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了想,不管怎样,过几天我都得搭一趟火车到更远的城镇,找门路买几枚军用手榴弹,到时候在宰杀那些混混的时候搞点夸张的爆炸,这样可以把线索往更远的地方扔去,不会怀疑到我身上。如果可以弄到一两支更夸张的大枪就更有军队介入的戏剧效果了。
当我在心中大喊:“就这么决定!”时,我听见了有生以来最难听的歌声。
Chapter 11
这次真的是见鬼了。
那个人在大声唱歌,而且是站在台上拿着麦克风唱给整间酒吧的顾客听。
唱的曲目听起来是邓丽君的《月亮代表我的心》,但那是听起来,实际上那男人已经将的《月亮代表我的心》唱成另一种境界的歌曲。非常难听,有够难听,爆炸性的五音不全,如果邓丽君的亡魂听到一定会气到还阳自己唱。
然而那个穿着黑色西装戴黑色墨镜的男人,却好像完全没注意到全场顾客都在哈哈大笑,每个人都在嘲弄他那副自我陶醉的蠢样子。
不,我想他不是没有注意到,而是彻底不在乎。
我很佩服他那种不顾一切唱到底的勇气,我决定请那黑衣男喝一杯酒。
“不好意思,我不喝酒。”
那黑衣男戴着一副俗气的金边墨镜,用手指敲了敲桌子。
酒保给了他一杯牛奶。牛奶上面飘着一股淡淡蒸气……啧啧,还是杯热牛奶。
“来酒吧不喝酒,喝牛奶啊?”我失笑,更佩服他的随性。
“喝酒伤喉咙,这样就不能好好唱歌了。”那男人享受地喝着牛奶。
“的确是。”我真的快笑出来了,但礼貌地忍耐着。
“其实唱歌的秘诀,就在这里。”那男人正经八百地指着肚子。
“丹田是吧?”我肯定是笑了。
“没错,唱歌要用肚子,就是丹田,不要用喉咙,否则很容易唱到没声。”
“……非常棒的见解。”
我完全同意,但也真的哈哈大笑出来了。
这穿了一身黑色西装的男人真是太逗了,他完全活在自己的世界里,别人的批评与看法都是空气,真是太太太太太幸运了这个人,他一定很少烦恼。
于是接下来黑衣男喝的五杯热牛奶跟一盘烤鸡翅都是我请客,他为了表达谢意,不断传授我唱歌的几种不同方式的转音技巧。我猛点头,还随便问了他几个歌唱技巧上的问题。
为了示范,他还打算再度登台唱了一首邰正宵的《想你想得好孤寂》送给我。
“其实不必客气!”我吓到:“你用说的已经够清楚了。”
“哪里哪里,这是基本的礼貌啦哈哈哈哈。”黑衣男用手拍着麦克风,发出刺耳的嗡嗡声:“麦克风测试,麦克风测试,test test……接下来小弟为大家带来的这首歌,叫想你想得好孤寂,这首歌呢其实……”
在众人无视下,他自顾自解释,接下来这首歌最重要就是要表达出无尽苍凉的思念感,所以在拉高音的时候一定不能降key,扯破喉咙也要冲上去,才能把追不到妹的感情给带出来……你无法想象当他唱到最高点时,台下全都笑倒的那种分不清喜剧还是悲剧的极端气氛!
其实这真的很神奇,平常不管台上的驻唱歌手唱得多好多认真,台下的酒客都活在酒精跟情色的世界里,那些嗓音只是各种交易的背景布置,不值一哂,但这个黑衣男唱得之烂之糟糕之自我陶醉,却让所有人都不得不注意他。
起先大家只是嘲笑,结果黑衣男唱到最后大家全都因为精神崩溃而疯狂鼓掌,还群起大叫:“安可!安可!安可!”
于是盛情难却,黑衣男只好顺应大家要求又唱了伍佰的《被动》跟徐怀钰的《飞起来》才下台。
“今天真是太棒了。”我摸着笑痛了的肚子。
“一点也没错,这里的观众实在是太热情了,哈哈哈真想多待几天啊。”黑衣男笑着擦掉脸上的唇印,那都是几个陪酒妹在他下台后,对他一阵开玩笑式的狂吻献礼。
我送他到酒吧门口,这才发现外头下着倾盆大雨。
也好,我想邀他再进去喝几杯牛奶,聊聊他为什么一身西装跑来这个龙蛇杂处的鬼地方,或许是黑衣男的身上有一种很白痴的天然幽默感吧,萍水相逢,我就是有一种很想多跟他相处片刻的感觉。
“这雨还会下一阵子,再进去坐坐吧?”
“妹都走光了,还坐个屁啊。”
只见黑衣男看着门外的大雨,皱眉拿起手机讲了一串话。
不久后,有一个快递小弟穿着黑色雨衣跑过来,专程拿了一把黑色的雨伞给他。真是绝了,这小镇哪来的快递,至少我从没见过。
黑衣男撑起伞,大摇大摆走进雨中。
我没有问他的名字,毕竟我想要再遇到他是不可能了,何必装模作样。
没想到黑衣男却转过身,大声问我:“对了,你会弹吉他吗?”
我愣了一下。
“如果你会弹吉他,下次帮我伴奏吧哈哈哈哈!”他大笑。
我还是无法反应过来。
就这样,黑衣男的身影在大雨中渐渐消失。
Chapter 12
隔天一大早,我就默默搭上火车前往别的城镇准备我需要的家伙。
泰缅边界就有一个好处,“乱”。
法律的定义随时都在改变,强者负责制定法律,弱者则负责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