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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3章傻小子
    听到这话我非常吃惊。
    记得有个职场智者说过——人心险恶,只因为人的本性是自私的。当同事关系处在竞争关系的时候,抑或是遇到了小人,难免遭人陷害。生活中有时需要感谢那些说你坏话的人,也许他们在某种程度上让你更好的认识自己,提高自己,用成绩给那种人重重的一记耳光。
    现在看来,那个智者并不是智者,而是智障。
    这个姓邱的王八蛋,就因为之前和我有过矛盾……现在居然号令所有人对付我。
    这简直是迪迦能忍赛文不能忍!
    行,你做初一,我做十五。
    咱们来日方长。
    我看了眼身旁人畜无害的憨厚青年,笑道:“那你为什么没有跟他们站在一起?”
    青年挠了挠脑袋,笑道:“不知道,可能我觉得你这人并不坏吧。”
    我乐了,说咱们这才第一次认识,你就知道我人不错?
    “嗯,我感觉的。”青年点了点头,“怎么说呢,我觉得吧……你的面向很有亲切感,感觉好像咱们以前就认识。”
    听到这话,我心里一下子起了“咯噔”。
    以前就认识?
    不是吧?
    难道又是一个熟人?
    问题是,如果是熟人的话,为什么他会不认识我?
    还是说……这个人和我一样,也失去了记忆?
    我问那青年叫什么名字?
    “李强。”青年说。
    李强……李强……李强……
    是有点耳熟,但确实记不得了。
    算了,想这么多没意义,只能慢慢来。
    我拍了拍李强的肩膀,说道:“不管咱们以前认不认识,从今天起,你就是我曾剑的朋友了……不介意的话,你可以叫我曾哥。”
    “好的!”李强用力地点头,显得十分高兴。
    我心想:或许这小子,在老师圈里也不太合群吧?
    为了庆祝这新的友谊,我和李强特地去附近下了馆子。
    本来我想着去吃大餐,毕竟哥们还有那500万支票在手呢,但想想还是算了……毕竟不能给新朋友一个暴发户的感觉不是?
    三盘简单的小菜,加几瓶啤酒,吃的津津有味。
    酒过三巡,我倒是没什么感觉,李强却有些微醺,和我东拉西扯起来。
    “曾哥,你说一个的相貌,重要吗?”李强大着舌头,问我。
    我想了想,说:重要吧,现在不就是个看脸的社会吗?
    “对,重要,太他妈重要了。”李强喝了口酒,感慨道,“我这人吧,长得有点抱歉,嘴又不是特别甜,从小到大,追女孩就没成功过……”
    李强叹了口气,说老天不公,凭啥把他生的这么丑?
    “以前我跟一个哥们喝酒,那个哥们长得和我一样,都是屌丝脸……当时他跟我哭诉,说高中同学聚会时,几个人一起玩真心话冒险,一个妹子抽到大冒险要和在场的男生表白,而当时只剩下两个男生,那个女孩犹豫了好久,实在没得选了才跟他表白的,他问我:这种绝望的经历你体验过吗?”
    “呵呵,我tm当然体验过啊,因为他忘了当时的在场的另一个男生是我啊!!”李强愤愤不平地说道。
    “……”
    这是个悲伤的故事,我拍了拍他的肩膀,让他别想太多。
    “不过看到曾哥你之后,我稍微恢复了一点自信。”李强打了个酒嗝,补充道。
    “……”
    老板,菜刀有吗?我能杀了这王八蛋吗?
    李强开始猛灌酒,一口接着一口的喝。
    “李强,少喝点,你酒量本来就差。”我无语。
    “曾哥,我……我今天,高兴!”李强说。
    我笑道:“因为认识了我这么一个好朋友?”
    “这只是一个原因,还有一个原因,是我今天要表白了……”李强傻笑着说道。
    “表白?”我愣了愣。
    李强告诉我,今天是某个他暗恋女神的生日。
    这个女神,就在青山大学教书。
    他已经买好了生日礼物,想着,要不要在今天表白。
    我说表白是好事啊,表白了才有机会相爱,不表白连机会都没有。
    就像小马过河一样,就算概率再低,也一定要试试。
    “好,曾哥你的一席话,给了我莫大的鼓励,干杯!”
    李强一下子激动起来了,开始频频和我碰杯。
    他告诉我,那个女孩是他的初中同学。
    也就是说……他从初中开始,就喜欢上了那个姑娘。
    当一个人喜欢一个人的时候,他她就会情不自禁地去付出。
    李强就是这种付出型的。
    她早上不吃饭,李强买好早餐,大清早地蹲在她的楼下。
    她胃突然很疼,男友正在打游戏,让她自己去买药……正在玩英雄联盟的李强,毅然地“背叛了”队友,离开网吧,背着他的女神冲向医院。
    她说想学钢琴,李强就跟她一起学,虽然他学的很慢,虽然手很笨,虽然他经常被人嘲笑,但他能看到女神,无怨无悔。
    下雨天,她没带伞,打电话给李强。
    傻小子飞奔过去,路上不知道摔了多少跤,吃了多少泥巴,最后把伞给了女神,又独自一人,冒着雨回寝室,最后发烧三天三夜,却没有听到她的一句感谢的话。
    去年情人节,男友劈腿了,和隔壁班的班花在一起,她悲痛欲绝,在街上无助地徘徊,哭泣。
    走到一半,她愣住了。
    因为她看到前方的水泥地上,摆满了一圈鲜艳的花朵。
    白白的栀子花像一颗颗银亮银亮的星星,千姿百态,小巧可爱,正如她微笑时的脸一样。
    那花朵摆成了一个心形,傻小子就站在里面,对她傻笑着。
    “王思雅,我喜欢你!”
    他大声喊道,声音划破整个广场。
    女孩沉默不语。
    没有感动,没有欣喜。
    有的……只是眼中那不加掩饰的厌恶。
    她怒气冲冲地走了过来,用那泛白的板鞋,一脚又一脚,将这些白净的花朵,狠狠地践踏,踩碎……
    就好像,踩碎了少年那好不容易才鼓起的勇气。
    她走了。
    她悲伤的来。
    带着厌恶离去。
    傻小子跪在地上,嚎啕大哭,哭得撕心裂肺……
    老师能否定你的成绩,老板能否定你的业绩。
    但是她呢,把你整个人都否定了。
    你的勤劳勇敢温柔体贴,你的博古通今风趣幽默,对她都不构成意义;你小心翼翼的示好,精心准备的礼物,背地里琢磨了好久的冷笑话,都只是让她扯动一下嘴角的调剂品;你把自己的好用心雕琢反复修饰,包装华美双手奉上;她低头看了看,耸耸肩:这并不是我想要的呢。
    有时候,打败一个男人就是这么简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