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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一十六章 【抢占无名峰(上)】
    “快快快!后面的快跟上。”沈平波纵跃如飞,冲在队伍最前头,连向导都被他超越,边跑边不时向身后的队伍里战士打气,“程虎,看好你的第四小队,队尾那几个拉稀的家伙实在不行的话,就让他们等着第三小队与炮队,别让他们拖累整支战队。”
    叫程虎的是个二十五六,脸膛黝黑,身体壮实的刀斧兵。他背负一个沉重的新式双肩大背包,两条背包皮带扣上横着一柄十来斤的铁骨朵,黑亮的骨朵隐隐透出一股暗红色的血光,显然是一柄饱饮敌血的凶器。
    大背包里装着刀斧兵标准装备全套步人甲,重达六十多斤,加上铁骨朵,超过八十斤。这样的负重量,在崎岖陡峭的山林徒行两三个时辰,最后还要全速行军,绝对是任何一支军队的严峻考验。
    这二十名重步兵刀斧手,都是精选的精锐,背负七八十斤跋涉几个时辰还能咬牙挺住,但这一跑起来就够呛。
    一听这话,程虎黑脸胀红,也不吼骂手下,只把那几个掉队的战士背后刀斧等兵器抽出,往肩膀一扛,呼呼呼向前冲。几个掉队战士眼圈发红,咬牙死死跟上。
    “沈将佐,这样下去不行啊,就算能抢先占领山顶,怕连举刀斧的力气都没了,如何杀敌?”说话的人精瘦短小,其貌不扬,背负长长的火枪,斜挎弹药囊,左胸甲前的铜质军牌上阴刻着一个“上”字。
    上等军士!
    这是军事技能标志,而在铜牌上还凸刻着“队将”两个略小的字。
    上等军士火枪手,在整个龙雀军里都不多,不超过二十个。而这个人,是第一个获此殊荣的军士——曾经的杂役兵,现在的神枪手,梁二条。
    沈平波也感觉到这一点,脚步不停,斜眼问道:“二条,你说怎么办?”
    “让我带一队脚程快的兄弟,不用多,十个火枪兵,十个猎枪兵,只带枪支弹药,全速冲刺,抢占山顶。”梁二条汗渍津津的精瘦脸上透出一股坚毅,目光死死盯住树影掩映间的山顶。
    “二十个?!”沈平波朝山下那条如蛇奔行的元军队伍一指,脸色严峻,“你想清楚了,元军不下千人。”
    “就无名峰那地形,就算万人也得排着队来等老子枪毙。”梁二条眼都不眨。
    “就算是枪毙,你一次也得面对几百人,十几倍兵力。”
    “只要枪弹充足,别说十几倍元兵,就算几十倍,我也当靶子打。”
    沈平波也是果决之辈,当机立断:“好。你检点人手,马上出发。”
    于是,一百三十人的特战队分成三股:以梁二条为首的二十一火枪兵一马当先,轻装急进;以沈平波为首的的五十余火枪兵及刀斧兵居中跟进;以呼延啸为首的炮队及第四火枪兵小队尾随。
    三股人马,皆拼尽全力,抢占无名峰。
    同样,在山下,元军也在急行。
    双方各有优势,元军的优势在于道路宽敞,行军无碍。但由于处于山下,并未发现龙雀军,所以元军的行军速度只比正常行军稍快,远不及龙雀军拼命。
    龙雀军经行的,尽是崇山峻岭间的山径小道,某些地方只能贴着山壁一点点蹭过去,别说骡马,就是独轮车都推不过去。幸好虎吼炮重量只有24磅炮的三分之一,也就是三百斤左右,再把炮身与炮架分离,左右不过百来斤,比一个壮汉还轻,几乎一抱就能扛走,哪怕贴着山壁,只要慢一些小心一些,也能一点点移将过去。
    一边是羊肠小道,一边是康庄大道。龙雀军想要在元军之前抢占制高点,只能拼!
    这样的优势一直保持到梁二条等二十一疾行战士冲出丛林,出现在山脊……
    这会张弘范正准备从山岭返回大营,就见对面山头哨塔上赤旗急扬,瞳孔一缩,勒缰不动。身后张玠等诸将皆惊疑不定,不知发生何事。不一会,一哨骑飞驰而至,高声禀报:“禀元帅,无名峰发现宋军。”
    张弘范剑眉一轩:“有多少人?”
    “回元帅,约二十人。”
    张玠立即道:“这是踏白队,大队人马在后面。”
    所谓“踏白”是宋时侦察之意,一般担任侦察的军队称“踏白军”。只有二十人,自然只能称踏白队了。
    那同样担任踏白任务的哨探百户忙道:“末将曾勘察过那处地形,大队人马无法通行,而且峰顶只能容百余人,人再多也无济于事……”
    元军诸将闻言无不皱眉,如果只能容那么点人马,那宋军派这些踏白队来是什么用意?就算是一支百人火枪队,难不成就想截断他们几万大军?宋人疯了吗?
    张弘范面沉如水,隐隐感觉有哪里不对,脑子飞速转动,反复推演,却始终没发现什么破绽,只得下令:“传令刘千户,全速行军。若宋军抢占无名峰,就给我夺回来。否则提头来见!”
    ……
    正当宋元两军拼命攀登赶超时,峡谷里的赵猎正敲打八番蛮中的两个族长:罗甸番的蔑佬以及卢番的卢阿蝗。
    在龙雀军诸将及八番蛮诸族老的见证下,一支看似普通的火枪及一个看上去十分老旧的掉漆圆竹筒,安安静静摆放在一块平整的大石上。
    对火枪这种犀利武器,八番蛮眼热已久,搓着手不断拿眼看向赵猎,寻思是不是监国要赠送他们一批好东西来着。
    然而这两样东西落在有心人眼里,简直就是五雷轰顶。
    被雷得外焦里嫩的两个人,就是罗甸番的蔑佬以及卢番的卢阿蝗。
    看到枪托的椭圆标识里的那个“二千零四”的编号,蔑佬顿时手足冰凉,原本一脸笑容顿时僵住。那是卖给李世安的那把枪啊,怎么到了龙雀军手上?这勾通外敌,贩卖军火的罪名可不轻啊!这可怎么办才好?
    如果说蔑佬是笑不出来,那卢阿蝗就是面如死灰——那个看上去十分老旧的掉漆圆竹筒,正是他的。里面原本有一张手绘的歪歪扭扭的路线图,路线图的终点,就是洪峒寨。
    八番蛮在短短一年内,先是弃宋事元,然后又因龙雀军崛起而弃元归宋。畏强而附,因利摇摆,原本就不可能完全一条心。在元军大军压境时,有那么一两个峒寨骑墙再正常不过。
    一般情况下,一旦发现,多半会杀鸡骇猴,不过赵猎与诸将商议后,决定改为驱虎逐狼,能利用的就别浪费。
    赵猎冷冷盯住二人:“你们知道该怎么做吧?”
    蔑佬、卢阿蝗惶然点头,知道这时候不付出点代价是过不了眼前这关了。
    赵猎向谷口一指:“我要求也不高,就一点——你们集合族里的勇士,把谷口那道壕沟填平,再把鹿砦搬开。完事走人,既往不究,如何?”
    二人看看谷口那泛着层层寒光的密集甲士的身影,纠结再三,用力吞下唾液,咬咬牙,豁出去了:“好,我们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