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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百五十六、终局前的丧钟
    他们掉进了血海里。
    似乎没有尽头,也沉不到底,只剩下无穷的红。
    初时,似乎还是在鳖精的身体内,在血流汇成的尸海里,与无数白骨和尸块共同沉沦着。
    而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便堕入了无穷的黑暗中,永无止境地往下落,仿佛一条甬道,但一切却又是空乏的,无所托的,连浮着身体的血海都失去了踪迹。
    等到几乎在这坠落中失去了所有的意识,所有的一切却突然褪去了。
    在一片混沌茫然中,十六感觉到身体被托了起来,不是她落到地上,而更像地面朝着她涌了过来。
    终于睁了眼,十六手掌抵在实在的地面上,有些艰难地坐了起来,瞧见李玄慈还躺在一边,虽然还有些苍白,却肉眼可见地在迅速恢复着气色,剑落在他身侧,上面还镶着那颗珠子,只是已如在灰尘中滚了几圈,再没有之前饮饱了精气的刺目光华。
    十六伸手取了下来,眸子闪过一点思索,如雨压山岚,凝着这颗珠子。
    不待她细思,便听见一点动静,李玄慈也醒了,面色虽依然有些发沉,眼神却算清明,十六随手收了珠子,便去查看他是否有恙。
    “你现在感觉如何?”十六伸手要去掀他眼皮看瞳孔,可指尖刚刚刷过浓如扇羽的睫毛,就被擒住了手腕。
    李玄慈微抬了眸,面色还透着些白,像半化了的浮冰里凝着的一团雾,可眸色却已锐得像夜色中刺出的青竹,他的手指握在十六的手腕内侧,指尖若有似无地划过她温热的脉搏。
    “死不了。”说完这句话,便将她的手放下了。
    似乎是短暂被困住,十六怔愣了下,才如被雨打湿的鸟一样抖落他的目光,又摆出一副有些凶的架势,理直气壮地盯着他,反握住李玄慈的手,替他把起了脉。
    “阳气不足,以后小心雄风难振,你们年轻人啊,还是心大,才这般不在意。”她做出老道模样,脸不红心不跳地说着这有些厚颜又老气横秋的话,就差再长把白胡子,便和专擅修道养身的二师伯一模一样了。
    虽见识过她各种荒唐作派,李玄慈却还是被逗得露了几分诧异难言,半天才沉下神色,转过头道:“无事。”
    十六刚要开口继续说些什么,李玄慈直接一句话噎了回去,“再不信,便就地正法。”
    这下终于消停了。
    接着,总算能好好梳理一番方才发生的事情。本来只是想破肚而出逃走再做打算,可大概是因为他们催动鳖精内残留的精魂,又吸了李玄慈的阳气,反而让那鳖精一口气进化成熟,成为了绿洲的新主人。
    想来这鳖精世世代代盘踞着绿洲,用分泌的无数黑珍珠种植进活人体中,用对财宝与享乐的渴望,勾动着无穷无尽的人的欲望,供它吸食,它豢养着这座绿洲,绿洲也供养了贪婪的它。
    只是不待它去将原来的主人,也是它的父亲给吞噬掉之前,便被十六用剑直穿了心脏,也因此让他们误打误撞破了那层幻境。
    正当此时,突然一个声音凭空响了起来,而在这个冰凉的声音响起的同时,黑暗中无端端刺出一片沁凉的亮光。
    是镜子。
    它带着水银所独有的青光,却只映出背后的一片虚无,什么都没有,也什么照不进去,只剩下那个声音回响着。
    “想不到,你们竟能到了这里。”
    剑立了起来,一副防备的模样,李玄慈眸中竖起防备,十六却先一步开口,“想不到?我看不见得,怕早是在这里等着我们了吧。”
    镜子里响起恻恻凉笑,接着继续说道:“千挑万选出来的猎物,自然不会让我失望,只是没想到,居然完美到了这个地步,倒让我有些等不及了。”
    如同爬上脊背的蜘蛛长足,十六被这怪镜子寒得有些不适,可却不知为何,这几句话钻进她心里打转,  让她生出一种不详的预感,久久咽不下去。
    一柄雪亮的剑飞了过去,哗得一声将镜子刺得破碎,  无数的银色飞屑迸溅开来一瞬,却又再次聚拢。
    碎片似乎被无形牵引在一起,聚在那把剑附近,从破碎的亮光中继续发出已经有些扭曲的声音。
    “可惜,你们只能止步于此了。”
    “接下来,轮到我好好欣赏,你们踏入斗兽场的浴血身姿,直到最后一块血肉被咬噬干净,那时,便会是一切的终结,也将会是真正的重生。”
    “不要害怕,你们会获得新的生命,强大、永恒而不朽的生命。”
    这番话落下,十六的眸子似乎凝固了一般,做不出反应,李玄慈更为寒凉讽刺的声音响了起来。
    “凭你?做什么春秋大梦。”
    可下一刻,十六却突然蜷缩起了身体,如同一根正被融化的蜡,挣扎着燃烧。
    痛苦几乎是正在将内脏给活生生地啃食,连浑身的脉络都成了帮凶。
    甚至没有办法叫出来,痛苦已经吞噬了所有的意志,身体违背理智成了俘虏,只能无力而徒劳地颤抖着倒下。
    在无限的黑暗挣扎中,似乎有什么声音,隔着很远的意识之海,隐隐传了过来,却听不清楚。
    “唐十六,唐十六,十六!”
    什么都听不清楚,也无法领会。
    因为她已丧失所有为人的本能。
    微博:化作满河星
    *
    鳖宝,民间传说中的妖怪,生于鳖的身体中,机缘巧合得到后如种入人体,可以隔土看到底下的金银财宝,等到寄生的人血尽而亡,子孙再剖臂养之,就可以得到世世代代的财富了。
    《阅微草堂笔记》
    四川藩司张公宝南,先祖母从弟也。其太夫人喜鳖皛,一日庖人得巨鳖,甫断其首,有小人长四五寸自颈突出,绕鳖而走。庖人大骇仆地,众救之苏,小人已不知所往,及剖鳖,乃仍在鳖腹中,已死矣。先祖母曾取视之。先母时尚幼,亦在旁目睹。装饰如职贡图中回回状,帽黄色,褶蓝色,带红色,靴黑色,皆纹理分明如绘,面目手足,亦皆如刻画。
    馆师岑生识之,曰:此名鳖宝,生得之,剖臂纳肉中,则啖人血以生。人臂有此宝,则地中金银珠玉之类,隔土皆可见,血尽而死。子孙又剖臂纳之,可以世世富,庖人闻之,大懊悔,每一念及,辄自批其颊。外祖母曹太夫人曰:据岑师所云,是以命博财也,人肯以命博,则其计多矣,何必剖臂养鳖。庖人终不悟,竟自恨而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