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顾他的,一直都只有一位亲戚关系远到十万八千里外的,连怎么称呼都得想很久的叔叔。
也只有到寒暑假,他才有机会见到叔叔一眼,而这位叔叔每次都行色匆匆,仅仅将他从学校里接出来,转头就会立刻送往陌生的叔叔阿姨家中,按他说的,这些都是爸爸妈妈的朋友,会好好照顾季晨的。然而这样的照顾,到季晨十岁之后就彻底断开了。他身上只剩下了一串从小到大一直带着的玉佩,和一张会每个月往里打钱的银行卡,连这位每年最多见上几个小时的叔叔也消失得无影无踪。
其实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毕竟连“我的爸爸妈妈都是什么人”这样的问题,他都找不到一个能开口回答他的人,索性不说了,不问了。
何云起大概明白了季晨这怎么都喂不胖的身体是怎么回事。从小就没人照顾,只能自己凑合着胡乱过着,不死也就罢了,哪能谈得上什么营养均衡。如果没有这样的童年,季晨应该也不会对生人冷冰冰的了。
十二岁的那年,季晨终于见到了在十岁往后就一直给他往卡里存钱的梁樨。梁樨的女儿终于长大了,他终于可以空出时间来照顾这位故友的孩子了,到梁家的那天夜里,天上的星星都格外闪烁,他睡在梁樨和梁采薇将书房整理后清理出来的新卧室里,虽然忙中出错的梁樨计算错了床寄来的时间,他只能暂时睡在铺了好几层垫被的地上,但这是他第一次拥有了自己的房间。
那天夜里,无论是梁采薇给他准备的小夜灯,还是梁樨特意帮他翻出来的蓬松被子,都让他在十二年的颠沛流离中,第一次感受到了“家”这个字的温暖含义。凄冷的寒夜中,一盏明灯缓缓地点亮了。一大一小,两只白净而温暖的手,将他从黑暗的缝隙里拉了出来,为他撑起了一把遮风避雨的伞。
梁采薇是个很有趣的姑娘。她漂亮,却从不骄矜,对这个弟弟更是好得不得了,书房没了,家里就把原来摆放杂物的小房间变成了书房,她特意抽了个周末,拎着战战兢兢的季晨去了书店,那时的季晨认生,即使叫了姐姐,也不太敢同她多说几句话,梁采薇干脆不问他了,就带着他在高大的书架间穿行,只要季晨的目光停在哪本书上超过五秒,她便二话不说将那本书抽出放进购物篮里,年纪轻轻就有了一副霸道总裁的做派。
后果就是这位霸道小总裁为了宠弟弟一把,花光了自己一个月的零花钱,只能老老实实吃了一个月的土。
季晨说到这儿,自己都笑了出来,补充着:“等我长大了,我也带着姐姐去化妆品柜子,我想着……我自己做单子也有钱了,她看上哪个,我也给她全买了。结果拎了一筐子大红粉红荧光紫……我才知道姐姐盯着看是嫌弃,不是想要。”
读完了初中,本校直升,季晨的人生从此顺利了起来。他的成绩不是拔尖,但确实已经足够优秀了。梁樨惊讶于这孩子的让人省心,他仿佛就没有过叛逆期,一直都是顺顺利利,平平稳稳。教导都听,做错了事情不必多说,自己会改,会反省。即使梁采薇这样懂事的姑娘,都曾在十四五岁的时候干过傻了吧唧的叛逆事,而季晨却完全没有。
或许季晨不需要叛逆期,不需要反抗家长,来之不易的关心对他而言从来都不是束缚,即使梁樨年纪大了唠叨点,他也总是能点点头听着,听得久了,甚至还会看见他脸上显出浅浅的笑来。
梁樨也许是从来没见过这架势,他唠叨梁采薇时,时间一长了,她就得有些不耐烦,而季晨居然是这么一副甘之如饴的模样,吓得这位老父亲很长一段时间都不敢多唠叨两句,生怕孩子被念叨出什么心病来。
其实不过是贪恋这样的关心罢了。无论什么形式,在季晨的眼里,这都是来自亲人的最温暖的挂念。
“再往后……就是遇见你了。”季晨说到这里时,耳根不着痕迹地泛出了微红,那是他年少时光里最隐秘的悸动。他说起这件事时,连声音都轻柔了几分。
何云起搂着自己心尖上的人,听他磕磕巴巴地说着这几年的牵肠挂肚。季晨什么都没记住,只记得了南师大和心理学。年少的他趁着周末去过几次南师大,可进了学校却不知道自己要做什么了。不知道名字,不知道从何问起,他只能静静坐在校园大道旁的长椅上,静静看着来来往往的人,将何云起当初说过的话默念了一遍又一遍。
也是从那之后,他才喜欢上了甜食里那味糖的甘甜。
要在茫茫的人海中寻一缕浮光掠影,实在是太难了,真的还会有重逢的可能吗?
季晨将南师大写成了便签,贴在了书桌上,又买了块镇纸小心地压住了,明明只是一所大学的名字,落在了他的桌面,就成了一个不能被旁人探知的秘密。于是这个秘密,一藏就是五年。可能到最后季晨都已经不太明白自己的执着到底是怎么回事了,也不知道自己还能坚持到什么时候。
大一大二的时候,室友也硬把他拉出去参与过联谊,也介绍过学姐和学妹,但季晨那雷打不动的生人勿近脸,加上接三句话都困难的聊天节奏,让室友是格外的羡慕嫉妒恨,这小子长了张讨姑娘喜欢的脸,怎么生了个这么不招姑娘桃花的性格。
如果八月的那个夜里,他不是正好收到了关于怨灵的消息,循着痕迹一路来到了兴业大厦背后的巷子,他都不敢相信,那张熟悉的脸会再一次出现在他的面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