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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9章: 跳脚的公鸭嗓子
    不过把握度其实是一种很困难的问题。这也是到现在位置他甚至没能让他们受到什么伤害的原因,结果人家却因此误判了形式,认为自己只不过是会借着天色搞偷袭的家伙,躲藏在一颗树后的叶萧凌还真是有些哭笑不得。
    他的隐匿能力确实要比他们强一些,但绝不代表的有什么隐匿功夫,如果不是这无尽深沉的夜,恐怕他的身形三两下就会被发现。
    毕竟他又不是专业的杀手,甚至连一个专业的修行者都不是,对于打架这方面或许他在山上跟大黑打了半个月,并且还有老单的一些小小的“调教”,但终究这些事情的主要目的都在于让他能够消化身体内无法使用的真力,而并非让他在短时间内变成一个“武林高手”。
    想来龙组顾少北廖晴他们,应该很擅长这样的行动?叶萧凌猜测道,不过他并不是龙组的人,至少现在来说他还没有下决心去进入龙组里把自己锻打成一个国家战士,也就不可能腆着脸去跟人家学得更多,至少现在看来,一套形似神不似的龙组军体拳,已经足够他受用一生,总比让他当一个毫无花巧只能以力压人的莽汉好得多。
    面前三个人的探索三角被缩到了相距七米,尽管只是短短的3米之差,实际上就能把他们相互之间支援的时间缩短接近一半,可以说,如果叶萧凌在一次偷袭之后无法快速隐匿身形,恐怕他就会面临两个人同时的夹击。
    他不怕两个人同时夹击,实际上就算这三个人一起上来,叶萧凌也不认为自己会输,甚至还能稳稳地压他们一头。只是这样的话,他也就再也藏不住,必须得露出自己的面目,这是他不乐意的。
    小心地压低着身体,叶萧凌尽量让自己的脚步轻盈,之前像是僵尸跳跃一样的走路方式在这样的实际战斗中当然无法使用,不过他在那样的跳跃之中琢磨出的卸力技巧却着实让他每一次脚步都变得轻盈不少。
    何况现在林间还时不时有山风呼啸,也就把他的脚步声掩盖的更好,这三个人没有叶萧凌那样的真力,当然感官也就不可能敏锐到那种于风中听见脚步声的程度,所以叶萧凌在测试了几次之后,也十分安心地变换着自己的位置防止被他们瞎猫撞上死耗子。
    不过到底要把力量把控在什么程度才合适?叶萧凌不解地看着这三个人,魁梧的燕三,显然他的身体要强许多,而且从他第一次袭击来说,燕三反应速度却也要比公鸭嗓子要快,至少公鸭嗓子做不到一瞬间以真气覆盖身体来防住他的攻击,而燕三却做得到。
    难怪之前叶萧凌偷听的时候,燕三对公鸭嗓子的实力不屑一顾,在公鸭嗓子面前,燕三也确实有一定的自豪资本。那么,对他当然是需要用上一定的真力的,反倒是公鸭嗓子,在击打的时候只需要攻其不备,趁着他真力还没有形成保护之前打在他那并不算强大的肉体上,也能收到很好的效果。
    他没有考虑那个叫香兰的女人,或许是心里有点大男子主义作祟,他从来没有打女人的习惯,对于她的实力,叶萧凌并没有很好的预计。不过从她的脚步行动上看,大概能跟燕三接近。
    连续变换了三个位置之后,这三人组的探索圈也在林子里十分谨慎地前进了五六米。显然叶萧凌一直不出现让他们三个人有些烦躁不安。
    公鸭嗓子首先耐不住性子,对着林子喊了起来:“那个藏头露尾的家伙!有本事出来跟爷爷我正面打一架!要不然你就是个生儿子没眼的家伙!”
    燕三看着自己面前一片黑暗的森林,隐藏在黑暗中,有蝈蝈依然在鸣叫,他冷冷地对公鸭嗓子道:“喊那么多干嘛?你以为人家真出来跟你正面打,你打得过?”
    公鸭嗓子咬了咬牙,骂道:“老子愿意喊,怎么着?我又没对你骂!你有个屁怨言!我实力比你们是差了点,但不至于差到那程度!人家刚才踹我一脚一样没真踹伤我!”
    燕三嗤笑了一声,没有看他,继续看着自己面前,小心翼翼地探索着林子里的任何蛛丝马迹,对着背后的公鸭嗓子嘲笑道:“你以为人家真伤不了你?人家显然不打算跟我们拼死拼活,只是打算把我们赶跑,好一个人独占那样宝物,刚才他那一撞,我真气护体人家都能把我撞倒在地上,你以为人家真不会用真力灌注踹到你身上?”
    公鸭嗓子被他一阵说得无可反驳,只能咬牙切齿,继续缓缓行动,寻找着叶萧凌的踪迹,可他的耳朵里只有蝈蝈的鸣叫和呼啸的山风,什么也听不见。
    而在这样的黑暗中,他也不是一只能夜视的猫,更不可能找到任何踪迹,他看见了地上有因为被踩踏而倒在地上的野草,可是他们这会儿不是搞什么追踪,人家随时在变动位置,隐藏在黑暗中里虎视眈眈,这样的踪迹发现,也就没什么作用。
    “这么找,找到天亮也不可能找到。”公鸭嗓子不耐烦道,“人家如果打定主意不上来,我们在这里转一晚上?”
    燕三的真气在身体里运转三个大周天,感觉整个身体都舒展开来,他寒声道:“我是不可能走的。就算拖到早上,我也要找到那件东西。我本来就是个无门无派的人,资质也够不上进那些贵族门阀,和千年大派,这辈子如果不能更进一步,我活着和死了有什么区别?”
    香兰听出了燕三语气中的悲愤,安慰道:“别这么说,燕三,人这一生,平平安安总是福。”
    “去他的福分!”燕三大声道,“老子这辈子本来就该进白鹿门!是那个王八蛋靠着那点远方亲戚的关系取代了我!让我再等十年!十年之后,名单里还会有我么?”
    白鹿门?叶萧凌对于俗世之中的宗门并不了解,也不知道这个所谓的白鹿门到底是什么地方,只是听见白鹿这两个字,他忍不住想起了自己带周新宇回莫城时候在火车上遇见的那个被偷钱包的人,他的钱包上就印着一只白鹿的头,当时他就觉得十分精美,所以多看了几眼,而联想到那个人那样迅速地锁住那个扒手赖子的关节,说不定这人跟白鹿门就有什么关系?
    但这些都是其他时候该想的事儿,白鹿门也好,中山会也罢,实际上他对于这些东西都没有太大了解,也许将来他会接触到这中华社会中隐藏在太阳下的这一面,可是这一切,他并不急于去窥视。他已经拥有得足够多,他有能以“独特”方式教导他的老单,有想要邀请他进入龙组的严铁生,还有……那个可以联通神祗的手机。
    想到这里,他下意识地摸了摸裤兜。为了保护手机,他专门花了几百块钱去买了一个保护壳,而平时他也小心翼翼,不敢让手机离开自己太远,更不敢让其他人使用自己的手机。他知道这只手机才是他强大的根本,而这种强大,也许离开了手机他就会变得像是纸糊一般脆弱。
    也许可以尝试去联系一下其他神祗?但这是叶萧凌一直想做但也不敢做的事情。他不知道自己拥有这个手机到底是基于什么原理,又是因为什么原因,他没人能问,也没人能解答,他只能把这件事情深埋在心底,等到某一日被挖掘出来重见天日的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