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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后来废了不少功夫,它终于爬出来了却是一只又脏又老的大猫,她当即就跑了。到现在她都还记得那只猫在原地喵喵叫的声音,从那以后她就不爱招惹小动物了,总觉得你随意给了它们一丝温暖,没兴趣了把它们扔到一边,总会伤害到它们。
    既然如此,那不如开始就淡淡的。
    明珠出了房门就看到玫姐儿立在门前看着大门发呆,见到她明珠立刻闪开远了一点,一番身上的病菌传给她。
    “琅哥儿身体没什么问题,过段时间就能痊愈了,你别担心。若是真是想知道情况,就叫伺候的人把他详细的情况描述给你听,不过你人要离远一点,不然被染上病就不好了。”说完,明珠想了想加了一句软话,“你也不想自己病倒没人关照这琅哥儿吧?”
    玫姐儿看着削瘦了几分,点了点头,咬唇看了明珠一眼:“谢谢母亲。”
    明珠察觉她是有话想说,但是不知道为什么最后没说出来。她也懒得追问,又吩咐了院子里人的一些注意事项,顺便准备了一间空屋子,每个跟琅哥儿贴身接触过的人要洗过澡换过衣服,才能出院子去别的地方。
    吩咐的差不多,就见苏五姑和周青青急匆匆的来了。
    吴管家传第一次信的时候,因为不确定,明珠就没把信告诉苏五姑,等到琅哥儿接回来,安顿的差不多了,她才差人告诉了她。
    “姑母和表妹都发过水痘吗?”
    见到她们两个,以防万一明珠就问了一声。
    苏五姑点了点头:“我得过的,听到信我就过来了,琅哥儿人没什么事吧?这才一岁多就生痘子,那该难受成什么样子。”
    “琅哥儿暂时睡了。”明珠说完,就看向有些局促不安的周青青,“表妹要是没发过水痘最好就别进这个院子,要是染上了可难治。”
    水痘小孩倒是好治,犯起病来也好照顾,而岁数越大得了就越难痊愈。
    周青青目光闪了闪,她也记不清自己有没有发过痘子,记忆里是没有的,但谁知道小时候不记事的时候是不是得过。
    她实在不愿意放过这次机会,琅哥儿是苏重的嫡子,她要是在他患病的时候仔细照顾他,嫁进苏家的筹码就更大了一点。她打听过王家很不满意明珠这个继母,想来就几个原因,她不对王家低头,嫡出的不去亲近她她竟然也随意的抬了庶子跟他们打擂台,明摆着不把王家放在眼里,第二就是苏重跟她有过婚约,谁知道他们这次成亲是不是对彼此念念不忘,明珠会不会故意苛待两个孩子,苏重会不会当做视而不见。
    再次,听说苏重的官虽然做的不如王家的大,但是深受陛下重用,向上爬的可能性还是很大的,明珠摆明想让两家的桥梁断掉,王家怎么会喜欢她。
    分析出这些原因,在看明珠万事不管,一心抓自己嫁妆铺子的样子,她就越发觉得自己很可能取代她嫁给苏重。
    一是苏五姑这层关系,苏重不会太为难她,二是她没什么身份,要操控,只要她装装样子,王家就一定会支持她。
    话说起来,要是她这些想法被明珠知道了,估计得夸她是个乐天派,什么事都往最好的方向想。
    “我小时候发过痘的。”
    苏五姑见她犹豫了那么久才说,担心道:“青青,娘知道你是想帮忙,可是痘子不是说着玩的,要是没发过,你这个年纪被染上可难受的很,琅哥儿这儿有我跟你嫂子照顾呢。”
    可现在周青青就觉得自己只要住进了这个院子,离嫁进苏府,把明珠取而代之就只差一步。
    再说到处都有下人使唤,哪有那么容易就被感染上,周青青肯定的点了点头:“娘放心,我小时候发过水痘,刚刚是想着琅哥儿的那么小的年级不知道受不受得了痒,突然觉得心里难受才没说话。”
    明珠挑了挑眉,既然她那么肯定她就不怀疑了,反正有人帮忙她何乐而不为。
    ☆、第三十四章
    苏五姑听了她的肯定,就看到了一旁站着的玫姐儿:“可怜见的都瘦了一圈了。”苏五姑俯下身摸了摸玫姐儿的脸,“玫姐儿先回去休息,姑奶奶晓得你担心你弟弟,但你染上就不好了,这里有我跟你娘还有你表姨顾着呢。”
    玫姐儿是见过苏五姑的,见到她就轻轻叫了一声“姑奶奶”,顿了顿有些犹豫,“我不进屋子,就是在外面看着。”
    “站在外面要是下人粘上不小心碰到你怎么办?”明珠顿时觉得自己刚刚说的话白说了,“你跟我去换衣服,先把你送到如意院,我再回来照看琅哥儿。”
    对着明珠,玫姐儿表情没有对着苏五姑那么脆弱,但跟她了几眼,却还是听了她的话:“我去如意院住,你会好好照顾我弟弟的对不对?”
    这话说的,这是把自己当人质压在她院子了?
    明珠愣了愣,觉得她小心思还挺多的。不过她要是真有霸占苏重后院,顺便生个嫡子的计划,趁琅哥儿病重折磨他也不是不可能,而且还可以借机把玫姐儿养残了,要是养不残也可以让她失足落个水。反正苏重不在,王家没立场,要是想害这两个嫡,简直是最棒的机会。
    越想明珠越觉得她为什么是个懒人,如果她野心大一点,现在的局面对她太有利了,苏五姑是个盲善的女人,周青青是个心眼多但是在下乡待了太多年,眼界有限而且还没适应苏府的这个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