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宇州,男。
户籍:京川市西临区。
学历:本科。
毕业院校:公安大学。
原名吴浩,家中独生子,十年前父母车祸去世,吴浩孤身一人读完大学,毕业去了深圳,工作第五年忽然辞职,三年前改名吴宇州,两年前去了拉萨,继续从警。
这份资料文字不少,但有用信息不多,吴宇州立功的事,辞职原因,辞职后的去向,为什么改名都没写。
余野把资料还给林杰。
林杰微微一愣,“看这么快?”
“太官方,没什么可看的。”
“曾经的家庭住址,毕业院校,工作单位,只要我们去查一下就知道真伪了,这些没办法作假,我弄来这份资料,是希望你清楚他不是周祁正。”
余野拍拍林杰肩膀,“你怕我把他当成周祁正,沉溺其中不可自拔,放心,我不是恋爱脑,上午工作进展怎么样?”
“小伍把昨晚跟刘琴发生冲突的黄毛和那两个跟班小弟带回来了,正在里面讯呢。”
“走,过去看看。”
作者有话要说: 1:文中法医相关知识,参考了《法医学》这本书 ,后文类似内容,不再重复说明。
2:吴宇州立功直接升警衔的事,有人说立过功的人,可以直接升警衔,有人说升警衔要经过层层考试,立了功也不能直接晋升。
我不认识相关行业的人,有些内部事情,网络查到的结果不准确,所以大家当成架空文看吧,一些设定如果不准确,请勿深究。
第4章
透过单向透视玻璃,余野看清黄毛的面容,乱如鸡窝的头发,劣质染发剂已经褪色,右耳垂上戴着一角硬币大小的扩耳器,喉结处一条黑线纹身,夸张的造型掩盖不住稚嫩的面容,一看便是半大的孩子。
余野拿起桌边黄毛的资料扫了一眼。
刘超,18岁,京川市人,初中辍学混社会,一直没正经工作,现以每天收取小吃街摊主的占地费为营生。
放下资料,余野朝林杰要盒烟,塞进衣兜,推门进去。
刘超眼前一亮,嬉皮笑脸道:“警察叔叔,挺帅呀。”
余野翘着腿,手臂往椅背上一搭,哼笑道:“叫谁叔叔呢?你多大?”
刘超:“十八。”
余野:“我十六。”
审讯室外喝水的林杰呛了口水,拧上瓶盖,嘀咕道:“十六?够不要脸的。”
程晓璐在一旁小声问:“师父,老大今年几岁?”
几岁?林杰瞪了瞪眼睛,偏头看程晓璐,“31岁的老鱼,下锅油都煎不透,要先煮一遍。”
“你俩警院同学?”
“嗯,还住一个宿舍。”
“那您也煎不透了。”
林杰:“……”
刘超常来警局,这样的审问还是第一次遇见,咧嘴笑笑,“哥,您可别逗我了。”
余野抽出一根烟,扔过去,打火机也随着桌面滑过去。
刘超接住烟,点上火,猛吸一口,吐出烟雾时,轻轻“啊”了声,朝余野晃晃指间香烟,“谢了。”
余野收回手臂,端正坐姿,“说说怎么弄死刘琴?”
“用枕头捂死,简单又快捷。”刘超脱口而出,过两秒,他咂摸出不对劲,转头看向墙角监控视频,一拍大腿,“不是、不是,刘疯子可不是我杀的,我对灯泡发誓,我没杀人。”
余野敲了敲桌面,“没杀人,你怎么知道她被捂死的?”
刘超一愣,微微张嘴,“这、这……我不知道。”他摁灭烟,没好气地说:“靠!我叫你哥,你竟然套路我。”
“昨晚六点四十五分,你说弄死她,凌晨她被捂死家中。”余野略提高声音,“现在跟我说不知道,上坟烧报纸,糊弄鬼呢?”
“谁遇见那个疯子谁倒霉,我算信了这话。”刘超双手一摊,“亲哥,我真不知道。”
“昨晚你在哪?跟谁在一起?时间、地点、人物、详细地讲一遍。”
“在春天广场游逛到九点半,雨下大以后我们就回家了,十点左右跟我那俩兄弟斗地主到十二点,然后搂着我女朋友睡觉,早晨一睁眼莫名其妙被你们带来局子,怎么和女朋友睡觉,用不用给您讲讲?”
“少给我贫。”余野说着话,脑中却想起刘超上一句话,“谁遇见那疯子谁倒霉,这话谁说的?”
“卖炸串那小子,叫、叫……李怀民,他有个五岁的儿子,夫妻俩带着孩子一起生意,刘疯子常去他摊位前乱叫儿子,把孩子吓得躲进三轮车下不敢出来,又没人给他们带孩子,只能每天领出来,孩子一来,刘疯子就围人家摊位旁边不走,一会儿哭一会儿笑,吓得顾客不敢去他家买东西。
我见过李怀民媳妇把一勺热油倒进疯子衣服里,烫的疯婆子哇哇直哭,这算虐/待吧?但没用,疯子就不走,跟狗皮膏药一样,黏上人家孩子。
这事把李怀民愁坏了,我去收地皮费时,亲耳听见他说,早晚弄死那疯子,不然他家生意没法做。
说过弄死她这句话的人,可不止我一个,你们去广场问问,就知道她在那一片有多招人烦,看见五六岁的小男孩,或者十七八岁的男性,马上扑过去喊儿子。”
话音刚落,刘超猛地跪在余野面前,搂住他大腿,有模有样地学起刘琴,“东东,妈妈可找到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