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多娇看着他们,大脑在不断地转悠着。
刚来这个世界那会儿,她承接了原主的记忆,便对原主的情绪产生了共情,那时候她怨恨父母,将她这般作践。
尤其是父亲,将她杀了之后,还将她抛尸荒野。
后来的许多日子,她也不见家里人来寻找她的“尸首”。
她对原主也只是产生一定程度的共情而已,并不完全承接了原主的感情。
家里人这许久都不曾来找她,别说是她,怕是原主,都对这样的家里人绝望至没有感情了吧?
现下这些人来了,怕是听说她在南阳镇上混得不错,且开了一家生意还不错的店铺吧?
她早该想到的,村里的人时常会到镇上来采买物品,或者得了什么东西,便拿到镇上来卖。
她现在在镇上的名声如此响亮,家中人又怎会不来一探究竟呢?
“阿娇,你怎的不说话?你是不是在怪娘?怪娘以为你死了,找不到你?还是怪娘当日将你……你……”李母说到这里,便哽咽了。
李多娇还记得,在她被父亲带着离开家之前,母亲给了她半个红薯。
大概那半个红薯,便是这位母亲给原主的最多的爱了吧?
“不是的,夫人,我不认识你。”李多娇说道。
在这位母亲身后,还有这许多人,她看到了这许多人眼睛里,泛着狼的绿光。
反正原主也已经被他们作死了,她不认这些亲人,又有何不可?
她是来自二十一世纪的李多娇,也的的确确和他们没有亲属关系。
李母一怔,不可置信地看着李多娇,嘴唇嗫嚅着,“你、你说什么?你不认识我?你是我的女儿啊,是我十月怀胎生下来的女儿啊。”
回神之后,李母围着李多娇转了两圈,上下打量着她。
“你就是我的阿娇,没错的!你就是我的女儿!识字的先生说了,你这店铺名字叫阿娇螺蛳粉店,你和我女儿长得一模一样,名字也一样,如何会不认识我?”
李母身后的人们,也都议论了起来。
有人说李多娇太过分,嫁了好人家,居然不认自己的亲娘了。
有的人则猜测,李多娇是不是出了什么事,以至于失忆了?
李母将李多娇的弟弟妹妹拉上前,道:“他是你弟弟李多福,这个是你妹妹,李多姿,你也不认识他们吗?他们曾经整天绕在你身边,姐姐姐姐地喊着你咧,你尽管不愿意认我这个娘,也不能不认你的弟弟妹妹啊。”
随着李母的话音落下,两个小朋友脆生生地喊:“姐姐。”
李多姿大一些,十岁了,上前拉了拉李多娇的衣摆,“姐姐,你也不认识妹妹了吗?妹妹是姿姿啊,以前姐姐在家的时候,还与姿姿一起睡觉的。娘说,姐姐不在家了,让姿姿学会照顾弟弟,姿姿将弟弟照顾得很好很好的,不让他饿着、不让他碰着。”
李多姿十分乖巧,只不过瘦得很厉害,十岁的小姑娘就跟七八岁似的。
李多娇几乎能够想到,原主不在家中之后,家里人是如何逼迫李多姿这样一个小姑娘干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