哗啦。
啪嗒啪嗒。
突然迸射的血液沾红了叶臻的小爪子,随后还嫌不够似的拼命地往桌上掉,叶臻手忙脚乱把刀片扔到一边,把试管从试管架里取出来,放在下面接着,然而,因为伤口割得不好的原因,血液根本没有呈直线,而是歪歪扭扭地分成了三股一起滴落,试管口就这么点大,充其量能接住两股,剩下的一股全部落到了桌上。
叶臻没办法,只能一手扶着耳朵,一手伸出去接住最后一股血流,白白的小爪子很快就被染得通红,不止如此,试管的外侧也粘上了血渍,对比整洁的实验室,这一小块地方宛如案发现场一样,到处都是血印子。
说真的,这一次浪费的血液至少能够颜以轩再接两次的量。
看血液没过了刻度,叶臻强忍着粘腻的触感,努力地拧上试管的盖子,确保血样没问题了以后,这才拿起一边的棉花球捏住了耳朵上的伤口。
方才太过紧张,大脑一片空白,现在冷静了下来,意识渐渐回笼,叶臻突然觉得伤口好疼。
不是心理作用,是真真意义上的疼。
连那种每次都会出现的痒都被漫过的疼。
明明颜以轩弄的时候一点都不疼,为什么他自己弄的时候就这么疼……
叶臻吸吸鼻子,眼泪汪汪地用棉花球堵着自己的伤口,一瘸一拐地走到颜以轩身边。
他不敢靠得太近,只能在电脑的边边上坐下。
才刚刚坐下一秒钟,旁边的手机就忽地亮了起来。
叶臻意识到那是什么,有些惊讶,有些了然,但他什么都没有做。
他只是看着趴在桌上的颜以轩睡得很不安稳的侧脸,静静地等待他醒来。
平均每十五分钟就有一个闹铃会响起,叶臻把上一个闹钟踩掉的时候特地留意了一眼,下一个闹钟是在十分钟以后。
也就是说,他那一通拼死拼活的折腾,才为颜以轩争取到了十分钟的睡眠时间。
十分钟……过得可真快啊。
叮铃。
闹铃声响了。
颜以轩睁开眼睛,迷迷糊糊之中他看见眼前有个熟悉的身影,便伸出手招了招:“过来,小梅花,取血的时间到了。”
由于取完血就有零食可以吃,叶臻很期待取血的时间,每次他一叫就会积极地蹦过来,颜以轩以为这一次也是这样,结果坐着等了一会儿后,意外地发现他的小梅花还是远远地坐在那里,取而代之,一支试管却朝着他咕噜噜地滚了过来。
颜以轩伸手接住试管,定睛一看。
仅剩的睡意瞬间消散,颜以轩直接就被吓醒了。
手中的试管上遍布血印,比他带的本科生弄出来的成品还要吓人。
不是他自夸,就算他梦游的时候把血给取了都不可能取成这个样子。
颜以轩侧过头去看见了手机上显示的时间,然后回过头来看见了浑身都脏兮兮的大白兔,还有什么不明白的。
随着感动一起漫上心头的还有无穷无尽的心疼。
就像是在黑暗的房子里住了多年的人突然接触到阳光一样,他已经太久太久没有感受过被人关心的感觉,久到他几乎快要忘了这是怎样一种动人心弦的颤音。
错误的场合,错误的画面,可那甜蜜的滋味丝毫未减,甚至愈演愈烈,所以他甘之如饴。
真是叫他不知道怎么办才好。
——不要以为站了一个好位置,就能把身后那片惨状遮得严严实实,把他的实验室弄成这副惨样,更关键的是,把自己弄成这副惨样,是在嫌弃他还不够心疼是吗?
颜以轩自讳是一个有原则的实验人和饲主,这样的情况下,他本来是应该好好地教育他的兔子,告诫对方下次不能再做这样的事情才对。
可是,从来都被理性压制着的感性突然便把理性压在了身下,逼得对方毫无还手之力地缴械投降的同时,还得加上一句“真香”。
没办法,这次,就算是特例吧。
……
很久以后,在那个永远都无法磨灭的错误发生之后,颜以轩总是会不断想起这一天。
这是第一次,他深爱的事物第一次为了他而受到伤害,明明该是个痛彻心扉的教训,可是他却沉浸在虚无缥缈的感动之中,忘记了自己的原则,也没有嗅到半点危机的气息。
他从来都没有觉得这样有什么不对,不管是一个人承担起一切,还是看在老师的份上对那群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他不断地告诉自己这一切都是正常的,是合理的,可是连自己都欺骗了的谎言,却连一只兔子都没能瞒过。
小小的错误不断地延续,就会成为更大的错误,一时的忍让只能换来更久的忍让,想要一个人承担起一切根本就不可能实现,最后的最后,只能是让他深爱的事物为他的错误付出代价。
……
叶臻看着颜以轩一言不发地走过来的时候还有些懵,他还以为颜以轩会说些什么呢,还没等他想清楚,他就被颜以轩一把抱了起来,放到水池旁边。
颜以轩提着叶臻的两只爪爪在水龙下冲干净,然后用棉花沾上水,一点一点地把叶臻身上沾着的血渍擦掉,遇到打了结的毛就用剪刀轻轻地挑开,实在不行的就用酒精擦,弄完以后,颜以轩找来一个电吹风,开着温和的暖风,仔仔细细地把大白兔吹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