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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99章 代言合同
    迈阿密。
    这是一个简单的公寓,三室一厅,并不算多么奢华,只是离美航中心球馆比较近,所以孟云租了下来,作为自己在迈阿密的家。
    暂时孟云没打算买房子,一来自己一个人并不需要住很大的房子,二来迈阿密的房子并不便宜,他手上没什么钱,向球队预支的薪水全部给了郭书瑶,在没有签订代言合同之前,孟云暂时是没钱买房子的。
    不过夏季联赛已经结束,孟云也开始着手签订代言合同的事情了。
    “孟,这次夏季联赛你的表现实在是太棒了。”比尔达菲和孟云坐在厅里,孟云给他泡了一杯茶。
    在这边其实买不到什么好茶,只有速溶的茶包,味道很一般,不过孟云习惯喝茶,并不太喜欢咖啡。
    比尔达菲知道孟云的习惯,也并不排斥喝茶,速溶茶包也喝的津津有味,一边喝茶,一边笑着说道:“荣膺奥兰多夏季联赛mvp和拉斯维加斯夏季联赛mvp,场均得分20,此外还有至少5个篮板和7次助攻。说真的,我都没有想到你会打的这么好,尽管我知道你非常出色,但我以为你会需要一个适应期。”
    说着,比尔达菲耸耸肩膀:“但很显然你并不需要,你的表现完全不像是一个新秀。”
    “谢谢。”孟云笑道:“达菲先生,夏季联赛已经结束,我们还是谈谈其他的吧,比如代言球鞋的事情。”
    “当然。”比尔达菲点头,事实上他今天就是为了这个来的。
    比尔达菲从自己的公文包里掏出两份合同递给孟云,分别是安德玛和耐克给出的意向合同。
    这不是正式合同,但大概就是这样。
    “孟,你先看一下。”比尔达菲道。
    “嗯。”孟云应了一声,开始看起来。
    此时距离夏季联赛结束已经几天了。
    这几天孟云并没有闲着,他先后和耐克、安德玛的负责人见了面,聊了一下代言的事情。
    原本比尔达菲还以为孟云只会和安德玛的人见面,不料孟云首先见的并不是安德玛的人,而是耐克。
    不过从结果来看是很好的。
    “孟,你真是太狡猾了。”比尔达菲笑道:“你先见耐克的人是故意做给安德玛看的吧?是为了让安德玛知道你并不是只有一个选择。这样他们才会紧张起来,在谈判的时候,我们才能够占据主动对吗?”
    “是的。”孟云点头。
    但其实这只是原因之一,还有一个原以是孟云希望耐克先开价,有了耐克开出的报价,才好和安德玛谈。
    以孟云在夏季联赛的表现,他并不担心耐克会舍不得钱。
    事实上,这一点从放在孟云面前的安德玛和耐克的意向合同就能够得到证明,孟云简单的看了一下,耐克给出的是一份3年合同,总价值1100万美金,比起他们先前给出的3年600万美金增长了足足500万。
    只不过耐克这份合同只有部分是受保障的,还有一部分是不受保障的,类似于“奖金”,也就是说,孟云必须满足一些条件才能够拿到,比如出勤场次,赛场表现等等
    而安德玛给出的则是一份4年1600万美金的合同,平均年薪达到了400万美金,和耐克一样,这也是一份“部分受保障”的合同,但安德玛要有诚意许多,因为他们只限制了孟云的“出勤场次”,并没有赛场表现的要求。
    也就是说,只要孟云保持健康,连续四个赛季都能保证一定的出勤,他就能够拿到全部的1600万的报酬。
    安德玛给出的是一份4年长约,对于一个新秀球员来说,拿到一份长约并不容易,因为他们还没有完全成长起来,存在变数很大。
    一份长约,则是一种保障。
    “怎么样?”等孟云放下合同,比尔达菲问道。
    “还行。”孟云道:“安德玛很有诚意,4年1600万,比他们上次给出的3年1000万美金又提高了一点。”
    比尔达菲呵呵笑了起来,何止是提高了一点,那是直接提高了600万美金啊。虽说年限从3年变成了4年,可你去问问,谁不愿意签长一点的合同?
    人家安德玛多签你一年也是要担风险的。
    对于安德玛的报价比尔达菲很满意,说实话,这已经大大超出他的预期了。
    在夏季联赛之前安德玛给出了3年1000万美金的报价,那时候比尔达菲就心动不已,这可是一份千万合同啊,有几个新秀球员能拿到千万的代言合同?
    当然,孟云在夏季联赛的表现非常出色,可以说是新秀当中最出色的,甚至力压状元秀卡尔安东尼唐斯,可安德玛的报价也增长了600万,比尔达菲觉得可以了。
    “孟。”比尔达菲道:“那就这么定下来了?和安德玛签约。”
    “这不是早就定下来了吗?”孟云笑道:“不过有一点,我希望合同年限可以修改一下,改成3年,总价值1200万美金。”
    比尔达菲皱眉道:“孟,签4年不好吗?安德玛的这份合同并没有太过苛刻的要求,只要你保持健康,四年就能拿到1600万。哪怕是遇到了伤病,同样也能拿到至少1000万美金。你要知道,签一份4年合同远比3年合同更有保障。作为你的经纪人,我建议你签4年,合同金额上可以再和安德玛谈一谈,或许还能上涨一两百万。”
    孟云笑了:“不是合同金额的问题,而是年限问题。我希望是签3年,安德玛可以有优先续约权。”
    从比尔达菲作为经纪人的角度出发,孟云和安德玛签四年更好,合同金额更大,也更有保障,更符合孟云的利益。
    但在孟云看来却不是,有“太阳风暴”的能量在,孟云并不担心遭遇伤病,哪怕遭遇伤病也不是什么大事,对他的影响不大,安德玛并不是要求他连续4年必须要全勤,只是规定每个赛季至少要出场超过60场。
    既然是这样,那么先签三年,在三年之后重新续约,那时候完全可以要一个更大的合同,比如年薪千万,那就比400万多多了。
    三年的时间,孟云估摸着也足够自己成长起来,并完全适应nba了。
    可若是签一个4年合同,最后一年就有些不划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