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人出门,本身也不会带多少钱财。农业社会又不像商品社会那样什么都能买得到,更常见的是走个几天都见不着人烟。比起带钱,带些锅碗瓢盆反而更为划算。
于是甄未凉带了五十两银子,其他的全部埋了起来。
这里的单位和现代很像,五十两差不多有五斤重。其他的衣物、工具等等行李加在一起差不多有十五六斤。
四舍五入,甄未凉每天得背二十斤东西走十多个小时。而他现在的身体只有十二岁。
容易长不高啊摔!
他悲伤地瘫倒在客栈的床上,盘算接下来的方向。
盘个店做生意?找门派习武?买田地当地主?
如此赶了一个月路,最后也没走出多远的甄未凉自暴自弃地选择了放弃。他低价买下了一家略显偏僻的客栈,顺便承包了附近的耕地。
客栈来往都是赶路人,住店本不贪图口腹之欲。然而一看到甄未凉的脸、一尝到甄未凉亲手做出的食物,他们几乎不肯离开了。对此甄未凉倒也不甚在意,只是多收了点钱。
就算来往的武林中人真要闹事,甄未凉也不怕。他离开皇宫前在皇家书库里发现了好几本武功心经、医药巨著,翻了几遍记下来以后,一路结合着练习武功、甄别这个世界独有的药草,如今也小有所成。还是那句话,虽然他练功时间晚了点,但他悟性高啊。
何况,他本就有打斗的基础。
一晃就是五年,客栈附近被甄未凉种满了菜和庄稼,顺便养了几只猫猫狗狗,鸡鸭鹅也成了群。客栈几经翻修,由原本的破败模样变得雅致整洁。偶尔听客栈中来往客人大谈特谈江湖轶事,魔教与武林盟的争斗一波未平一波又起,甄未凉会觉得好笑:他们恐怕怎么都想不到,这家客栈身兼多职的店主居然是一个不可多得的武林高手。
原本他自己并不清楚自己的武功到了什么地步,直到有一天,一个江湖中还挺有名的魔教中人路过,听见隔壁桌的人骂魔教,当场差点把甄未凉的店给砸了。甄未凉直接一脚下去把人踹翻,收获了客人震惊的眼神后,才懵懵懂懂地对自己的境界有了个认知。
不过甄未凉不打算开黑店,把那人弄醒丢出店完事。至于武功,能制止在店里闹事的人就够了,他也不图别的。
“知道魔教左护法宴行绝吧?听说他就是在这一带吃的亏。”忽然听到熟悉的名字,甄未凉侧头望去。那两个江湖中人声音极小,但甄未凉还是听得一清二楚。
“你也听说了?好像说那位高人路见不平,远远站着,别人还没见他动作,宴行绝就倒地不起了。然后那位高人还是没有动作,宴行绝当时飞出房门。高人再一抬手,客栈门就关上了,全程云淡风轻,老厉害了!”
甄未凉一口自己种植炒制的好茶差点喷出来。
啥玩意儿?
有这种功力他整天还打扫那么费劲?直接嗖嗖嗖地不就干净了,晚上关店连门都不用亲手关。
“对对对,听说那个店主特别好看,而且也没有亲眷,我看这家店会不会就是……”
“我之前还以为他们夸大,没想到店主居然真的好看到这种程度,他真的是男儿身?不会是女子假扮的吧?”
“……没事少看那些个话本。”
甄未凉抽抽嘴角,提了个筐去喂马。
他到底还是养了一匹马。马虽然贵重,但江湖人士基本都有门路弄到手。他这匹马是难得的好马,价值不菲。虽然他武功到了一定境界后就启程去把当初埋下的银子挖回来了,但这样的马,他这点钱连个门路都摸不到。
所以这匹马是他捡的。
真的是捡的。去挖银子的路上遇到江湖人士打斗,两人都死了,马也死了一匹,剩下那匹半死不活,他就去挖了点草药给救回来了。至于两具尸体,他在附近找了个地方埋了。
确实是好马,通体漆黑,无一根杂色。被救回来后也知感恩,对甄未凉格外亲近。甄未凉拿起刚□□洗干净的胡萝卜递到它嘴边,边喂边抚摸它如墨的鬓毛。他本来还担心来往客人有知道这匹马或马的主人的,好在至今没有出现这样的人。
他给它取了个名字,叫墨水。
墨水很乖。被甄未凉一路慢悠悠牵回客栈、悉心照顾,就知道这个人是他的救命恩人。甄未凉开店腾不出时间,就很少拴住它,任由它白天在附近乱跑。但它经过训练,不会离主人太远,一个唿哨就跑回来接受主人亲昵的抚摸。
马鞍等等行头是甄未凉花了大价钱在附近城里铁匠处打造的,但因为他基本不出门,这副行头很少能见天日。
其实墨水在外面玩耍的时候已经吃够了草料,但甄未凉还是习惯给它加餐。它尤其喜欢吃胡萝卜,甄未凉为它专门种了一大片。可惜胡萝卜成熟的季节短暂,现在又不像现代有大棚蔬菜。
“掌柜在喂马?”
甄未凉早早察觉到身后那人,也就懒得回头:“嗯。”
“一看就是匹好马。”
“是啊,”甄未凉拍了拍墨水的脖颈,它把大脑袋凑到他肩上蹭了蹭,“它是难得的好马。”
那人上前几步,试探性地伸手想要抚摸墨水,却被它一个侧身让开了。甄未凉微笑道:“不好意思,我的马不太喜欢被陌生人触碰。”
那人笑了笑,不以为意地道:“我只是想起曾经似乎见过这匹马,想要仔细看看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