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不禁自责起来,要不是要彻底治愈她的身体,丈夫也不会出去。其实她的身体还能在撑几年,只是不能使用光之力了而已。
御知也感觉到了不对劲,他离开了森林小屋,去追踪青年的踪迹。
金发女郎也曾想过去找自己的丈夫,可一看到自己幼小的女儿,她就打消了这种念头。
她出去被教廷捕获不要紧,可是她的五岁的女儿,没了她,又该怎么办呢。
她不能这么自私,而且,或许丈夫只是这次耽搁的时间长了一些,并没有出事,尽管知道没用,可她每天却仍祈祷着幸运女神的眷顾。
小女孩趴在格子木窗上,两只鸽子飞到她的旁边,她随意地喂了点面包屑。
她眯着一双清透的蓝眸,眸底有些沮丧,爸爸还没回来,妈妈今晚又会偷偷的哭了。
可是妈妈不喜欢毛绒小熊,也不喜欢玩爸爸做的彩虹摇摇马,怎么哄也哄不好,该怎么办呢?
爸爸,你什么时候回来。
再不回来我和妈妈就不要你了。
另一边,御知终于找到了初辞的踪迹。
青年一头青丝散落,嘴角是殷红的血迹,他撑着地,踉跄了一下站了起来。
教皇手持权杖,不紧不慢地上前走了一步:“你欺骗我教圣女,多次偷盗我教圣水,黑暗使徒,你终会死在太阳神的光辉下。至于背叛光明教的圣女,将会被处以火刑,被烈焰焚烧而死!”
初辞知道自己这次是躲不过了,他划破了自己身上的动脉,鲜血喷涌而出,在他念出晦涩难懂的咒语之时,血液渐渐凝成了一张网,一个足以抵挡住绝大多数心怀恶意的人的窥伺的屏障形成,以身为祭,这个屏障可以至少保证七年内,没人会发现他的妻子和女儿踪迹。
教皇反应过来,可是已经来不及了,屏障已经形成。他气急败坏的使用光之力,刺目炙热的光笼罩住青年残败的身体。
“丝娜,我爱你……”临死之时,他似乎看到了自己的爱人。
金发女孩站在高台之上,一袭白裙勾勒出她曼妙的身姿,正羞涩地望着他,一如那年初见。
其实,他没告诉过她,他是对她一见钟情。
青年被烧成了灰烬,吹散在风中,什么也没有剩下。
御知不能插手,这个世界对他的容纳程度并不高,现在的他最多是可以拿起一本书,捏捏小姑娘的脸蛋。
教皇和他的教徒被魔法阵传送走了,就在御知想要离开的时候,他看到了一个熟悉的人。
俊美的青年有着一头亚麻色的头发,一双焦糖色的桃花眼显得他温柔多情。
除了发色和瞳色外,这个青年,和另一个人格的那个所谓的朋友,阿斯莫德长得几乎一模一样。
青年转了一圈,最后蹲了下来,地上残余的光之力被诡异的红色包裹住。
“看来是来晚了。”
看到那诡异的力量,御知确定了,这就是阿斯莫德。
不过,听他的话,也就是说他原本就知道会发生什么?
推理下去,阿斯莫德和他家小姑娘,很有可能来自同一个世界。至于是敌是友,现在还不清楚。
时光再次跳跃,御知回到森林小屋时,当初那个小小的糯米团子,已经成长为蹁跹少女,十三岁的面容稚嫩尚存,气质清冷。她就像含苞待放的蔷薇已初露锋芒,从那精致的五官里可以窥见长大后的倾城风姿。
缇忒弥丝把饭做好,捧到了房间里。
没了有爱情的滋润,加上病痛的折磨,金发女郎正在逐渐枯萎。
她像一朵玫瑰,即使开时再娇艳美丽,没了主人的呵护,加上虫害,凋零的结果一眼就可以看到。
“妈妈,吃饭吧。”
少女将简单地饭菜放到憔悴的女郎面前,然后离开。
森林里能吃的东西并不多,每天找食物的时间都在增长,尤其是在冬天,她必须在入冬之前收集到足以过冬的食物,否则她们会活活饿死在森林里。
自从三年前她的妈妈因为外出发病而昏迷后,缇忒弥丝就再也没让妈妈单独出门过。
后来缇忒弥丝发现,自己对一些动物的鲜血有一种天然的着迷,尽管有些动物的血腥浊难闻,不过大部分还是可以忍受的。而只要她喝下一杯鲜血,就可以一个星期甚至两个星期不吃饭,当然,时间长短这由动物的种类来决定。
这是个节约粮食好办法,缇忒弥丝喝下一杯仍旧温热的血液,如此想到。
晚上,她和往常一样去到金发女郎的房间里,这些年她都是和妈妈一起睡的。她的妈妈已经濒临崩溃状态,那不知根源的疼痛把她折磨得形同枯木,优雅不再,也许死亡才是最好的结局。
可她的妈妈为了她,一直在坚持,坚持活下去。
曾经那个风华绝代的金发女郎相信爱情,而现在她依旧相信自己的情人的忠贞,认为情人已经受难,从不去想或许是因为这么多年他觉得腻味了,所以背叛了他们的爱情。
缇忒弥丝抱紧金发女郎因为吃不下食物而愈显瘦弱的腰肢,心里十分沉重。
或许,让妈妈放心,早点离开这个世界,才是最好的选择。
妈妈早已觉得自己成了她的累赘,而只要她露出一点不满的情绪,或许想要逃脱远离的表现,这个因为爱情而叛出教廷最后凋零的女人就会从容赴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