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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4章 初秋
    三伏的高温天刚无声无息,偷偷地溜跑了,初秋就悄悄地来了。
    在汉北河的南桥头的两旁,东面和西面,各有一排高高低低的房子,有的刷了水泥,有的涂了白石灰,有的露着红砖。有的只有一层,上面铺了青瓦。有的已经有了一层,第二层建了一半,也没有再建的气息,光突突地丢在哪里。有的虽只有一层,但上面是平平的水泥。有的有两层。
    在东面的那排房子中间,有个特别显眼的两层的红砖房子,外面挂了一个招牌“八一饭店”。
    一天清晨,薄薄的白雾笼罩在桥头周围的小村庄。
    在桥头还是安静的时候,八一饭店的门“枝,枝丫,枝丫”地响了,门慢慢地被一个中等身材,穿着一身青灰色衣服的人推开了。这人是八一饭店的老板平堂,在他圆圆的脸上,带着淡淡的微笑,目光炯炯有神,殷切地看着周围的一切,仿佛周围的一切都是他的客人。今天他早早起来,他要早些去镇上买一些菜品,准备给村里预定的酒席。
    平堂的八一饭店,在长的节假日,人总是很多。那会儿,村里外出打工的人会回来一些,找些家里人给孩子过生,农村人为了方便,就简单在这预定几桌。要是更大的酒席,比如婚礼,这饭店有点小,还不能接纳。平堂平时主要靠卖卖炒饭,为过往开车的路人或旅行的人,个方便,赚钱生活费。大多的时候,没有客人,他就给地里干活的累的走不动的人,搬了凳子,给他们个方便,在店里喝喝水,乘乘凉。平堂以前也是在地里繁忙,他深深地体会到太阳的毒辣,害虫的烦恼,农药的厉害,不仅能杀死害虫,还能让农民也一起中毒。
    因为饭店是平堂自己的房子,每月便少了租金,节省了一大笔开支,他为人本分,饭店的价格从不变化,菜品分量足,米饭又管饱,在桥头,只要说是去桥头饭店吃饭,过往的熟人都会选八一饭店,周边的人也默认桥头饭店,就是八一饭店。
    这些年,平堂心里很清楚,如果一直卖炒饭是赚不了几个钱的,更别说回本了,当初为了盖这房子,花了近十万买地基,又花了十多万盖了上面的二层房子。这么多钱,不是靠卖炒饭来的,主要还是靠在外做衣服的儿子,媳妇两人赚钱,积累了好几年,才建起了这家饭店。如果说饭店什么地方能赚点钱,除了村里人过生的预定,就是靠给村里领导的酒席。因此每当平堂收到村里的酒席预定,他就要早早起来,去镇上挑选上好的菜品。
    在镇上的菜场,地上摆满了农产品。新鲜的青菜还带着露水,黄嫩的娃娃菜。带着一点泥土红的,黄的胡萝卜,旁边还有新鲜的蘑菇,一朵朵紧紧地靠在一起。之后是一个个红色的水产盆区,里面有大小不一的鲫鱼,鳊鱼,青鱼,草鱼和黑鱼。再往后就是肉区,猪肉早已被分成整整齐齐的一条又一条,旁边整齐地摆放着瘦肉,猪油。最里面是挂着的牛腿肉,和被分割下来的牛肉块。按往常的经验,平堂都是先去肉去,去买好肉,再去蔬菜区,去买蔬菜。平堂一边走,一边仔细的看着手中用铅笔写的点菜单,遇到点菜单上的菜,他就过去问价格,谈价,最后买了下来。
    “平堂,早呀!”白枝一边看着地上的豆角,一边看着身边的行人,她发现桥头的平堂正低着头,看着自己的手掌,等平堂一走进了,她便喊道。
    “哎哟,是白枝呀。今天你怎么在这卖菜了。”平堂说道。
    “最近菜园的菜多,吃不完,便拿到这镇上的集市看看。你这么早来买菜,莫不是店里有预定了?”白枝说道。
    “是的,你们后湾预定了十多人的一大桌,所以我特意早点过来备菜。”平堂说道。
    “哎哟,那是好事!这准备是要请谁?”白枝笑着说道。
    “是的,难得一忙,主要请村里的小春。”平堂放低了声音,低着头说道。
    平堂买了白枝的两斤豆角,白枝为了感谢,又送了他一大把。
    平堂买好菜,沿路返回到桥头。
    白枝卖完菜,慢慢步行着出了小镇,沿着弯弯曲曲的路,朝雷炸湖的方向走去。她一路走,一路寻思着,在桥头预定酒席的事情。又想想上个月汉二,树堂,千稳去找小春的要分田的事情。她觉得这酒席如果是在平时,那是再正常不过,但正好遇上汉二再过几天要问分田的事,就觉得有点蹊跷,有点奇怪,这让她不得不对分田的事情,有点担心起来,她担心这分田的事情,可能没有像汉二想的那样会有结果,会有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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