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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节
    苏青桐忽然想到——李元子的鬼魂不是说过,自己被杀的那晚前夕,曾经查出刚刚怀孕吗?也就是说,她是带着鬼胎一起死的。
    那么,这个鬼胎,是不是到了苏青桐的肚子里?
    她恐惧地扑在费家洛的怀里:我们要不要把孩子打掉呢?
    不,就算是鬼胎,但毕竟是自己的骨肉,又是头胎。老人们都说,头胎好啊,要是头胎被打掉,二胎恐怕也危险。
    对了,这个未出生的孩子,也是陈家洛的后代。他们家族是七代单传,怎能说打就打掉啊?这么做,对得起红花会的十四位大当家吗?对得起霍青桐与香香公主的痴情吗?对得起陈家洛亲兄弟乾隆皇帝吗?对得起内地与回疆的父老乡亲吗?
    回到家里,两人闷闷不乐,就算家里有一对鬼夫妻,也不能占据中心话题了。
    忽然,苏青桐的身后多出一只女鬼,李元子白衣飘飘而来道:青桐妹妹啊,你不必烦忧,你腹中的孩子,自是费家洛弟弟的骨肉。我这双鬼眼,胜似b超,早已看出,这是个如假包换的男孩。我并不是重男轻女,只是这男孩,将来必定会成就大事业,以我作为鬼魂修炼三年来看,不会有错的。
    苏青桐拍拍自己小腹,弱弱地说,切,难道要这孩子来复兴红花会吗?
    女鬼嫣然一笑,饶是风情万种:妹妹别怕,姐姐我生前,是在母婴用品网站上班的,知道一些怀孕与育儿知识,我会保你这孩子健康平安诞下。
    真的么?
    我们夫妻作证,岂能食言?李元子的身后,余一通也冒了出来。
    可是,你俩原本答应相会后就消失,可还是赖着不走。
    对不起,阴间不要我们这对夫妻,阳间也不肯让我们去投胎,说是我俩与活人沟通,泄露了天机,罪不可恕,责罚我们永世做孤魂野鬼啊。
    啊,看来,还是我们害了你俩?
    费家洛早已把这段对话听在耳中,他抓着苏青桐的手说,老婆,别害怕,我们就当养两只宠物,养两只猛鬼在家,不也很有乐趣吗?
    你是被蔡骏洗脑了吧?
    不,是这些日子以来,发生的一切,让我改变了想法,相信我,没错的。
    九个月后,今年春天,苏青桐顺利产下了一个男孩,费家洛给儿子取名为费复明,以纪念红花会的反清复明志士们。
    而他家里养的两只鬼,则承担起了月嫂的角色,帮着这对小夫妻来带孩子。要知道如今请个月嫂,起码也得几千块吧,一下子节省了大笔开销呢。当月嫂最辛苦就是晚上带孩子,几乎整夜不能睡觉,鬼魂恰在夜间活动,这个生物钟太适合带小孩了。再加上李元子的专业育儿知识,用科学方法加上灵异手段,双管齐下,如有神效啊。
    宝宝也是天资聪颖,根本就不怕鬼,反而被鬼哄得服服帖帖。定时喂奶,更换尿布,洗澡睡觉,安排得井井有条。宝宝在鬼夫妻的精心呵护下,茁壮成长,不出四个月,苏青桐已能放心地去上班了。
    有时候,费家洛与苏青桐去超市购物,大包小包提不动,余一通和李元子也会来帮忙。只要是在黑夜里活动,他们都不会有问题的。鬼魂的力道大得不可想象,手指头动动就把几百斤提回家了。
    家里有两只鬼,费家洛就能经常向它们讨教死后的世界。因此,他在悬疑世界杂志上撰写的灵异专栏,也得到了无数人的追看,多赚了不少稿费呢。
    苏青桐的广告公司经常加班,作为年轻妈妈,她有权早回家,但为了多赚些业绩,她还是会留到半夜。从地铁站到家的这条路上,晚上常有强盗出没,每逢此时,李元子就会飘出来接苏青桐回家。有一回,果然碰到强盗,还是个劫财劫色的大盗,看她独自一人就要撒野。这时李元子显形,变成被分尸的血肉,啪的一下砸在强盗脸上,吓得那家伙精神错乱地逃跑了。
    嘿嘿,费家洛与苏青桐的故事还在继续,只是从不邀请朋友去家里做客,大概是怕那两只鬼吓到别人。
    据我所知,这一家五口——三个活人,两只鬼,仍然住在同一屋檐下,每晚都像万圣节party,其乐融融,好有爱啊。
    中秋夜。
    明月几时有?把酒问青天。全家人吃完月饼,亡灵夫妇也品尝了气味。待到费家洛、苏青桐与宝宝睡下,李元子却是转朱阁,低绮户,照无眠,回想前生往事,倍感蛋蛋忧桑。窗边的她,垂下幽魂长发,仰望城外的月光,回忆城里的月光,这才明白,一样的月光。
    什么时候儿时玩伴都离我远去
    什么时候身旁的人已不再熟悉
    人潮的拥挤拉开了我们的距离
    沉寂的大地在静静的夜晚默默地哭泣
    谁能告诉我 谁能告诉我
    是我们改变了世界
    还是世界改变了我和你
    谁能告诉我 谁能告诉我
    是我们改变了世界
    还是世界改变了我和你
    一样的月光
    一样地照着新店溪
    一样的冬天
    一样地下着冰冷的雨
    一样的尘埃
    一样地在风中堆积
    一样的笑容
    一样的泪水
    一样的日子
    一样的我和你
    一样的笑容
    一样的泪水
    一样的日子
    一样的我和你
    什么时候蛙鸣蝉声都成了记忆
    什么时候家乡变得如此的拥挤
    高楼大厦 到处耸立 七彩霓虹
    把夜空染得如此的俗气
    谁能告诉我 谁能告诉我
    是我们改变了世界
    还是世界改变了我和你
    谁能告诉我 谁能告诉我
    是我们改变了世界
    还是世界改变了我和你
    ——《一样的月光》
    吴念真、罗大佑/作词;李寿全/作曲
    第15夜 一只萌萌哒的鬼的诞生
    萌萌哒!
    今年,我学会了使用这个词。随之而来,是在我的微博里,经常有粉丝半夜发来灵异图片,长发掩面加剪刀手的贞子,躲在床底下扮小苹果的咒怨男孩,吃干拌面的美版行尸走肉……其中一只,似是真鬼。
    中秋夜,一伙朋友邀我参加个小型读书会。三层楼的老洋房,楼下是间餐厅,楼上却已空关多年。刚爬上楼梯,就隐隐感到某种不对,顶楼堆满杂物,不知何故被打扫出一块空地,墙角与地板上有许多奇怪标记。蒙着厚厚灰尘的天窗,只能看到一方模糊的圆月。小伙伴们百般催促下,我朗诵了小说里的一段话——
    1995年6月19日,我死了。
    词典里说死亡是相对于生命体存在的一种生命现象,即维持一个生物存活的所有生物学功能的永久终止。导致死亡的现象有:衰老、被捕食、营养不良、疾病、自杀、被杀以及意外事故,或者受伤。所有已知的生物都不可避免要经历死亡。
    人死以后的物质遗骸,通常被称为尸体。
    科学家说每个人在死亡瞬间,都可能有濒死体验,比如穿越一条散发着白光的隧道,感觉灵魂飘浮到天花板,俯瞰躺在床上自己的尸体,或者看到这辈子死去的亲人,以及生命中所有的细节一一回放。
    乃至见到基督、佛祖、大仙、哆啦a梦……
    至于——死后的世界是什么?
    电冰箱的冷藏室般冰冷?微波炉的高火般炽热?还是星球大战里的外星般荒凉?抑或阿凡提口中的天国花园?
    当我还住在地下室,向老爷爷要过一套白话本的《聊斋志异》,我对那些故事深信不疑——死后可转世投胎重新做人,大奸大恶之徒则要在十八层地狱中遭受各种酷刑,悲惨的冤魂不散就只能沦落为聂小倩了……上中学以后,政治课上学了马克思的辩证唯物主义,才让我确信所谓的转世轮回,全属鬼扯淡的无稽之谈。
    我们死后,就什么都没有了——真的是这样吗?
    十六岁,有次在操场上疯玩,一块玻璃从天而降,在我跟前砸得粉碎,几片碎玻璃扎进腿里。如果再快一秒钟,或者玻璃偏几厘米,就会在我脑袋上敲个大洞,要么当场一命呜呼,要么变成植物人。虽然只是轻微外伤,我却莫名其妙地上吐下泻,躺在医院里大病一场,每夜被各种噩梦惊醒,不是遭人用刀割断喉咙,就是过马路时被卡车撞飞,或是从楼顶失足坠落……
    我是多么惧怕死亡啊,你也是。
    1995年6月19日,星期一,深夜十点。
    我死于谋杀。
    当我念完,墙上的一口破钟掉下,紧接着灯全灭了。
    黑暗屋子里有人尖叫,还有女生大喊是谁摸了我的耳朵。有人说这栋楼是传说中的鬼宅,大家乱作一团,我被挤到楼下,仓皇结束此次中秋月圆读书会。
    这天深夜,打开微博,在未关注人私信这一栏,每天都有几十上百条,很抱歉我无法每条阅读与回复,其中有条这样写——“今晚,吓着你了吧?中秋快乐!萌萌哒!”
    下面跟着一张照片,竟是今晚的读书会,我朗诵自己小说的照片,非常模糊,角度特别,从斜上方拍下来,似乎隐蔽在房梁的角落里,那是蝙蝠或老鼠的视角吧?
    这个微博帐号叫“一只萌萌哒的鬼”,头像是海贼王的路飞,性别女,地区上海。
    她关注了我,是我的粉。不过,今晚是私人朋友聚会,她是怎么混进来的?又是怎么爬到屋顶上偷拍的呢?
    查看她的所有微博,最近一条更新,却是去年十月,只有一句话——
    “喜欢上一个人,怎么办?”
    上百条评论转发,大多点着蜡烛,“天堂一路走好”“同学们都很想念你”“天堂里没有变态来来往往”“逝者如斯夫”“警察叔叔请尽快找到凶杀吧!”……
    我的手一抖,这个,真的是死人吗?被谋杀的?
    其他微博,多是吃喝玩乐内容,飘满红油与各种货色的火锅照片,在卡拉ok里的几个少女背影,密室逃脱与鬼屋的大门口,我完全叫不出名字的韩国明星,福尔摩斯与华生的搞基漫画,转发火影忍者与海贼王的信息,还有转发评论我的新书上市。
    但我没看到她的照片。
    通过一个人的微博,看到她生活中的一部分,也是一种偷窥。
    但她也在偷窥着我?
    是我自己作死,我居然关注了她:一只萌萌哒的鬼。
    你们知道,我有个表哥叫叶萧,他是警官,并告诉我——确实有个少女,在本市读高中,在一年前遇害,至今凶手逍遥法外。
    案发地点,就是中秋读书会的老洋房。当时,一楼餐厅的客人投诉闻到异味,厨师上楼发现许多尸块(以下删去一百四十九字)。警方通过dna鉴定,以及现场遗留的衣物,才确认了身份。更多的信息,叶萧不能再告诉我了,包括警方所掌握的破案线索。
    我决定重访凶杀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