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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九十二章 这是我二十七岁想做的事
    “一杯美式,一杯浓缩咖啡,浓缩要奶不要糖,美式都要,对了,请问猫能放出来吗?好吧……那谢谢了。”
    陆泽稍微有点口重的喝法她仍记得,当然,除了她之外,还有不少人记得或者知晓,这不是秘密,也容易被记住。
    她接过猫包,良好的教育让她做不到听见服务员说不允许把猫放出来,仍我行我素的违反规定,她只能拉开拉链,伸手进去,轻轻揉捏着它的爪子,像个孩子一样,嘟着嘴,发出啾啾的配音。
    而陆泽,现在也有机会正式的打量起如今的高佩玲,她没什么太大变化,画着精致的妆,只是卡地亚的项链、宝格丽的镯子、江诗丹顿的表、香奈儿的包、一身的纪梵希抬高了她的气质,是比跟他在一块,穿着档服饰时显得贵气。
    她不是离开陆泽才富有的,也不是喜欢穿中档服饰。
    这时咖啡店里没什么人,除了声音不大的钢琴曲外,便没有什么杂音,服务生将咖啡端过来,两人默不作声的搅动着咖啡,直到瘸子轻轻咬了一口她的手指,她才噗嗤笑出了声。
    “我很想知道,我爸那天晚上跟你说什么了,我怎么问,他都没告诉我。”
    “忘了。”
    “忘了?是真忘了,还是故意忘了?”
    “真忘了。”
    她盯着陆泽的眼睛看了很久,但最终放弃了,不是放弃询问,而是放弃在一个顶尖演员眼里找自己想要的答案,因为她知道,当陆泽演起来的时候,没人能看清他真实的情感。
    另外,她很聪明,结合第一次陆泽见家长时,她父亲和陆泽说的话,她其实已经猜到了个十之,这点陆泽也明白,但他确实不想表现出来。
    “那你这半年多在英国待的怎么样,我看你新电影快上映了,是不是又该走了?能在吕华呆多久?”
    “十月末走,差不多呆两个月吧。”
    “然后再呆半年?”
    陆泽没有立刻回答,而是仔细的想了想,去动物园培训两到三个月,然后开始建组、筛演员,接着拍戏,最后还有后期宣传工作,这么一算,半年可能不太够。
    “再长点吧。”
    她所有所思的点了点头,朝服务生挥了挥手,要了一杯冰淇淋,把美式推到了一边,挖了一勺冰淇淋放在嘴里,嘴里的铁匙被虎牙咬的发出哒哒轻响,这是她的个人习惯,在心情不好的时候喜欢来点甜食。
    “所以我们真的不合适,现在我才感觉到,究竟有多不合适,你是个好男人,但是我确实守不住,或者说不想守,所以,如今放下是对的。”
    甜食把腻在心头的郁气化开,她甚至没有表现的有多难过,过了那个为爱痴狂的岁数,再谈感情时,她也很诧异,自己能这般大度,又或者,她学会了将就。
    现在,陆泽才意识到了她的变化,这变化在于对感情的认知,她二十九岁了,放弃了她喜欢的,要找一个合适的。
    “很抱歉。”
    陆泽也不知道为什么要说抱歉,就像很多人在分手时说祝你幸福一样,明明恨不得对方立刻暴毙,却仍咬着牙说一句虚伪又冠冕堂皇的话,但陆泽这句是真挚的,这是跟祝你幸福唯一的不同。
    她听到了,然后笑了,不是嘲笑,像是羞涩的浅笑,然后挖了一大勺冰淇淋放进嘴里,估计是冻到脑子了,她捂着太阳穴,眉头皱的很紧,等十几秒后才放松下来,若无其事的再挖一勺,顺便对陆泽摆了摆手。
    “没必要道歉,我们只是志向不同,又不是“性格不合”,你野心很大,我却偏居一偶,不当望夫石,是我的决定,就像我这么些年做的所有决定一样,我不年轻了,快三十岁了,要变老了,所以我决定在二十九岁时离开你,就像我二十七岁时想嫁给你一样,二十七岁的我没做错,二十九岁的也没做错,又或者无所谓对错,因为这是我在那个年龄段最想做的事。”
    她的话很绕,但大致意思陆泽明白了,她说的也对,也许在你这个年龄段做你最想做的事,不曾后悔过,就是圆满的人生,至于是福是祸,是命,又躲不掉,管它干嘛?
    “最后一个问题,活在戏里的人生究竟是怎么样的?”
    “像……一个又一个梦吧。”
    “生活很累吧?”
    “还好。”
    “或许该说抱歉的是我,你这艘大船注定不会停在我这片湖里,我给不了你温暖,我一会还有课,就先走了,咖啡你请,就当分手费了,最后拥抱一下?”
    她起身,整理了一下服饰,将垂下来的发丝挽在脑后,轻轻跺了跺脚,像是要把场面弄的正经些,轻咳一声,无视旁观的服务生,张开双臂,等待着陆泽。
    两人拥抱了一下,很正式,并不贴身,胸膛之间最少有一拳距离,纤细的手轻轻拍打着陆泽的后背,靠在他耳边,呢喃了一句。
    “在你的人生里,一定有很多人对你说过保重吧,她们都不会再回来了,就像我一样,但陆哥,我希望我是最后一个……”
    “保重……”
    分开,她伸手进猫包,搓了搓瘸子的脑袋,跨上背包转身离开,步伐不急不缓,对服务生点点头,推门走出去。
    陆泽重新坐回椅子上,透过橱窗见她慢慢走远,拿起咖啡慢慢喝着,直到喝了个精光,才起身,拎起大包小裹,买了单,临走在柜台上拿了一块薄荷糖,扔进嘴里,冒起了凉风。
    ……
    他还是没回家,直接回了酒屋,配着花生米,小酌了两瓶啤酒,一直坐到霓虹初上,也没一个人进来买酒,不过也好,不打扰他抒情。
    柜中收录了一张张黑胶唱片,都是他一点点从古董商店淘回来的稀罕货,拿出一张胶片,吹了吹上面根本不存在的灰尘,放在唱机上,摇动摇把,它开始轻轻旋转,唱针轻轻放在上面,这一九三二年产的老唱机传出了美妙的旋律。
    声音不小,传到了街道外面,路过的行人纷纷朝酒屋内侧望去,只是,他们只能看见橱窗中闪烁的彩灯,带着一种迷离的意境,吸引着路人朝店门的方向走来,最终,见到是个卖啤酒的店铺,让所有准备登门的客人停住了脚步。
    “哒哒哒。”
    木棍敲击着地面,正巧路过的某只小老鼠站在路边,耳朵动了两下,像是寻找着声音的来源,最终有了表情,却让老蛤蟆镜差点从脸上掉下来,连忙把眼镜扶正,慢慢朝着店门走去。
    推门依旧很吃力,但推开后曲子便越发的真切且,风铃晃动,坐在昏黄灯光下的陆泽抬头,见是熟人,就打了声招呼。
    “你好。”
    “陆老板,你回来啦?”
    “……”
    。
    ww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