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条路是于鸿鹄卷铺盖滚蛋,别再在京城地界上混了,而第二条路则是向他们上供,每月上交一定的钱之后,还允许于鸿鹄呆在京城。
这人要脸树要皮,癞蛤蟆还要个花肚皮呢,好歹于鸿鹄当年也是号令群贼的人,哪里肯屈居人下?加上于鸿鹄也五十开外的人了,于是就想着退出江湖,带着快八十岁的师父苗六指去乡下隐居。
只是去乡下生活,这也要钱啊,于是在对方规定的期限到来之前,于鸿鹄也重出江湖了,趁着潘家园周末地摊开市的机会,显示一番贼王风范。
不过于鸿鹄万万没想到,他竟然在自个儿最熟悉的专业领域,栽了如此大的一个跟头。
让于鸿鹄又惊又怒的是,他不仅浑身上下被掏的一毛钱不剩,就是连保命压箱底的钱和那三根小黄鱼,也被他天杀的小偷给偷去了。
要不是脑子里还剩下了最后一丝理智,于鸿鹄刚才走到派出所门前的时候,差点就进去喊冤报警了。
“陕甘的刘瞎子?他都快八十了,肯定干不了这活。”
“豫省的宋老二?那也是七十多岁的老家伙了,腿脚肯定没这么利索。”
“苏省的赵老大?那家伙化了灰自己也认识,而且也没这技术啊。”
“川省麻老三的活不错,只是他去年才进了号子,就算越狱也不敢往京城跑吧?”
坐在马路边的路牙子上,于鸿鹄在苦苦思索着,不过将全国各地的贼王们过滤了一圈之后,于鸿鹄也没想到今儿这事究竟会是谁干的。
第215章 贼王(中)
“干爷,我们几个栽了,今儿遇到了个高手……”
就在于鸿鹄坐在马路牙子上苦思冥想的时候,他身边不知道什么时候聚集了四五个人,几个人的身材都不怎么高,属于那种扔在人群里就找不到的角色。
这几人正是于鸿鹄早年收养的孤儿,在小偷这个圈子,收养的孤儿一般都不叫师父,而是叫干爷,但像是于鸿鹄半路拜师,对苗六指却是称呼师父的。
相比那些控制打骂强迫孤儿去行窃的一些扒窃集团,于鸿鹄无疑更有人情味,他很少虐待这些孤儿,所以十多年下来,孤儿们都发自内心的将他当做了长辈。
只是当年于鸿鹄在收养孤儿的时候,大多都是挑些个子矮小的孩子。
这些小孩们专业技术练的不错,但一个个都长大后都是一副弱不禁风的样子,武力值太低,遇到抢地盘这种事情,显然无法与那帮东北过江龙们相抗衡。
所以于鸿鹄也将事情给他们说明白了,愿意走的,就去到别的城市隐姓埋名,安安稳稳的结婚生子,不愿意走的,他也不强求,只是日后再不要打他于鸿鹄的旗号了。
眼前的这五个人,都是想跟着于鸿鹄退出江湖的,这次来潘家园,也算是最后的疯狂,只不过现在五人的脸色都很难看,低着头站在了于鸿鹄的面前。
“三儿,这事不怪你们,干爷自己也……也栽了。”
于鸿鹄的声音有些苦涩,偷了三十多年,在小偷这行当里,他也算是祖宗级别的人物了,但今天发生的事情,才让他明白什么叫做人外有人、山外有山。
“什么?干爷,您……您也栽了?”
这几个身材消瘦的年轻人听到于鸿鹄的话后,脸上顿时露出了不可置信的神色。
要知道,当年六省贼王大会中,干爷的手段可是出神入化,从专业角度来说,绝对是专家级别的了,别省的贼王比他强的也没几个。
“全身上下模了个精光,连我的那个元宝都没给我留下……”
于鸿鹄脸上露出了苦笑,这几个小子都是他最亲近的人,加上又要退出江湖了,于鸿鹄也没必要在他们面前保持干爷的威风和权威性了。
于鸿鹄所说的元宝,是他平时练手用的,并不是古代的那种元宝,而是光绪元宝,和袁大头一样,是由银质铸造的,比钢镚要略大一些。
至于锻炼的手法,就是将那银元拿在手上把玩,用指法和肌肉控制其滚动,经年的老贼,一般都喜欢用这种方法保持自己的状态。
只是被于鸿鹄随身携带了好多年的那枚银元,在口袋里也被对方摸了去,这才是真正的贼过楼空,一丁点儿物件都没给于鸿鹄留下。
“干爷,我们也是这样,连刀片儿都被人给摸走了。”听到干爷的话后,那几个年轻人也是一脸的苦笑。
他们的刀片一般都是夹在指缝中,然后领口处有个备用的,但领口处的刀片被人取走了不说,居然连指缝里的也不见了,当时吓得他们以为白日见鬼了。
于鸿鹄沉吟了一下,开口问道:“三儿,五儿,你们两个跟我最久,可曾发现了什么扎眼的人吗?”
“干爷,您都没看出来,我们两个哪里有那本事?”
被于鸿鹄问到的两个年轻人连连摇头,迟疑了一下,三儿说道:“干爷,会不会是那帮东北人干的?想逼我们早点离开?”
“屁,就凭他们?我一个人就能偷的他们找不到北!”
于鸿鹄一脸不屑的摇了摇头,还待再吹几句的时候,突然想到自己这些人,不也被人给偷的就剩下一身皮了嘛,念及此处,于鸿鹄顿时哑巴了。
“走吧,去找我师父去……”
于鸿鹄往地上吐了一口,站起身来,说道:“能干出这活儿的人,没个几十年的经验是不成的,或许师父能看出点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