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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一章 穆小青
    “那你呢?”萧默看着穆小青问道。
    “我啊,比他好点,但也相差不大!”穆小青轻叹一声说道。
    “我出生在一个普通家庭,父亲是一位种植罂粟的农民,母亲是一个流浪到这里的华夏人。”
    “你母亲是华夏人?”萧默诧异的问道。
    “是的,她确实来自华夏,但她的人生,她的经历,从来不肯跟我提起。流落到这个地方的女人,要不沦为公妻,要不就找个当地农民嫁了,想要成为这些士兵的女人是很难的,必须长得好看,而且还得年轻,他们最理想的伴侣是像我们这种同样作为军人的女兵,这样,即使他们牺牲了,我们的生活也会有保障。这里农民生活很贫困,即使一年辛辛苦苦的劳作,也只是勉强够温饱。有的男人不仅吸食大烟,还会殴打自己的女人,女人在这里是没有地位的,你嫁给了她,就相当于他的私人财产,不仅可以交换,还可以买卖!但一个女人在这里是不可能生存下去的,种植罂粟的工作大部分只能男人来完成,而这,是这里的唯一产业!”
    “我母亲当时也是走投无路,才会选择嫁给我父亲!不过幸运的是,我父亲虽然挣扎在最底层,但却还有着一份良善。他只能给我母亲一口饭吃,但却从来不会饿着她!很快,我降生到了这个世界,本来村里的很多亲戚都劝我父母将我抛弃,但我母亲坚决不同意。我父亲虽然有点不乐意,但出于对母亲的爱,还是将我留了下来。家里添了一个我,日子过得更加拮据,父亲不能不抽出空闲时间进山打猎。只要是山里有的,都曾出现在过我们家的餐桌上,母亲的手艺非常好,无论是何种生物,她总能做出美食来。”
    “就这样,虽然日子过得紧巴巴,但我们的生活却平静而快乐着!直到我六岁的时候,清云府的一个小头目偶然间发现了我,我虽然从小过着衣不蔽体的日子,但却遗传了我母亲的基因,那时候的我看起来非常可爱。也正是因为这,给我们家带来了灾难。当时,那个小头目想要花钱买走我,但我爸妈坚决不同意。那个小头目怀恨在心,他不敢明着来,就晚上潜进我们家,将我爸妈打晕,然后带走了我!”穆小青眼神中露出可怕的寒芒。
    “你爸妈没事吧?”萧默急切的问道。
    “等我母亲醒来之后,没有发现我,就疯狂的找我!那个小头目由于不熟悉我们村的地形,等我母亲找到他的时候,他还没能逃出我们村。母亲为了救我,冲上去跟那个人拼命。可是,身体单薄的母亲哪里是那个人的对手?母亲一次次被打倒,又一次次的爬起来,直到最后,母亲在跟那个人拉扯的过程中扣响了他手枪的扳机。母亲倒在了血泊中,但枪声也惊动了驻守在村落里的士兵。等父亲和落云寨的人赶到的时候,只剩下了茫然无助的我和奄奄一息的母亲。父亲没有说一句话,甚至都没有看我一眼,他抱着母亲的尸体,在房间里待了三天三夜。而是,刚开始还哭,后来哭不动就靠在门边睡着了。”
    “我再次醒来的时候,却是在离家不远的草地上,那时候,我们家的房子刚刚烧成灰烬。母亲走了,父亲也追随而去,父亲留给我的,只有一块没有吃完的腊肉,它就用一片芭蕉叶包着,静静躺在我的身边。我没有哭泣,也没有眼泪,只是呆呆的看着已经化成灰烬的房子,我不知道自己看了多久,只知道我一次一次的睡过去,又一次一次的醒来,直到最后,我死死的抱着那块腊肉,茫然的离开。”
    “我成了一只流浪的小狗,没有家,没有归宿,也不知道自己应该去哪里?我将本来就脏兮兮的自己涂的更脏,将我的长发剪短,我像那些流浪的男孩子一样装扮。我有时候会跟他们结队,有时候又会为了一口食物而大打出手,我不记得第一个被我打死的人长什么样了,我只记得他想抢我最后一口腊肉,我用石头砸死了他,我保住了我的食物,也保住了我自己一条命。”
    “渐渐的,我越来越大,下手也越来越狠,我不再满足跟那些流浪的孩子抢食物,我会去那些房子里偷,虽然他们过得也艰苦,但比我们要好多人。有时候,我也会被发现,但我第一反应却不是逃走,我会跟房子的主人拼命,直到他乖乖的让我将食物带走。随着年龄的增大,力气也越大越来,我的胆子也变得更大了,刚开始只找那些看起来很弱的农民,最后我甚至敢去抢一些士兵的家。这些驻扎在村落的小兵,虽然生活质量不如亲卫队的,但他们却过得比一般农民要滋润很多。”
    “本来这样的日子我觉得也挺潇洒,可是渐渐的,随着身体的发育,我再也无法将自己打扮成一个男孩子。直到这一天,我被一个小兵用枪指着脑袋,被逼着将身上本来就破破烂烂的衣服全部脱掉。那一夜,我由一个流浪的女孩变成了女人!”穆小青虽然说的平静,但萧默却发现她的指甲已经深深抠进了血肉里。这对于她来说,是一段痛苦的记忆。
    “后来呢?”萧默无法安慰,只希望她的回忆可以快点跳过那段不幸的往事。
    “后来,那个小兵并没有就此放过我,而是将我囚禁在了他的家里。他白天出去巡视,晚上回来就会折磨我!我不想就这样任他摆布一辈子,那天晚上,我用尽了所有的力气,咬断了他的生命之根。在他正在叫出声的时候,我还拧断了他的脖子!他的一切都成了我的战利品,包括他的枪!那时候我也害怕过,怕他的同伴会为他报仇,但我想多了,没几天就有了新来的取代他的位置,做着他曾经做的工作,享受着他享受的待遇,而我,依然是一个流浪者,只不过是有枪的流浪者。”
    “在这块土地上,有枪和没枪的待遇是完全不同的,以前我去抢,还有人会反抗,但我拿着枪,他们会恭恭谨谨的将食物奉上,如果不够,他们还会去为我寻找。当然,有枪了也有不好的地方,你会被当地的驻守武装盯上。一旦相遇,二者只能活一个。我不知道我杀了多少跟我一样拿枪的人,但我的枪法是越来越好,渐渐的还有了一定的名气。不过,在这个地方,名气不是什么好东西,你名气越大,招来的关注越多,当你名气累积到一定程度,带来的就是武装势力的围剿。”
    “当我感觉到自己走投无路的时候,我遇到了队长,他不算是一个好人,第一次见面他就将我打趴下,但他没有杀我,而是给了我一个机会,一个可以在金三角,在掸邦,在落云寨做人的机会!我没有丝毫犹豫,我就答应了他的要求!”
    “三个月的时间,我经历了常人无法忍受的折磨,看着身边同伴一个个倒下,最后,我获得了这个重新成为人的机会!当我从方团长手中接过这把枪的时候,我知道,我有了一个家!这个家,是我的归宿!曾经,我亲眼看见我的家沦为灰烬,现在,我会用我的生命来捍卫落一团!我绝不允许我的家再次沦为灰烬,即使大火要再次燃起,我也要与它一起化为灰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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