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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出胜负之前,一切垃圾话都只是空炮。
    两人相持之下,其他人退散到两边。诺大的舞台,成了古罗马竞技台一般的决斗场。
    观众好像围观野兽撕咬的贵族,为两人呐喊助威。
    在包夹形成之前,这一球要投出去。
    这是考验技艺的时候,科运球欲摆脱防守。白已冬的缠人之术登峰造极,一般的摆脱技巧摆脱不了他。
    眼看瓦沙贝克又要贴来,科眼带血丝,背后拉球,跳起,向右侧漂移。这种大范围漂移的跳投可以有效避免封盖,只是命率无法保证。
    但他是科啊!
    历史,没有其他人他更擅长投这种“不可能”的球。
    “砰唰!”
    这一球精准地击篮板,弹进篮筐。
    “帝啊!我看到了什么?”
    “p!
    “p!”
    满场的欢呼声,只为一个人。科龇着牙,脸满是杀气,仿佛已经拿下来了这场赛似的。
    白已冬一语不发,正要走开。
    “我跟你说过,我会赢下这场赛,听到这些声音了吗?你们的丧钟已经响起。”科傲然道。
    白已冬停下脚步,脑袋转了过来,冷冷地瞥了科一眼。
    科向来以黑曼巴自诩,他希望自己和毒蛇一样冷血。
    可是现在,他竟然觉得白已冬他更像冷血动物,这一回眸,看得人浑身不自在。
    可恶,领先的是我们!
    “你要是不服气的话带球打过来!”科继续挑衅。
    “这种事情不用你告诉我。”白已冬轻声道。
    走向本方的后场,史密斯捡起球,他还在想科方才的漂移投篮,他无法理解,那种高速行进间是如何瞄准擦板的。
    简直是神来一球。
    “白狼,科进入状态了,你要小心啊。”史密斯道。
    白已冬接到球,问道:“jo,你说科和我,谁的得分能力更强?”
    “虽然科的名下有一连串的得分记录,但如果让我选择,我毫无疑问会选你。”史密斯道。
    “所以,我不应该输给他。”白已冬好像在回答史密斯,又好像在跟自己说。
    这场赛已经进入了另一个领域。双方阴谋阳谋炸了一遍,到了最后关头,双方无一例外,把命运交给了队里的领袖。
    白已冬放慢拍球速度,四下张望,只等队友把空间拉出来。
    科重心放得极低,脸满是“你怎么可能在我头得分?”的森然。
    “科,你让我想起了我们在新秀挑战赛赛的时候,那时候你还留着一个丑出天际的发型,时间过得真快。”
    白已冬倒不是有意揭科的伤疤,他是真的想起了从前。
    遥想当年,新秀赛前,长发科,风度翩翩,而今重聚,一头光鲜...
    至于科是怎么想的不好说了……
    第七百九十二章 个人与团队
    1997年的新秀挑战赛,对白已冬来说是一个美丽的回忆,是他和科恩怨的起点。
    于科而言,那却是一段痛苦不堪的回忆。年少的他与同样年少的白已冬打赌,两人都坚信自己可以赢,结果是白已冬赢了,科从此与发型无缘,每天顶着让他看起来实际年龄还大10岁的光头见人。
    从那时起,两人的矛盾不可调和了,这对宿敌,必将纠缠到对方退役。
    一转眼,那已经是十一年前的事情了。
    而今,两人都已成为当世巨星,带领各自的球队在西部的最高舞台会面。
    距离总决赛仅一步之遥,科白已冬更有理由打入总决赛。
    自从奥尼尔离开后,湖人便一蹶不振,虽然有科,但他们始终只能在季后赛一轮游的边缘球队。
    今夏,加索尔和阿泰斯特的加盟使球队完成了从普通强队到超级球队的升级。
    科总有机会实现自己的雄心壮志。系列赛打到这一步,他们21领先森林狼,只要赢下这一场能取得赛点。
    没理由放弃,他们要奋战到底。
    白已冬科更纯粹。
    他单纯的想赢,虽然他赢得够多了。
    胜利是毒品,对白已冬这样的人有天然的吸引力。对手还是科,在他身取胜更让人愉快。
    这场赛有无数个要赢的理由。
    白已冬拍着球,蓄势待发,科重心下压,不想让白已冬找到任何的机会。
    “你已经无计可施了吧!”科喊道。
    “无计可施?”白已冬哼了一声,“你这个最佳防守阵容之耻也未免也太看得起自己的防守了吧?”
    在这时,白已冬翻转手腕,球像活物一样在他的胯下跳来跳去,灵动极了。
    有迷惑性的晃动,也是有威胁的晃动。
    一些华而不实的动作被白已冬使出来,防守者得处处防范才能避免箭。
    观赏性极高的胯下试探运球,突然,运球的手与身体同时顿住投篮吗?科的脑海突然出现了这个猜测。
    他不知道是否是对的,但白已冬的投篮不能不防,以他之前的手感,十有**会选择投篮。
    科终究是跳了起来。
    当科起跳后,他立即意识到自己当了。这不是投篮动作,这是拜佛动作,还是个高级的拜佛动作停顿拜佛过人。
    由于白已冬的手掌太大,所以裁判不经常看不出他到底是抓的球还是运着球,这让他有很大的发挥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