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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104章
    连燕第一次觉得老天爷是开眼的,比如现在,他心情很差,冲出包厢的时候,外面的天气是灰暗的,这样的天空是尽布满云,还是没有云,看不出来。但是一楼的人不会懂他的心情,那个白裙子的女人还是在弹钢琴,甚至目光都没有抬起来,好像他仅仅是透明的雕像。
    该去哪儿?别墅他不想回去,可除了那个像水晶冰冷的地方,他无处可去。
    这让他想起了被徐梅丢掉的那天,他站在路边,手机里躺着短信,沈逸明说,我来接你,你在那儿等着。于是他站在那儿等着,可很怕沈逸明不来,所以当车灯照亮他的时候,他再次觉得他是被需要的,甚至喜欢那天晚上一切车尾气。
    可现在沈逸明说,他不要自己了。
    连燕知道自己做错了什么,可怎么改掉啊。
    不知道该躲哪儿,但连燕还是义无反顾出了西餐店,他发誓自己跑的很快,耳边都是呼啸的风,天气又放晴了,晒在身上发烫,连燕不想见到阳光,他跑到路边的巷子,险些被脚下的青苔滑倒,里面有臭脏的垃圾桶,空气中都是酸臭味儿,可连燕不排斥这种味道了,他缩在墙角,想被忽略。
    可沈平格还是找到了他,在大概十五分钟之后,他把他从垃圾里拉出来,连燕跌进他的怀里,听到了他的心跳声,他搂住了沈平格的腰,搂的很紧,他不知道自己有没有哭,只是不想放开他,沈平格抚摸他的背脊,低声说:“别怕。”
    天气又阴了,周围天昏地暗,还有垃圾的臭味。
    连燕想要继续搂着他,脚后跟碰到了易拉罐,那点细微的动静惊到了他,他好像一下子受不了了,咬住沈平格的衣襟,使劲抽了抽鼻子,他觉得他疯了,他甚至想和沈平格在这儿做’爱——只要别让他们分开。
    连燕又和他说,和他比划:我是个很贪婪的人,我哪个都不想丢掉。
    也最后呢,沈逸明不想要他,他和沈平格似乎也难以长久。两个他无法都得到。
    连燕觉得自己好笑,又笑不出来,只是低着头,轻轻碰他的脚尖。
    “带你走,”沈平格这么和他说,在他耳边,如亲吻一般的耳语,“好不好?”
    他第一次趴在沈平格的背上,那点新奇冲散了他的难过,沈平格没说去哪儿,因为他也知道自己会跟着他,他们没有再路过那家西餐店,连燕不想看到英文,他搂着沈平格的脖颈,知道有人在打量他们,但他没有管。
    他看到了花店橱窗里,看到上面悬挂的木牌子,写着沉闷无趣的情诗。
    正如你所看,我对你是六月份。
    或许我可以找到你。
    连燕又要去买花,可他们没有钱,所以只是沾染了一身的花香味儿,这味道呛鼻,连燕揉的鼻子红,沈平格说:“下次我该带点硬币出来。”
    又问他:“想在这儿接吻吗?”
    连燕说“想”,于是沈平格真的在这里吻他,尽管四周还有看花人。连燕害羞起来,最后他们离开的时候,花店老板送了他们一支玫瑰花。
    “你们很勇敢,”老板笑着说,“祝你们长远。”
    玫瑰花不是新鲜的,毕竟都下午了,花瓣周边是枯黄的颜色,但里面鲜艳,他们坐在路边的长椅上,沈平格把花别在他的耳边,笑起来,连燕觉得自己完全不难过了,那支玫瑰又别在他的衣领上,低头就能闻到香气。
    “知道我现在在想什么吗?”沈平格看着黄昏,轻声说,他不需要连燕回答,只是和他攥着手,“我想一下子长大,这种理想在我四年级的时候有一次,我想买switch,我妈不同意,说耽误学习,我就想,要是我长大了,我要买三个switch,一个放在客厅,一个放在房间里。”
    连燕问他,那第三个呢。
    “放在卫生间,”沈平格低头笑起来,“上厕所玩。”
    连燕也跟着笑,笑意很快又败了。
    “如果我能更独立一些,或许你和我就不用做选择,我们可以选择继续这样,没人会阻拦我们,”沈平格偏头看他,“可我现在做不到。”
    “不过,不是还有一年嘛,”沈平格碰了碰他的玫瑰花,声音被风吹散,模糊的在耳边响起,“还有一年,相信我吗?”
    连燕使劲点头,好像承诺的实现程度来自于他点头的力气。
    “我会保护你,”沈平格说,“不会丢下你。”
    连燕后知后觉反应过来沈平格在作承诺,他不爱作承诺的,连燕私心把作承诺的动机理解为“爱”,他们一直坐到黄昏退潮,艳红的霞光死在黑暗里,好像就这么过了一辈子,连燕将那种难以理解的疼痛理解为灵魂的震颤,可他的灵魂寄存在沈平格那里。
    他这么催眠自己,也觉得没那么难过了。
    一直到八点,他们才回了别墅,别墅里是黑色的,但连燕总怕沈逸明躲在黑暗里,像上次那样,说一句“舍得回来了”,可沈逸明不在,他没有回家,不像之前那样待在家里守着他们。
    他们像以前那样洗漱,躺在一个被窝里,现在是夏天了,难免热,可他们不怕热,外面是蝉鸣,他们在床上抱在一起,浑身都是汗,还要笑,傻里傻气的。
    沈平格的暑假来了,为时三个月,可连燕还要准备考试,期末考试完的那一天,沈平格带了他去杜成周表哥的酒吧,这里有他们好多回忆,沈平格和杨志他们选择在这里办散伙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