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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良庄分局的三号人物,相当于“常务副局长”。
    撤并过来之后坐过一段时间“冷板凳”,协助工商局打击假烟走私烟,没安排其它工作,刘旭刚开始真有那么点“怀才不遇”。
    结果打击完假烟走私烟,年轻的局长从02.28专案上一下来,立马调整工作分工。协助局长主持全面工作,分管全分局民警和联防队员最多,也是最重要的指挥中心和治安中队,真正的委以重任。
    刘旭工作有干劲儿,对比自己小十一岁的局长也很尊敬,迎上来招呼道:“韩局,醒了。”
    韩博探头看看调解室,低声问:“怎么样?”
    “这里太吵,韩局,秦师傅给你留了饭,我们去食堂吧。”
    “行。”
    走出大厅,刘旭汇报道:“教导员搞到5点多才上楼,老张和老殷一样,现在我跟老常负责。夜里四个赌博的,一人罚款3000,刚让他们交罚款走了;刑警队要侦办4.19案,九个盗窃的由治安中队接手。九个人,两个单干的,另外七个分属三个小团伙,其中两个有前科。涉案金额不小,现在可确定其中六人多次作案、流窜作案。在我们辖区作案次数少,大多在新庵乃至思岗……”
    嫌犯落网到现在不过六七个小时,说情的人已经来好几拨。
    韩博跟秦师傅举手打了个招呼,坐下说:“这种惯犯必须严厉打击,不能放,不给他们办取保候审。公事公办,深挖细查,尽快取证,准备充分点移送预审科,不抓几个不判几个辖区治安搞不好。”
    “我也是这么想的,这几天其它事不干,就盯这几个案子。”
    刘旭让开身体,等秦师傅把盛好的稀饭放下,接着道:“新庵公安局根据我们提供的情况,凌晨4点多找到被害人最后出现的地方,找到最后一个见过被害人的群众,果然在他们辖区。”
    “什么地方?”
    “柳下镇官集村四组,在我们最开始打捞的砂石场西边大概一点五公里。4月2号小两口到官集的,官集四组路口正好有一个生意不好关掉的小商店,他们经店主同意,在店门口的雨棚下面弹棉花,白天在店里做饭,晚上住在店里。包括水电费在内,每天给店主15块钱。”
    刘旭从口袋里掏出小本子,翻开看看,继续汇报道:“跟我们夜里摸排时掌握到的情况一样,小两口吃苦耐劳,手艺不错,生意很好。在官集弹棉花期间,没人发现二人有什么异常,没发生口角,没发生争执。现在的问题是女的死了,又找不到男的下落。他们有一辆无牌带棚机动三轮车,车一样无影无踪。据店主反映,4月8号下午,邹某是一个人跟他结账的,走的时候也是一个人,没看见女的,且神色慌张。”
    “男的有重大嫌疑?”韩博拿起筷子问。
    “跟被害人的死亡时间能对上,如果他没嫌疑,走的时候为什么一个人,为什么慌张。再说不管他有没有嫌疑,一样要搞清其下落,搞清他和被害人身份。”
    “这倒是,”韩博想了想,又问道:“王大和程队在做什么?”
    “他们凌晨6点多去城东分局开过一次碰头会,一致认为邹某和被害人不住旅馆,无意中避开我们公安部门的特业管理,但只要认真查还是能查清其身份的。他们出门在外,不可能把赚到的钱总放在身上;他们老家有亲朋好友甚至有孩子,不可能总不跟老家联系。结合我们二次摸排和新庵方面摸排掌握的情况,基本上搞清了他们过去5个月的活动轨迹。从李庄到丁湖,从丁湖到良庄,从良庄到永阳,再经良庄到新庵。春节没回老家,在梁湾一个倒闭的村办厂过的。新庵那边新庵查,我们这边王大和程队查,重点放在邮政所和有公用电话的商店,看他们有没有给老家汇过款,有没有给老家打过电话。我们这边外来人员很少,只要汇过打过应该不难查。”
    “嗯,这是一个方向。”
    局长和教导员休息,所有情况反馈在自己这儿,必须全汇报完。
    刘旭再次看看笔记本,不无兴奋地汇报道:“韩局,我们的判断没错,凶手是在砂石场附近河段抛尸的。今天一早,一个老师傅从河里捞出一个棉花包,用编织袋缝制的那种大的。由于包底容易磨破,所以缝制时一般用粗布缝好几层,跟做布鞋纳鞋底一样。以前卖棉花、现在卖茧全用这种棉花包。新庵刑警队技术中队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勘察发现包底有血迹。”
    “有没有砖头之类的东西?”
    “不是砖头,是砂石场附近随处可见的碎水泥预制块,大大小小一共七块,挺沉。唐所说爪子勾不来,只能把棉花包拖到河边,是水上派出所民警蹚在水里捞上来的。”
    那边杂草丛生,靠省道的堤上有一排杨树,晚上在河边抛尸一样不会有人注意。
    韩博追问道:“现场有没有勘察?”
    “勘察过,时间过去太久,期间下过几场雨,没发现血迹,无法确定是不是杀人现场,只能基本上确认是抛尸现场。”
    听了这么多,韩博突然想起一个最关键的问题:“认尸结果呢,新庵那边有没有安排民警带见过死者的人去认尸?”
    “安排了,凌晨4点多去的,先后去过三批,确认无误,尸体就是小红。”
    恩恩爱爱的一对小两口,怎么会突然间反目成仇,痛下杀手呢!韩博不认为邹某会杀小红,可是又无法解释邹某走时的反常举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