,哪里受过这种气,自小高高在上的她,不信邪的往前走了一步。
    同时麾下部队,也平整的进入了十步内。
    公输墨的脸,瞬间沉了下来,那双漆黑的眸子落在三鑫长公主身上,宛若针尖的感觉,当即传遍她的身体。
    下意识的,她退了一步。
    她退了,但站在前排的士兵没有退。
    于是。
    枪响。
    一梭子子弹打出去。
    上百私兵,赫然惨叫着滚落在地,没死的,也在子弹的私车下,承受着难以想象的剧痛。
    血流遍地。
    横尸街头。
    几十年了,南高丽从未爆发如此大规模的流血事件,何况,还只是在一瞬间所发生的事。
    当看着那些冒着火光的枪支时,他们愣了。
    是的,
    直接就呆愣当场。
    他们没有经历过十几万的战争场面,自然无法拥有流血而心不乱的心境。
    三鑫长公主尖叫一声,从马上跌落下来。
    身子却滚到了十步内。
    公输墨目光一沉。
    后者浑身宛若触电,连忙朝着反方向滚去。
    相较于她的狼狈,四周围观的居民,反而露出你也有今天的表情,显然,平日里没少被欺压。
    看到这,公输墨又是叹了口气。
    难怪这个国家会孱弱到这个地步,观一斑而窥全豹,从四周居民的反应,就能看出来原因所在。
    高层的幸福,往往是建立在压榨底层老百姓身上的。
    “滚吧。”
    公输墨冷冷的看着三鑫长公主,不带丝毫感情。
    后者发出尖叫,仓皇往后面逃窜而去。
    跑的时候还不忘回头威胁,道:“你等着,我这就去叫人。”
    “烦人。”
    公输墨不想惹麻烦,这次过来,本就有着速战速决的意思,他催动身下战马,跨步上前,行至三鑫长公主身边时。
    想也没想,便挥刀砍下了她的头颅。
    “爵爷,应该会表扬我的吧。”
    看着不断喷血的尸体,他得意的笑了。
    辣手摧花,可不止他李爵爷一个,公输墨用实际行动,来证明了自己不近女色的无上特质。
    要李爵爷在这里的话,估计鼻子都会气歪。
    ……
    当然了,这时候的李爵爷,是在宫殿内和李在焕品茶论道的。
    老实说,他是个无神论,作为顶级宇宙的星主,自然不信这些邪门歪道,只是没曾想,眼前这家伙,除了化妆的爱好外,本人,竟然是崇信神明的。
    而且,还是个极端狂热的神明追随份子。
    对天灾后的历史侃侃而谈,从陨石降临到神明出现,从神明帮助人类抵抗被辐射导致变异的怪兽,再到人类家园的重新建立。
    “等等。”
    李爵爷心烦意乱的拍着桌子,道:“狗屁的神明。”
    词话一落,场面顿时一变。
    一直安静得像条小狗的李在焕,眼里骤然闪过一抹疯狂,虽然隐藏得很好,但还是被明察秋毫的李若愚发现了。
    他心头暗笑,原来逆鳞在这。
    于是加了一把火,道:“你可曾见过神明?”
    “不曾。”
    “那不就对了,虚无缥缈的东西,你信他作甚?”
    “人在做天在看。”
    “那就让他看看,今天,我是怎么蹂躏你的。”李爵爷昂着头,将一条腿靠在茶几上,一甩袖子,将手枪拍在桌上。
    “可认得此物?”
    “火枪?”
    李爵爷摇头:“猜对了一半。”
    “那就不知道了。”
    “这叫杀人的东西。”
    说完,他抓着强,抬起手,对着从门外进来的一个士兵扣动扳机。
    砰。
    枪响过后,后者仰面倒了下去,同时,端在手里的茶落在了地上,发出滋滋滋的声音。
    很明显,这茶是有毒的。
    “不该你做的,千万别去做,要不然下次就没这么简单了。”李爵爷身子往后靠着,点了支烟,慢慢吸了口。
    可能是位置的因素,所以,当他看向李在焕的时候,会给人一种居高临下的蔑视感。
    堂堂一国之帝王,在一城之主面前,脆弱得跟个鸡仔没什么两样,王权威严何在?
    江山浩瀚,那是帝国。
    公国,无非就是个大一点的江湖帮派了,作为吉祥物的李在焕,半点实权都没有,成长至今,可见其内心的扭曲程度。
    其实,北疆长城大败的时候,他心里就清楚,不久后,晨曦的军队肯定会来马踏南国的,只是没想到会这么快。
    快到他所有的安排,一见都没有完成部署,所以当今日听到敌军破城的消息时,他还能镇定的去化妆。
    真是他一点都不慌张吗?
    或许不见得。
    有些事儿,不是慌张就能解决的,倒不如端正好姿态,把脖子喜白净了,船上最喜欢的衣服,当做是最后一天的皇帝来享受生活。
    生的光荣,死时,也理当体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