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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结婚之前两人都做过检查,第一次也是戴套。靳北最初对此也同样很注意。
    江向笛记得第一次什么措施都没做的是结婚一年后,靳北喝醉了酒深夜回来,神智不太清醒地抱着他,江向笛力气没他大,挣也挣不开。
    靳北喝醉了下手没个轻重,但活还算及格。男人冷冽成熟的气息混合着酒气和烟草味扑入鼻尖,有种令人沉沦的窒息的感觉,让江向笛也几乎难以抑制,
    “吃什么长这么大……”江向笛半点也不想回忆上床的细节,他一截撑着浴室冰凉的墙壁的手臂发着颤,咬了咬牙轻声骂道,“靠。”
    洗了半天还是觉得小腹有异样感,江向笛索性放弃,下楼自己弄了点早饭。
    吃完饭,他把昨晚的衣服和床单都洗了晒好,还把阳台上的花草都浇了水。
    江向笛还挺喜欢摆弄这些花花草草的。他不太能接受养猫或者养狗。
    其中有一盆是仙人球,长得跟刺猬似的,而且表皮是一种深绿色,刺也根根粗而长,显然是已经生长了好几年,是颗成年的老仙人球了。
    仙人球好养活,再怎么干涸、或是泡在水里,也能活,于是一直养了很多年。
    在一堆绿色植物里,这颗仙人球长得不算出众,而且这幢房子真正意义上的主人,靳北,也从来不会来看这些。
    江向笛给它把小球都拔掉,看着秃秃的一颗球,才满意地回去补了个回笼觉。
    他不常做梦,入睡不久后却罕见地梦到了以前。
    因为私生子的身份,他并没有一个真正意义上的家,上学的时候都是寄宿,暑假的时候就去外公外婆家住。
    初中学校不太好,宿舍条件相对艰苦一些,到了高中好了许多,至少寝室干净,床都是新的,换了新的纱窗,阳台没有那么破旧。
    但是江向笛第一次把蒲望之带过来的时候,对方还是露出了一瞬的目瞪口呆。
    蒲望之无法想象眼前长相精致的小少年在这样朴素的、甚至有些艰苦的环境里生活和长大。
    不只是物质上,更重要的是精神层面的被欺负的受伤和孤寂。
    那时候的江向笛身形瘦削,穿着洗的发白的校服,干净却话不多,面冷着,正好是最叛逆也最排斥外界的时候。
    他拿了新作业本,声音闷闷的,带着点变声期的哑:“走吧。”
    蒲望之看了他几秒,似乎若有所思,随即跟着他的脚步下楼,手插在口袋里,说:“今天我做的你不要学。”
    江向笛:“嗯?”
    “下次课本被撕掉的话,你还是要去找老师。”蒲望之说,“或者找我。”
    “谁敢再撕你的作业本,我就再给他撕掉一次。”他有着格外英俊深邃的眉眼垂下来,是让人安心的眼神,“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
    江向笛仍旧不笑,像个冷酷叛逆的少年,眼神有点嘲讽。
    蒲望之伸手摸了把他的脑袋,黑发意外地柔软,“小朋友。”
    江向笛一愣,随即拍掉了他的手。
    第二天,江向笛起晚了,下床打开窗户,看到阳台上放了个仙人球。
    嫩绿色的表皮,一圈刺都还是软的,像是刚浇过水,水珠折射出清晨的日光,温暖而明媚。
    楼下站着的男生双手插着口袋,嘴角勾着。
    这个他们学校出名的帅气阳光、温柔的学霸校草,头一次不容拒绝,颇有点强买强卖的意味,对他说:“送你点小东西。开心点。”
    江向笛几乎想不起来了,蒲望之对他说过最早的话是,开心点。
    六月的大晴天,中午也是非常炎热。
    小唐正在用餐区吃午饭,被一个小姐妹拉住:“小唐,江组长被主编骂了,你快去看看!”
    江向笛在杂志社的人缘很好,他长相好,性格温又有风度,很讨大家喜欢。
    但是杂志社的主编一直对他很不满。
    他没背景,但他犯错少,严谨认真,总是被挑些无伤大雅的刺。
    “早上开会,怎么没来?”
    江向笛点头道:“身体不舒服,没能赶过来,真抱歉。”
    主编拍了拍桌子,严厉斥责道:“一句道歉就完事了?领导过来点名叫你你不在怎么办?昨天我去你们小组查出来稿件内容造假,这两件事你准备怎么负责?作为一个老员工你是这么工作的吗小江?”
    江向笛没说话,早上的会议他确认过,领导根本没来过,稿件内容的责任更不在他,况且最后还是他及时交了成稿弥补了错失,不过这些他解释了,主编也不会听。
    “我也不为难你,这个月的绩效就别想了,组长也不用当了,我准备换成小枫。她已经是正式员工了。”
    江向笛神色不变,挑了挑眉。
    这种情况以前也有,一年前他参加了一个专题项目,半路被主编踢出去,所有的精力和时间都白费了。
    主编敲了敲笔:“我现在虑给你安排什么职务。”
    她看了眼江向笛,却从对方脸上看不出半点情绪,漠然,随遇而安,脸色看起来有点不太好,茶色眼睛里有种近乎沧桑的心平气和。
    主编觉得自己仿佛一拳打在了棉花上,什么都没发生。
    就在这时,主编办公室的门被推开了。
    主编怒道:“我这儿是随便谁想进来就进来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