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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0章 有本事别回来
    颜栩没有受伤。
    这世上,有本事欺师灭祖的徒弟并不多,玲珑肯定不是。
    他的确是在装死。
    装死的原因不是他想卖萌,而是......长到十八岁,除了在军营里被冒达明赏了一百军棍,知道他的身份的人,没人敢揍他。
    从小到大,那些陪他练武喂招的侍卫们不小心碰到他的衣角都要跪下求他恕罪。
    可现在,本王被人打了。
    本王被女人踹飞了。
    印像中那个叫什么的女人曾经光着屁屁被他踹得飞了出去,只留下半条命。他还记得那女人的****又大又白,在空中形成一道白色的抛物线。
    本王一|丝|不|挂从樱红的罗帐里飞出来,那场景,看上去肯定也很美。
    可本王很郁闷。
    所以本王不想睁眼,不想动弹。
    本王就想这样趴着。
    本王不想让那个谋杀亲夫的小泼妇看到本王摔到地上,还是金枪不倒。
    就好像本王很想要她一样。
    ......可本王真的很想要她,想得不成不成的。
    屋里烧了地龙,地板上铺着厚厚的波斯地毯,趴在上面倒也不太冷,可是颜栩也只是赖在地上不到一刻钟的时间,就听到门外传来丫鬟们的走路声和说话声:“把王妃常穿的常用的全都收到箱笼里,别忘了把王妃刚买的那只梅瓶也带上。”
    真是连夜搬走!
    有丫鬟的脚步声往西次间走来了,颜栩大吃一惊,嗖的一声就从地上飞进拔步床上,丫鬟们撩开帘子进来时,王爷在被窝里蒙头大睡。
    好在她们没有这么大的胆子,见床上的帷幔拢着,便缩缩脖子出去了,没敢惊扰王爷。
    颜栩躲在大床上,看到枕边空出的位置,心里空落落的。
    玲珑不是他亲密接触的第一个女人,却是唯一有感觉的女人。
    十四岁那年,他身上的伤完全好了,三个月后的一个夜晚,冒达明让人给他送来了一个女子。那女子比他年长许多,拉着他的手在身体上游移,他感觉很好奇,那女子也很卖力,半个时辰后,那女子嘤嘤的哭了起来,带女子来的嬷嬷走进来,只看了一眼,就让人把女子抬了出去,他听到走廊里传来清脆的耳光声,接着,又抬进一个......
    他知道这是每个男子都要学会的,他早就听人说起过。他没在宫里,这件事便由冒达明来给他安排。
    那夜,十四岁的十二皇子连御十一女......一个也没成......
    虽然没有人说什么,可他知道,这是一件很丢人的事。
    军营里都是粗汉子,茶余饭后谈论的就是女人。除了冒家人,谁也不知道他的真实身份,只当他是个普通的世家子弟。
    有一天,几个军官拉他去开荤,可当那妖娆的营女支隔着衣裳摸到他的命根子时,他就像火烧屁|股一样跳了起来,在场的军官们哈哈大笑,他红着脸跑出去,闪辰找到他时,他正蹲在墙角处呕吐。
    冒达明得知他被带去开荤,勃然大怒。不到一日,那天在场的军官和营女支全都消失得无影无踪,他再也没见过他们,不知是死是活。
    冒达明再也没让人给他送过女人。
    十五岁时,他回到京城。一向对他不闻不问的父皇见到他,龙目中有隐隐泪光。
    老宫人们私下说,他和当年的太子就像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
    他们是一母同胞,当然会长得相像。
    父皇很高兴,赐浴朝华池,还送来十名美女伺候他。父皇是怜惜他舟车劳顿,汤池边放着锦榻......
    那天他狼狈不堪地跑了出来,身上还挂着水珠.
    朝华池里里外外有几十人服侍,他就那样跑出来,众目睽睽下羞愤交加。
    他不肯再住到宫里,连夜带人回福建,还没到山东,刚进锦衣卫的董冠清带着一小旗人追上了他。
    他气极败坏,告诉董冠清:“你能挨下爷这十鞭子没死,爷就跟你回去。”
    董冠清被他抽得鲜血淋漓,最后一鞭抽下来,董冠清跪在地上,嘴里都是鲜血,已经说不出话来,他醮了血在地上写道“请殿下随臣回京。”
    从那天起,董冠清就是他的人了。
    他回到京城,父皇破例让他没有大婚便开府另住,连带着九皇子颜植也跟着沾了光,二人早早开府。
    他以为从此后再不用为女人的事烦恼,可他想错了。自从他住进东华胡同的第一天开始,他就再难睡个安稳觉。
    他的身边都是女人,床上更是女人。
    所以他只好三更半夜跑出来,起先是偷那些聚敛不义之财的,后来就是想偷谁就偷谁,有几次他溜进皇宫,宫里的东西照偷不误。
    宫里丢了东西,皇后娘娘拿了太监和宫女治罪,他淡淡地说一句:“是我拿的。”
    皇后第二天便赏了一堆东西......以为他手头紧,没钱花了。
    其实他偷东西根本不是为了钱,他就是喜欢偷,想偷,他享受这个过程,更享受这种成就感。
    只要是正常男人都能睡女人,但能把这些东西偷回来的,却没有几个。
    而他就能。
    再后来,皇后娘娘送了更多的女人,甚至还让御医给他进补药,他终于忍无可忍,逃到了西岭的清觉山庄,过上了自由日子。
    他来西岭的第二天,就遇到玲珑和顾锦之。
    那时他就想捉弄顾锦之了。
    原来他从那个时候就看顾锦之不顺眼了。
    在此之前,他早就见过顾锦之,但他不认识。
    他之所以看顾锦之不顺眼,是因为他想看那个跑得很快的小姑娘,可顾锦之总在前面挡着,太碍眼了,所以他就让顾锦之跪到小姑娘面前。
    小姑娘果然甩掉顾锦之,追兔子去了。
    那个野地里追兔子的小姑娘,他一直都记得。
    还有那个躲在竹林外踩点的小丫头,她的手生得好美。
    现在,追兔子的小姑娘,和长得一双美手的小姑娘都被他娶回来了,变成了他那柔柔顺顺的小娇妻。
    可是,她为什么要那样对他!
    你敢走,有本事就别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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