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女人忙道,“就是我男朋友家里出事了,我保证只有这一次。”
她也不想过分惹怒余丝微,毕竟余丝微对于她来说,是一个非常稳定的财源,也是她在余家的立足的依靠。
如果过分压榨,对方翻了脸,也不是她所要的。只是这回她实在是没有办法,迫不得已才找上了余丝微。
“你男朋友?”余丝微幽幽复述,冷笑道,“我都没嫌你脏,你还真敢把这种事情搬到我面前来说了?”
她脸色一变:“我是不会给你钱的。你别以为我不知道,你在深城置了很多产业,二叔以前也给你不少,现在全都升值了。你如果真的缺钱,都抵押或者卖掉不就行了?”
见余丝微一副翻脸不认人的模样,女人也急了,她忍不住说道:“你当自己是谁?还不是运气好,才当上了余家千金?还真以为自己是千金大小姐了,天天在我们面前摆脸色。”
“当年要不是我,你能有今天?现在你还在乡下吃糠咽菜呢!”
余丝微这些天来心情本来就非常压抑,听她也这么一说,也有了火气,“因为你?你可别往自己脸上贴金,我能做余家千金,是因为我命里有的,我生来就长得和余霜像,才被余二叔找到,跟你有什么关系?当年要不是卖了我,你现在就和你那七八个姐妹一样,这个天,手上的冻疮还好不全,天天下地干活呢!哪有今天的好日子?我的好姐姐,你说是不是?”
童素素听了这话,心里一虚。
同为余老爷子的远亲,写在一个族谱里,余老爷子这一支飞黄腾达,荣华富贵享用不尽,而她们那一支,却只能面朝黄土背朝天,在穷乡僻壤的地里刨食。
确实是余丝微运气好,她们数十个姐妹,只有余丝微小时候意外长得和余向山的女儿很像,才会被余二叔找到,带来帝京,假称是自己的女儿。
她刚好比余丝微大二十来岁,那个年代,在农村里早就该嫁人了,她一直拖着没嫁,被村里人说尽了闲话。
好不容易有了机会,可以摆脱这个让她深恶痛绝的地方,她怎么甘心就这么放弃?
父母想要直接拿钱,把余丝微卖了,是她偷偷和父母说,一笔买卖不划算,这人有求于他们,必须把这个生意做成长久生意。
何况他们往上数几十年,还是同一个老祖宗,对方提携他们,不是理所当然吗?
她说服父母,对余二叔要求必须娶自己,才能带走余丝微。
同时试探余二叔,探到他的口风,知道他是因为不满余老爷子直接将余大指为继承人,而只给他这个小儿子百分之一不到的产业,心里愤愤不平,早就计划要换掉大房的继承人。
只是他就是一个心比天高,实则什么都不会的废物富二代,完全没有办法从余老爷子手里除掉或换掉余飞尘,这次只是碰巧看见一个和年幼的余霜长得像的孩童,才又起了歹心。
她对余二叔说,余丝微虽然年幼,但是乡下孩子记事早,她最亲自己,很听自己的话,自己可以把她教成任何余二叔需要的模样,并且教她引诱余飞尘,并且余丝微总需要一个明面上的母亲,否则母亲都没有,岂不是惹人生疑?
余二叔心动了,才答应了她父母的条件,带走两人,假作是她为他生了余丝微,并且娶她为妻。
后来,她又想办法把长得最漂亮的妹妹童彩彩带了出来,让她成了明星,并给她牵线,让她有机会嫁到郑家做继妻。
她并不想带出小叔叔,她对非要生儿子,却把她们姐妹完全不当人的家族深恶痛绝,一点都不想提携他们,是童彩彩拗不过父母,才把小叔叔一同带出来的。
但是不管余丝微和余霜长得如何像,终究不是同一个人,如果不是她,余丝微早就被发现了。就算为此,余丝微也不能忘恩负义,置她于不顾。
童素素嘴硬道:“无论如何,是姐姐我把你带出来养大,并且想办法和余霜调包的。否则,你以为就你二叔那模样,能做成什么事?”
“也是我,让他最终决定把余霜卖给人贩子,余霜才从帝京消失的。否则,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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